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的岳父
巫承赫足足休息了兩週,才被漢尼拔准許去上學。
他的初潮後遺症已經好多了,五感趨於正常,意識力也漸漸受到了控制,只是偶爾還會被其他人的思維噪聲干擾,但白天醒着的時候並不嚴重。
銷假當天,漢尼拔說要來接他上學,所以巫承赫早早就起牀梳洗,結果穿校服的時候發現領帶不見了,這纔想起金軒一直忘記還回來。
正想打電話跟他要,門禁響了,然後大門被人從外面打開,殺馬特一手拎着保溫桶,一手拎着洗淨熨好的領帶走了進來。
巫承赫已經習慣了他這種不請自入的行爲,沒好氣地瞪他一眼。金軒也早就習慣了小男友的傲嬌(並不)呆萌,自顧自打開保溫桶,在吧檯上佈置餐具:“給你準備了早餐,新鮮的燒麥,還有粟米羹和開胃菜,過來吃。”
巫承赫纔不打算跟他共進早餐:“你快走吧,我爸爸馬上要來接我了!”
金軒看看時間還早:“不邀請我一起吃嗎?是我做的唉。”
“那你拿回去吃好了,反正我也不餓!”巫承赫實在不想讓漢尼拔知道總統的殺馬特弟弟在追他。
“你真無情。”金軒放下筷子,表情略受傷,“算了我走了。”
巫承赫看着精緻的燒麥和冒着熱氣的粟米羹,稍有點內疚,畢竟這麼複雜的早餐做起來是很耗時間的,而金軒的功課又非常緊。
可惜沒等他安撫的話說出口,金軒就又來了一句:“誰讓我疼你呢。”
“……”巫承赫發誓再也不會爲他的任何事內疚了,憤怒地拉開大門,像趕灰塵一樣擺手,“快走快走!”一扭頭的工夫,驚悚地發現門口站着個高大的身影。
漢尼拔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按在門禁上正準備開門,結果就看見自己兒子一臉怒火地衝了出來,然後玄關的臺階上站着一個似曾相識的年輕男人。
四目相對,兩個人都愣住了,同時都覺得自己眼睛出現了幻覺,要不然怎麼會看見這個人?
還是金軒首先反應過來,走下臺階,道:“您好,統帥。”
“哦,是你。”漢尼拔還是好幾年前在首都一個酒會上見過金軒,小孩子長得太快,已經有些認不出了,遲疑道,“你是金軒?金轍總統的弟弟?”
“是的,統帥。”金軒在外人(除了哥哥和巫承赫以外的人)面前立刻恢復了高深莫測的男神Style,冷淡地點頭,“抱歉打擾了。”視線轉向巫承赫,流露出一絲暖意:“我先走了,再見。”
“等等。”漢尼拔叫住了他,詢問地看兒子,“你們認識?”
巫承赫扶額,金軒整天搞行爲藝術反對遠航軍,反對漢尼拔,現在他要怎麼跟便宜爹解釋?
“爸,來認識一下吧,這是我一個恨不得你去死的朋友”嗎?
還好金軒今天拗的造型略正常,頭髮束着,也沒有穿反對遠航軍的T恤,只是襯衫上有很多破洞和補丁而已。巫承赫只好硬着頭皮道:“是的,他就住在東區。”
“我是來還他領帶的。”金軒簡單地解釋道,“上學要遲到了,再見。”
看着金軒衣衫襤褸(大霧)的背影,漢尼拔的臉色沉了下來,問巫承赫:“你的領帶怎麼會落在他家裡?”
巫承赫還從沒見過他這麼嚴肅的表情,心頭不由得一哆嗦,吶吶道:“不、不是,我沒有去他家,是丟在外面他撿到的。”
漢尼拔沒有說話,沉默進屋,看到餐廳吧檯上冒着熱氣的愛心早餐,以及兩人份的餐具,臉色越發難看:“你們這是準備共進早餐?”
巫承赫那個糟心喲,都不知道要怎麼跟便宜爹解釋了。
漢尼拔捏起一個燒麥看了看,又丟回盤子,頓了頓,忽然突兀地問:“你喜歡男孩子?”
“嘎?”巫承赫被自己的口水嗆住了,臉譁一下漲得通紅,他兩輩子都沒談過戀愛,根本沒想過性向的問題,立刻否認道:“沒、沒有的事!”
漢尼拔看着兒子黑漆漆的大眼睛,將裡面瞬間的尷尬慌亂盡收眼底,語重心長道:“夏裡,我不是要干涉你交朋友,但你還小,把精力放在學習上好嗎?”
巫承赫尷尬得要命,這種小朋友早戀被家長抓住訓話的場面簡直不能更慘烈,哭喪着臉點頭:“我知道。我們不是你想的那樣,我也沒想談對象。”
“那就好。”漢尼拔不動聲色地舒了口氣,摸了摸兒子的發頂,又放緩了語氣道:“抱歉,剛纔的話好像有點太嚴厲,是我太小題大做了。不過做父親的都這樣,夏裡,將來你有了兒子,就會了解我的擔心了。”
“不不,我能瞭解。”巫承赫真誠道,“你說得對,我會努力學習的。”男人,尤其他這樣特殊的男人,還是以事業爲重吧。
“好了,要遲到了,趕快吃一點,我們出發。”漢尼拔面色稍霽,取過領帶親自給他繫好,等他吃了幾口燒麥,便帶他出門上學。
隔着噴泉花園,金軒看着漢尼拔的小飛碟緩緩起飛,掠過梧桐樹的樹冠,濃黑的眉毛蹙了起來。
“你也感覺到了對嗎?”他用意識通感對自己的巴巴里雄獅說,“他很排斥我。”
大金毛哼了一聲,噴出一個低沉的鼻息,那隻黑慄雕一見它就炸毛,還發出刺耳的戾鳴威脅它,如果不是金軒的壓制,它早就撲上去咬它了。
“這不對勁,就算他和哥哥政見不和,也不至於這麼討厭我吧。是因爲巫承赫的原因嗎?他不喜歡兒子有我這樣的男朋友?怎麼會?”金軒覺得不可思議,像他這樣帥到沒朋友的偶像巨星,粉絲都遍佈全宇宙了好嗎?多少男男女女爲他癡迷。
巴巴里獅子對主人翻了個白眼,哪家家長會喜歡小孩有他這樣毀三觀的男朋友啊?
感受到小夥伴的嘲笑,金軒不高興地瞪了它一眼,自言自語道:“爸爸什麼的真是麻煩,幸虧我沒有……”他是他哥哥一手帶大的,從小對爹這種生物沒有什麼概念,印象中無非就是無趣的中年人,或者刻板的老頭子。即使換成漢尼拔這樣的大殺器,在他眼中照樣沒有什麼威脅性。
“反正我愛的又不是他。”金軒有一下沒一下地薅着獅子毛,道,“既然已經被他知道了,那也算是過了明路了,以後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追巫承赫了,對吧?”
獅子呆滯地看着自己的主人,搖了搖頭,表示並不認同他的看法。
“你搖頭幹什麼?”金軒白它一眼,“我又沒有問你的意見,你這麼蠢,到現在連他的量子獸都沒找到呢。”
“……”巴巴里獅子膝蓋中箭,流着眼淚默默扭頭爬走。
巫承赫第一天上課就受到了好幾個同學關心的慰問,連馬洛都紆尊降貴來問他:“老頭子說你病得厲害,現在怎麼樣?”
“沒事,都好了。”巫承赫對他還有點心有餘悸,畢竟就那天的情況看馬洛和他是相容的,相容度可能還超過了百分之六十。雖然他現在未成年,不會分泌信息素,但時刻和這樣的□□呆在一個教室裡,還是挺緊張的。
“要參加棒球社嗎?你太弱了,可能練一練會好。”馬洛對那天忘記幫他請假的事一直有點歉意,彆彆扭扭道,“我不在棒球社,但社長是我朋友,我可以幫你說說。”
“謝謝,不用了,我對棒球不感興趣。”巫承赫覺得以自己的身高還是不要挑戰這種激烈的運動了,但看馬洛的臉色有點不高興,又道,“我跑不快,可能會拖後腿,不如打打乒乓球什麼的。”
“隨便你。”馬洛覺得自己的責任已經盡到了,冷着臉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少頃通過全息課件給他發了個消息:上兩週的筆記我都做好了,發給你,記得晚上回去補習。
巫承赫沒想到便宜弟弟在中二面癱臉之下,居然藏着一顆聖母小清新的心,感激道:謝謝!
也許是因爲金軒的出現,漢尼拔對巫承赫多少有些擔心,接下來連着三天都住在他這邊。
巫承赫糟心的不行,又不敢請他回自己家去住,畢竟這個房子是屬於漢尼拔的,他沒道理把屋主往外轟。想來想去只好把所有的賬都記在了金軒頭上,私底下又把這殺馬特罵了個半死。
好不容易捱到週五,第二天就是情人節了,漢尼拔還是沒有回家的跡象,巫承赫拐彎抹角問他爲什麼不回去,才知道馬洛去棒球隊集訓了,莉莉茲在兵站,整個家就剩下漢尼拔一個人,來這裡是他唯一的選擇。
大過節的,巫承赫在便宜爹的監視下壓力略大,吃完晚飯,趴在茶几上看功課。漢尼拔最近對他慈愛得不得了,坐在吧檯邊給他削水果。
時針走過八點半,門禁忽然響了。
“我來,你繼續學習。”漢尼拔放下水果刀便去開門。巫承赫擔心是金軒,也站了起來。漢尼拔見他跟過來,微微皺眉,但並沒有阻止。
打開門,外面站着的果然是金軒。
他今天的造型怕是自打巫承赫認識他以來最正常的一次——白襯衫,黑長褲,沒有毛邊,沒有破洞,也沒有“打倒漢尼拔”之類的反動標語。頭髮整齊束着,露出飽滿的額頭,飛揚的劍眉,以及冷淡桀驁的丹鳳眼。
他似乎早就料到開門的會是漢尼拔,微微欠身,禮貌地道:“晚上好,叔叔。”
“……”漢尼拔的表情瞬間變得十分的微妙——聯邦人盡皆知,總統金轍是個獨身主義者,終身未婚,到三十二歲時纔拿父母贈予的精子和卵子給自己造了個弟弟。說是弟弟,其實是當兒子養的。所以金軒雖然只有二十四歲,金轍其實已經五十六歲了,比漢尼拔還要大九歲。
金轍曾經在遠航軍服役,漢尼拔與他共事過一段時間,兩人一直兄弟相稱,所以按輩分金軒喊他一聲“大哥”就足夠了,而且之前他們在首都見過幾次面,他也確實是這麼叫的。
現在這小子忽然改口,還大言不慚喊他“叔叔”,意圖之明顯簡直令人髮指。
孩子,你丫還能再不要臉一點嗎?
作者有話要說:完全不要臉啊……嘆氣,殺馬特你爲何這麼屌?
【金軒:就是這麼屌……】
下面殺馬特要開始坑(男朋友的)爹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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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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