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想編造個部落名稱,卻拿不準這兩人是否對大荒熟悉,萬一他們一口咬定沒有該部落,只怕會一箭將自己射穿,所以老老實實地說出了空桑部落。萬一這兩人和巫謝他們是一夥的,那無法可想,自己撒腿就跑罷了。
“空桑部落?”二人面面相覷,“這是哪裡的部落?”
“金九,金十,將那少年帶過來吧!”湖邊忽然響起一個威嚴的聲音。
“是!”名叫金九金十的兩名戰士聞聲,恭恭敬敬地答了一聲,朝少丘擺了擺手,“跟我過來。”
金九撥開長草,在前面引路,金十則持弓斷後,少丘夾在他們中間走向湖邊。前行了百餘丈,坡度忽然一陡,整片湖泊盡收眼底,少丘頓時吃了一驚,原來湖邊竟然有個營地,幾匹戰馬和二十多頭戰犀靜靜地在湖邊飲水。這種戰犀是犀牛的一種,性格溫順,易於馴養,因此常被各部落裝備騎兵,狂犀重甲,一旦在戰場之上衝鋒,往往變成一座座快速移動的堡壘,可以輕易撕裂敵人的防禦。
旁邊則是幾堆篝火,二十多名和金九、金十一樣裝備的戰士圍坐在篝火旁,正在烤魚、烤肉,輕聲笑談。湖濱的一塊巨石上,卻坐着一個身軀魁梧的巨人,這個巨人身高兩丈有餘,體格巨大,相貌威武狂野,額頭上紋着古怪的徽章。他赤裸着上身,墳起的赤褐色肌肉塊塊堆起,微微一動,彷彿有無數老鼠在他體內躥來躥去,僅僅一條胳膊,就比少丘的腰部還粗,整個就如一個來自洪荒遠古的巨人!
少丘從未見過如此巨人,不禁驚得呆了。
那巨人正在用湖水擦拭自己的兵刃,一把比少丘整個人還長的巨型骨刃,橫面寬達兩尺,鋒刃處張着一排排的鋸齒,骨刃色澤漆黑,泛着烏油油的光芒,也不知什麼巨獸的骨骼所制。
“哈哈,少年,來,這裡坐。”那巨人倒還文雅,微笑着指了指腳下的一塊大卵石。
少丘瞅了瞅周圍的戰士,那些人也不以爲意,繼續喝酒吃肉,不亦樂乎。少丘在卵石上坐下,仰着脖子望着他——那巨人實在太高,自己站直了,只怕也才抵到這巨人的腰部。
那巨人道:“少年,你來自空桑部落?恕我孤陋寡聞,大荒之間,何時有這樣一個部落?”
“我……”少丘見他沒聽說過空桑部落,料來與巫謝無關,鬆了口氣,道,“那是東海中的一個島嶼,名曰空桑島。我們族人有五六百人,就叫做空桑部落。”
“東海之中?”那巨人怔了怔,露出思索的神情,“東海哪個位置?你們不與大陸進行往來麼?怎麼大荒之中從未聽聞?”
“這個……”少丘對往來貿易之事也不大熟悉,頓時愕然。
“哈哈哈,”那巨人大笑起來,“看你年紀尚幼,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對了,你到大荒之中,所爲何時?”
“我……”少丘再一次無言以對,爲何來大荒,他自己都不清楚,總不能說騎着一頭大海鯨在海上亂竄,被海鯨無意中送到了這裡吧?
“既然有難言之隱,不說亦可。會喝酒麼?”巨人哈哈笑道。
少丘急忙點了點頭,這時候想起前幾日偷酒喝捱打的經歷,屁股仍舊隱隱作痛,但心中卻不勝欣喜。
“哈哈,這就對了嘛,不喝酒怎稱得上男兒!”巨人一揮手,一大壇酒“波“的一聲從湖水中躍了出來,託在他的手上,“來,喝一口我的水鎮百草仙酒。唉,若是我懂水元素力,把水凝成冰,將之一鎮,那味道……”
巨人搖着頭,不勝嘆惋,隨即手一揮,巨大的黑陶酒罈飛向少丘。少丘一把摟住,險些摔進湖水中,這壇酒居然有四五十斤重。也真虧了這巨人,一隻手託着竟然猶若無物。
少丘抱着酒罈,陶醉地隔着封口——這封口不是尋常的泥封,而是木封——嗅着酒香,一臉欣喜之色,道:“敢問您尊姓大名?又是哪個部落的?”
“嗯,”巨人朝他一豎拇指,讚道,“果然是個謹慎的小傢伙。哈哈,在下戎虎士,是這幫戰士的首領。我乃是金天部族的木之守護者。”
“啊?”少丘頓時呆了,正在拔木封的手也凝固了。
“怎麼?”戎虎士察覺他神情有異,道,“少年你知道金天部族?……呃,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我名叫少丘,來大荒之前,聽族人說過金天部族是東海之濱的第一大部族。”少丘悶悶地道,心裡卻叫苦不迭:“剛逃狼口,又入虎穴,原來此人和巫謝他們是一夥兒的!居然還是木之守護者!糟糕!糟糕!咦,既然是木之守護者,爲何他居然沒聽說過空桑部落呢?”
“哈哈,錯了錯了,少丘。”戎虎士嚴肅地道,“金天部族不是東海之濱的第一大部族,而是整個炎黃聯盟的第一大部族、最強大的部族!你一定要記住這點。”
“哦,哦。”少丘隨意地附和道。
“哈哈,喝酒。”戎虎士見少丘點頭認同,不禁神情得意,招呼道,“嚐嚐我的百草仙酒,這可是我窖藏了多年的好酒。整個炎黃你找不到比它更好的酒。”
少丘早就垂涎欲滴,迫不及待地揭開封口,咕嘟咕嘟喝了兩大口,頓時瞪大了眼睛,伸長了脖子,喉頭咕咕兩聲,酒液灌入喉嚨,隨即咳咳咳的猛咳起來。
“什麼破酒!”少丘欲哭無淚,暗道,“酒香濃郁,入口卻是一股發黴的酸味兒。這居然是炎黃最好的酒?看樣子炎黃聯盟的釀酒技術遠遠不及空桑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