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法盲

雖然我們還在等當地警方的審訊結果,但我們依然沒有停止對他們的調查。

我們調查的方向,就是在他們七人之中,尋找共同點。

吸食,並不是他們的共同點,但他們確實都在近幾年向鄂懇的銀行賬戶裡匯入了一筆數額不小的資金,少則六十多萬,多則七十多萬。

這絕對是一筆不小的金額,甚至是很多普通家庭都不曾有過的存款。那麼問題就來了,他們爲什麼會給鄂懇匯這麼多的錢呢?

很快,經過警方的密切關注,以及對他們七人的社會關係進行調查,很快就發現了一個令人懷疑的共同點,那麼就是他們七人,都有一個不到五歲的孩子。

而且,他們七人,或丈夫,或妻子,都曾經去過專業的醫院進行不孕不育的治療,所以,他們給鄂懇匯錢,會不會和這一點有關係呢?

沒一會,林子凡和薛杭的調查小組也返回了刑警隊,同時,也把一個男人帶回了刑警隊接受調查。

他們調查的對象,正是除我們調查的胡海東之外,另一個在本市生活的調查對象。

他是做物流生意的,是一個土豪。家裡有一個兩歲的兒子,他們曾經在三年前給鄂懇的賬戶匯入過一筆七十萬的資金。

這個男人叫沈冰藍,由於他並不是本案的嫌疑人,所以我們沒有把他帶到審訊室,而是把他帶到了詢問室進行調查。

本次詢問,由我和陶俊豪一共進行。

“三年前,你爲什麼給烤全羊山莊的老闆鄂懇,匯了一筆七十萬的資金?”

詢問室裡,陶俊豪直奔主題,開口問道。

經過林子凡和薛杭的上門調查,沈冰藍已經得知了自己涉嫌違法行爲,所以這次來到刑警隊,他還是非常配合的。

“因爲找他買一個孩子。”沈冰藍淡淡的說道。

“買孩子?!”陶俊豪眉頭一皺,認真地質問道:“拐賣兒童?!”

因爲新的民法典發佈之後,我國法律對關於拐賣婦女兒童的刑事案件中,買家和賣家全都負有刑事責任。

沈冰藍搖搖頭,向我們解釋道:“沒有拐賣,買拐兒童是犯法的事情,我買孩子不犯法。”

陶俊豪聽他說完,冷笑一聲,很是不屑地問道:“你買孩子不犯法,你多個啥?”

沈冰藍依舊是面無表情,似乎內心很有底氣,堅信自己沒有涉及違法犯罪的行爲。

“我不多個啥,因爲我沒有直接買孩子,而且讓別人給我生孩子,專業的術語叫代孕。”沈冰藍認真起來,似乎在給我們科普。

聽到他的科普,我和陶俊豪一時間都有些哭笑不得,誰告訴他代孕不違法的?!

代孕是涉及法律、倫理和社會的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根據國際上的一些情況看,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也都是禁止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對參與代孕的機構和人員進行經濟的處罰和刑罰。

在我國,代孕一直被嚴格禁止。我國原衛生部在2001年曾出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其中第三條第二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說說吧,你是怎麼找到鄂懇代孕的?他總不能親自給你生孩子吧,你把知道的全都說出來。”陶俊豪認真嚴肅地說道。

隨後,沈冰藍用十分不在乎的語氣,給我們講起了事情的整個經過。

似乎到現在爲止,他還沒有意識到自己觸犯的法律。

“那是大概三年前,將近四年前的一天,我帶着媳婦去一家新開不久的烤全羊山莊吃飯。在和老闆閒談的時候,無意間得知了可以代孕。

我媳婦是不孕體質,我帶她去做過試管嬰兒,但是沒有成功。也考慮過領養,但領養的畢竟不是親生的,我心裡這關過不去,於是我們都覺得,代孕靠譜。

其實代孕沒有你們想象得那麼複雜,用試管嬰兒的方式找‘代媽’生孩子。

烤全羊山莊老闆說,他有渠道,絕對正規,而且整個過程都可以在國內完成,但是價格比較貴,價格都在四十五萬到六十萬左右……

鄂懇告訴我,他們可以男性和女性的生殖細胞及‘代媽’,還有整個過程中所有的醫療服務。

他可以在懷孕期間,給‘代媽’購買大量營養品,並且找專門的保姆照顧生活起居,住在安靜舒適的房間,並且保證孕期所有的醫療檢查。

所有‘代媽’都是絕對健康的,她們無論是身體、樣貌、智商、年齡等一切都是非常合適的。而且她們都是以打工的名號在外,年初到達目的地做試管嬰兒,年末分娩返鄉,不會被任何人發現,因爲她們都是自願做的,所以不會有人舉報。

如果客戶是不孕羣體,無法提供健康的男女生殖細胞,他們的機構可以提供,女性細胞比男性細胞要貴。需要男性細胞的話,鄂懇會聯繫‘志願者’,不同志願者的價格不同。有的志願者是985大學的,有的身高187,有的鋼琴十級……價格是1—3萬不等,這個價格包含了他們的體檢費和來回車費。

女性細胞盲選是3萬,盲選就是什麼資料都沒有。如果要見面、有要求的話,是4萬到20萬不等。”

在我國,代孕是觸犯法律的,是絕對禁止的,如果無法生育,可以治療、試管嬰兒或者領養。

代孕的價格非常昂貴,然而,高額的利潤卻沒有到“代媽”手中,甚至只有一小部分,剩下的全都被鄂懇掌握的地下機構賺走。

聽沈冰藍囉嗦完,我話鋒一轉,立刻問道:“你知道鄂懇涉d嗎?”

令我們感到意外的是,沈冰藍對於這麼嚴重的違法問題,卻用一種雲淡風輕的態度表示:“我知道啊,他想拉我下水,但是我沒同意,我不做違法犯罪的事。”

聽到這裡,我和陶俊豪對視一眼,因爲我們都想到了一個計劃——臥底。

第二十一章:自殺誘因第三章:主板碎片第二十七章:到底是誰?第二十二章:姚旬安第二十四章:證據鏈閉合第七章:女爲悅己者容第十一章:家有賢妻第十九章:狐狸與獵犬第七章:碎屍工具第七章:花瓶上的指紋第十七章:鍊金師第十二章:師生戀第十四章:離婚(下)第八章:神秘買家第二十五章:他又回來了第十八章:慄雪珍的醜聞第十八章:拜訪老師第十三章:臥底計劃第三十四章:牀上的炸彈第九章:三口之家第十九章:校園打架事件第七章:覆蓋的腳印第十六章:觸目驚心第六章:黑色產業第五章:餛飩攤第五章:割喉第十三章:誰是受益者第十章:不和諧的音符第二十四章:抹除歷史第十九章:蝴蝶效應第十六章:司機趙龍第八章:八字繩結第十五章:你吃醋了?第三十章:窒息第十七章:母女仇人第三十一章:紙箱裡的炸彈第三章:死因成謎第十六章:報復社會第二十六章:樂隊鼓手第二章:靈魂出竅第十二章:社會人第五章:清除計劃第十九章:殺人騙保第九章:直系親屬第二十九章:相忘於江湖【案十六】第一章:意外死亡第十六章:萬正浩第十五章:劫後餘生第二十三章:查抄黑作坊第二十二章:保證書第九章:職場潛規則第三十一章:第七天第二十一章:真兇【案十三】第一章:兒童走失第十二章:殺人名單第十一章:消息通第三十九章:又見炸彈第四章:乾淨又衛生第二十六章:花粉過敏第二十八章:翻找痕跡第二章:屋頂漏水【案十】第一章:詐屍奇案第八章:眼球化學法第二十三章:偷衣殺人第十三章:清河第二十四章:救命之恩第十二章:互不干涉第二十九章:迷案第二十八章:同牀異夢【案十七】第一章:萬聖節第二十章:貓膩【案二十三】第一章:天仙配第四十一章:子凡遇襲第十四章:虐童第九章:真假平哥第二章:詭異山村第七章:監護人第十六章:違規操作第十一章:火災第五章:五十層第九章:盜竊團伙第九章:噩夢第十三章:誰是受益者第十章:僵局第十三章:無中生友第二十四章:黑吃黑第五章:好女孩第十章:多方調查第十章:AIDS第八章:老實司機第三章:綠皮火車第十九章:全城通緝第十六章:張大順子第九章:一切都回來了第十五章: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第十五章:會做炸彈的情人第十七章:尋釁被反殺第三章:見習刑警第十九章:染血的被子第十二章:質問沈若山
第二十一章:自殺誘因第三章:主板碎片第二十七章:到底是誰?第二十二章:姚旬安第二十四章:證據鏈閉合第七章:女爲悅己者容第十一章:家有賢妻第十九章:狐狸與獵犬第七章:碎屍工具第七章:花瓶上的指紋第十七章:鍊金師第十二章:師生戀第十四章:離婚(下)第八章:神秘買家第二十五章:他又回來了第十八章:慄雪珍的醜聞第十八章:拜訪老師第十三章:臥底計劃第三十四章:牀上的炸彈第九章:三口之家第十九章:校園打架事件第七章:覆蓋的腳印第十六章:觸目驚心第六章:黑色產業第五章:餛飩攤第五章:割喉第十三章:誰是受益者第十章:不和諧的音符第二十四章:抹除歷史第十九章:蝴蝶效應第十六章:司機趙龍第八章:八字繩結第十五章:你吃醋了?第三十章:窒息第十七章:母女仇人第三十一章:紙箱裡的炸彈第三章:死因成謎第十六章:報復社會第二十六章:樂隊鼓手第二章:靈魂出竅第十二章:社會人第五章:清除計劃第十九章:殺人騙保第九章:直系親屬第二十九章:相忘於江湖【案十六】第一章:意外死亡第十六章:萬正浩第十五章:劫後餘生第二十三章:查抄黑作坊第二十二章:保證書第九章:職場潛規則第三十一章:第七天第二十一章:真兇【案十三】第一章:兒童走失第十二章:殺人名單第十一章:消息通第三十九章:又見炸彈第四章:乾淨又衛生第二十六章:花粉過敏第二十八章:翻找痕跡第二章:屋頂漏水【案十】第一章:詐屍奇案第八章:眼球化學法第二十三章:偷衣殺人第十三章:清河第二十四章:救命之恩第十二章:互不干涉第二十九章:迷案第二十八章:同牀異夢【案十七】第一章:萬聖節第二十章:貓膩【案二十三】第一章:天仙配第四十一章:子凡遇襲第十四章:虐童第九章:真假平哥第二章:詭異山村第七章:監護人第十六章:違規操作第十一章:火災第五章:五十層第九章:盜竊團伙第九章:噩夢第十三章:誰是受益者第十章:僵局第十三章:無中生友第二十四章:黑吃黑第五章:好女孩第十章:多方調查第十章:AIDS第八章:老實司機第三章:綠皮火車第十九章:全城通緝第十六章:張大順子第九章:一切都回來了第十五章: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第十五章:會做炸彈的情人第十七章:尋釁被反殺第三章:見習刑警第十九章:染血的被子第十二章:質問沈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