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京城了?”書坊老闆皺眉問道。
秦慕安又點了點頭,說道:“短則一兩年,長則三五年。”
“不知道秦公子要去哪裡?”書坊老闆又問。
“東北邊疆,東陽城。”秦慕安說。
書坊老闆微微一笑,說道:“無妨,我們在東陽城那裡也有分店。只要我修書一封,把這裡的事情告訴他們,秦公子在東陽城便可以享受跟這裡一樣的待遇。”
臥槽?這都可以……秦慕安還想着他這靠寫小說賺錢的生意要黃了呢……
不過秦慕安還是想確定一下,於是又問道:“真的可以?”
“自然可以,價格還是這個價格,分成還是這個分成。而且我們會把秦公子的書拿到京城來賣。”書坊老闆一副信誓旦旦的樣子。
就在秦慕安正高興的時候,書坊老闆眉頭一皺,說道:“不過……”
“不過什麼?”秦慕安還想着又出了什麼變故,連忙問道。
“不過秦公子要多寫穢書才行啊,實不相瞞,秦公子的《倚天屠龍記》固然好看,但是銷量遠不如《撩妹二十八式》啊。秦公子不妨考慮考慮?這可是一本萬利的事情啊,秦公子不妨想想,就算秦公子寫一本書一年只分得一萬兩黃金,十本的話可就是十萬兩黃金啊。”書坊老闆兩眼放光的說道。
他雖然是個讀書人,但是更是個商人。秦慕安寫的書大賣,對他來說可是個香餑餑,他自然不想讓秦慕安這條大魚給跑掉。畢竟賣書的錢可是五五分賬,對他來說也是一本萬利的事情。
秦慕安考慮了一會兒,點了點頭說道:“既然如此,那我在離開京城前,就再寫一本穢書吧。”
秦慕安也不是傻子這麼賺錢的生意他不會不做,這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這龍朝好se之徒太多了。再說了,秦慕安本來就不是什麼高雅之士。
做人要俗一點兒纔好嘛,整那麼文藝幹啥,天天曲高和寡的,會沒朋友的。
兩個人商議了一番,就這麼愉快的決定了。反正寫穢書,對秦穆安來說其實也是一件蠻輕鬆的事情。總比寫《倚天屠龍記》要好。自己不僅僅要想情結,還要潤色文筆,很費腦子的。
至於穢書嘛,白話文什麼的就直接寫了,怎麼爽怎麼來。
解決了經濟來源問題,秦慕安就無比舒暢的回府了。既然東陽城,也有書坊的分店,那就不用擔心賺錢的問題了。而且靠寫書還能賺不少錢。
回到府上時候,秦汐顏已經回來了,這會兒正坐在院子裡面看華君卓刺繡。她畢竟是女孩子嘛,不過以前老是跟着秦正義打仗,哪會這些東西。
乾脆就想着跟着華君卓學一學,女孩子家就要有個女孩子家的樣子。不說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吧,總得會一點兒大部分女孩子都會的東西。
秦慕安走了過去,乾咳了兩聲,說道:“那什麼……都在忙哈。”
華君卓和秦汐顏起身朝秦慕安行了萬福禮。秦汐顏就有點兒不好意思你的低下了頭。她早上似乎誤會秦慕安了,其實也不算誤會。
秦汐顏不知道秦慕安不能人事還好,一直到心裡面就感覺很不爽,你說你一個堂堂王爺,不能人事?
不能人事你還娶這麼妻妾幹什麼?放家裡看啊!真是鬧騰!
不過她也就是在心裡面想想罷了,這畢竟秦慕安替她擋過一箭。誰讓秦汐顏是個急性子來着,聽到秦慕安不能人事就來氣兒!
秦慕安也不想再尷尬下去,又幹咳了兩聲,說道:“那個……娘子啊,你把元寶含香她們都喊過來吧,我要開個家庭會議。”
華君卓一臉納悶的看着秦慕安,家庭會議?
“額……就是讓大家都過來,我有事情要說。”秦慕安連忙說道。
華君卓撇了撇嘴,點了點頭,說事兒就說事兒嘛,說個什麼家庭會議,人家聽都沒聽過。
很快一大家子人就都聚集到了堂屋,秦慕安和華君卓兩個人坐在上座。柳凌煙、江溶月、秦汐顏,作爲側妃,自然是坐在旁邊了。羅芸萱算是客人,也在旁邊坐着,至於元寶、含香、靈韻……額,站着就站着吧。
這會兒再搞什麼民主平等什麼的,就太不合時宜了。
大家都坐好以後,秦慕安就開始發言了。你還別說,他這會兒還真的有一種一家之主的感覺,主要是之前所有人也沒像今天這樣,很嚴肅的聚在一起。
“那個……下個月我們要搬到東北邊疆,東陽城。而且可能要住在東陽城很久,少則一兩年,多則三五年。娘子到時候如果想家的話,我會讓龐護衛護送你回家探親的。”秦慕安說後面這句話的時候,看着華君卓。
因爲只有她一個人是有家的,這雖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但是探親這種事情還是很有必要的。
華君卓微微點了點頭,給秦慕安了使了一個眼色,意思是要問爲什麼搬到東陽城。
沒想到秦慕安竟然沒整明白華君卓什麼意思,皺着眉頭問道:“娘子是要說什麼麼?”
秦汐顏白了秦慕安一眼,“娘娘是問你爲什麼要搬到東陽城。”
隨即華君卓便點了點頭。
秦慕安一愣,臥槽?這都能看出來,這含香能看出來華君卓什麼意思我理解,畢竟從小就服飾華君卓,時間久了就產生了默契。可連秦汐顏都能看出來,這也太誇張了吧?
秦慕安不知道的是,只有女人才最瞭解女人嘛。
於是秦慕安就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說完還特意給羅芸萱讓她留下。這一來東陽城是小城,達官貴人也比較少,在那邊做月事巾的生意肯定不如京城。二來,秦慕安帶着羅芸萱過去,無名無分的也確實不太好。總不能再把羅芸萱給娶了吧?
所以還是把她留下吧。
羅芸萱也沒說什麼,留下就留下吧。其實她心裡面倒是有以身相許的打算的,但是就是不知道秦慕安願不願意娶她。古代女子差不多都這樣嘛,救你一命動不動就是,小女子無以回報,只好以身相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