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小區外來車輛也是可以從北門進的。
Mida沒問我的意思,直接將我送到了樓下。
“Mida姐,謝謝你送我回家。”
“無須客氣。”
Mida偏頭看着我,繼續剛纔的話題。
她對我說,“喬薇薇,我承認,你的T臺感很不錯,那是因爲觀衆眼中的你是動態的。動態賦予人靈動的美感。不過,鏡頭拍出來的照片是平面的,如何表現衣服,這個要用心去揣摩。走好T臺是模特的本職工作,但你要想走得更遠,臺下的露臉機會,都要把握住。”
看來,即便Mida因爲我今天的表現,再加上楚浩辰給她施加的壓力,她還是不怎麼情願。
“我會努力學習的,Mida姐。”有道是技多不壓身!萬一哪天我不能當模特的,現在學習的技能,都是我以後吃飯的本錢。
Mida不置可否地點了點頭。
我已經解開安全帶了,正猶豫着要不要說再見和晚安,Mida又開口了。
她問我,“你還是學生?”
我搖了搖頭,自嘲一笑,“本來應該是今年實習畢業的,可我的學分出了點問題,要補修一門課,所以,明年六月份才能畢業。”
“也就是說,你下學期還要上課?”
我點了點頭,“是的。”
“看你的履歷表,今年還不滿二十週歲。”
“按我媽媽的說法是虛歲二十二,但,要過了生日才週歲二十。”我們家那邊都說虛歲,所以,我也是二十多歲的人了。
說來,上學時,我比我們班上的孩子要小一到三歲不等,後來問我爸爸,他才老謀深算地說,“這叫搶佔先機!別人二十二歲大學畢業,你二十歲就畢業了,是不是很爽?”
當時,我並不覺得爽。
現在延期畢業的我特別感謝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英明老爸!!
“也就是說下學期每週都要回學校上課是吧?”Mida眯起眼睛,沉吟道。
“是的。開學後,每週一下午上兩節,大概要上14周。”
“行,我知道了。今天的拍攝內容,公司要求保密,你不要對別人提及。”Mida目光有些銳利地看着我,“包括你的朋友。”
我心裡一緊,忙點了點頭,“Mida姐,我記住了。”
“上去吧。”
“好的。Mida姐,您路上開車小心,再見。”
我小心翼翼地打開車門,退到路旁,目送紅色小寶馬掉頭離開。
已經是盛夏了,空氣中浮動着濃郁的梔子花香氣。
當寶馬轉過彎,再尋不見,我心裡一動,跑到小區的綠化帶裡,抹黑摘了幾朵梔子花。
回到自己的小窩,我找了一個淺口的玻璃瓶,裝了水,將梔子花修剪一番,一朵挨着一朵插進去。
滿滿一瓶潔白的芬芳,我的心裡也暖暖的,軟軟的。
我記得上高中之前,每當夏天來到,媽媽幫我梳辮子,總喜歡往上面別兩朵含苞待放的梔子花,就像潔白的雪開在烏黑的發間,那是小孩眼裡最初的美麗,也是專屬我的香氣,因爲只有我媽媽會這麼做,班上甚至全校都沒有別的女孩扎着梔子花去上學,也算是大出風頭了。
第二天,我起牀後,吃了早餐,便按照Mida的交代出門去逛書店。
去的是很多年輕人愛光顧的西西弗裡。
正逢週末,人比較多,靠窗的那一排免費座位已經沒空了。
我挑了幾本時尚雜誌,點了杯咖啡,這樣可以去消費區坐下來看書。
我選了一個靠外頭走廊的位置。
一邊看,一邊做筆記,彷彿回到了高考前夕。然而,現在的我不會煩躁,不會迷茫,也不會疲憊,反而很珍惜有從容學習的時光。
人啊,大約就是這樣的,只有經歷了職場,才知道當一名只負責讀書的學生,是多麼奢侈的愉快。
沉浸的時光過得特別匆匆,並且無聲無息,只有寫了三頁的札記記錄了這段消亡的時光。
解鎖手機屏,上頭顯示差三分鐘十一點四十。
我收拾好自己的東西,裝進包包裡,打開微信,查看消息。
十點多,媽媽發了幾條消息過來,告訴我,養生桶她收到了,先是嫌棄我亂花錢,又說和我爸爸一起搗鼓了好久,會用了,還蠻好的。
我給媽媽發了個撒嬌要抱抱的表情,提醒她要堅持用,現在天氣熱,儘量不要中午這段時間出門,又問媽媽,爸爸的身體恢復得如何。
媽媽應該是在做飯或者忙其他的,手機不在身邊,沒有回我。
我伸了個懶腰,拎起包包,先將看完的書放回原處,又另挑了幾本沒看過的,買了下來。
從涼氣充足的商場出來,暑氣撲面而來。
我走了不過幾分鐘,身上已經汗涔涔的了。
本想趕緊坐公交車回家,誰知我今天運氣特別好,發現了一家開在角落裡的音像店。
想着Mida姐說讓我看看經典大片,學學人家影后影帝的演戲,腳尖一轉,我便拐了進去。
相對來說,這方面我比較崇洋媚外,還是比較喜歡看國外的影片,便挑了《亂世佳人》、《魂斷藍橋》、《傲慢與偏見》,以及《海上鋼琴師》這幾部,突然!我的目光被杜拉斯的《情人》吸引了。
這部電影以前在網上看過視頻,一眼就被那個青澀而野性,倔強而迷離,少年美感足足的女主角抓住了眼球。
可惜,我的搜索能力有限,沒有搜到完全版的。
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我果斷伸手去夠。
這時,一隻漂亮的男性大手也伸了過來,比我先一步拿到了。
任誰這樣子被截胡,心裡都是有些小氣惱的,必須回頭看看這傢伙是何方神聖!
然而,若時間能回到十秒鐘之前,我,喬薇薇,選擇裝死。
T市說小也不小,偏偏我居然能在小小的音像店裡第四次遇見了林子君。
“是你?林先生?”
我詫異地看着美手的主人。
沒錯,搶走我《情人》的就是那位眼睛長得像狐狸的林子君。
我垂下眼簾,忍住狂笑的衝動。
哎呦媽呀,今天的林子君穿得可把他自己給**壞了!
粉紅襯衫搭配白色長褲,簡直不能更一枝妖杏出牆來。
這樣的配色,我一直覺得,要是穿不好的話,會顯得娘氣或者油膩。
林子君卻用事實告訴了我一個真理:顏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