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來了個賊,沒有偷到東西,反倒被我給睡了,後來我在民政局逼着他娶了我(強調補充:本人有夫之婦,五歲娃的媽),後來我們相愛了…跟個賊戀愛,我已經在昧着良心了,沒想到這貨還有個更令我痛心疾首的身份. 原本以爲他是個黑道大哥,整日裡槍林彈雨的,誰知道搖身一變又成了警察? 從犯罪分子家屬變成人民警察家屬,這滋味還是美噠噠的,本以爲嫁個這樣的男人可以光宗耀祖. 誰知道這貨竟然告訴我,他要去執行新的任務?讓我自己先回老家去. 這可怎麼辦啊?姑娘這新婚燕爾的,婚禮未辦、蜜月沒度,我爲他拋家棄子的,他卻爲了任務拋棄我? 任務特殊,據說少則一年半載,多則十年八載,還說,執行任務時期不能與家屬聯繫,這是要讓我守活寡的節奏嗎? 姑娘年輕氣盛,你讓我守活寡?你說得過去嗎?必須說不過去啊…管你是爲了國家,還是爲了人民,把我老公搶走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