我曾認爲,喜歡一個人,是付出自己的所有,是把他當做世界,把他當做生命。我曾認爲,待人處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百倍還之.。我曾以爲自己真正地瞭解這個世界,瞭解自己。我曾以爲自己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樣。事實卻是,我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