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 特囧部隊 青豆
黑色的雷神之鞭像是咆哮的巨龍一般盤踞在提豐之怒上,在康氓昂的御使下,呼嘯而來,這種雷電的威力就算是單純的極強光也難以媲美,康氓昂此番也下了狠手,不管造成什麼樣的破壞,阿里木加他絕對不打算放過,這個巨大的阿斯拉卡妖獸一旦緩過神來,召集手下的羣妖一起圍過來,倒黴的絕對是康氓昂。
一開始他也沒覺得這種妖獸的實力有多強,不過通過它們的招式的變化和種族異能,尤其是那變態的堪稱不死之體的身體,一般人真不好收拾它們。一旦讓它們溜掉,將來絕對是不死不休,那他可有的忙了。
提豐之怒的力量雖然無法完全發揮出來,不過依照康氓昂目前的能力,想要藉助它的力量去攻擊,也不是沒有可能。再加上之前阿里木加也受到了康氓昂的打擊,現在又來這麼一下子,阿里木加如何承受得了,隨即就想着要將自身的精血逸散出來逃遁,哪想康氓昂的速度比他更快,狂練之贊化爲飛爪,一化三千,直接將每一滴精血都死死拘住,沒有放跑一個。
三千飛爪聚在一起,將阿里木加的精血一滴不漏的收進空間戒指,至於剩下的軀殼根本就沒有任何威脅,被雷電一擊,瞬間化爲齏粉,飄蕩在宇宙中。
康氓昂不等周圍的阿斯拉卡妖獸有反應,身形瞬間衝進獸羣,三件重寶一件不落的全都施展開來,配合三個元素之精,康氓昂自身手持兩柄戰刀,左突右衝,猶如無人之境,所過之處幹掉的妖獸屍體全都收進空間戒指中,至於精血,逸散的就逸散了,沒有逸散的全都被他收了。
等到阿斯拉卡妖獸羣反應過來,康氓昂已經收割了大量的妖獸屍體,然後揚長而去。
“這個人類,我們一定不可以放過他!”一頭阿斯拉卡妖獸憤怒地說道。
旁邊的妖獸們也附和着。
“不過當務之急我們要選出新的王!否則一盤散沙,怎麼爲死去的兄弟們報仇?”
一頭身負重傷的成年妖獸過來道:“蒙巴沙,你說現在誰可爲王?”
“薩利亞!”被叫蒙巴沙的阿斯拉卡妖獸道,“薩利亞是阿里木加的兒子,實力也很強大,我們找到薩利亞,立他爲王!”
“現在的情況是我們還沒有找打薩利亞,而且據薩利亞傳回來的消息,我們要趕到那個地方,恐怕還要費上十年八年啊。那這段時間,咱們以誰爲首?”有妖獸提出來。
一頭粗狂的阿斯拉卡妖獸站出來道:“這段時間不如就讓蒙巴沙爲王,我看蒙巴沙要比薩利亞合適的多!”
“放肆!”蒙巴沙怒喝道。
之前開口的阿斯拉卡妖獸道:“目前以種族爲重,不要說一些亂七八糟的!這“嘿嘿,要是找不到薩利亞,豈不是要讓蒙巴沙一直做領袖了?那還不如就讓他做了呢!”
“這件事情容後再說,目前我們要做的就是找到我的敵人,辨識清楚他的身份,否則將來也不好報仇。///這次他殺了我們太多的族人,這個仇一定不能算!”
*****就在這個些阿斯拉卡妖獸商議着報仇的時候,康氓昂早已出現在另外的一片星域,藏身在一顆荒涼的星球上,將空間戒指化爲一粒沙塵,自己則鑽了進去。
一團團阿斯拉卡妖獸的精血飄散在空中,看的康氓昂一陣心花怒放,這些可都是錢!加上收割的妖獸屍體,就算是低價銷售,這次的收穫也足以讓他安安穩穩的修煉一段時間,不再爲銀錢所擔心。
現在的各方勢力太亂套了,要是一般的人物出現還沒有這麼坎坷的命運,也就是康氓昂背後沒什麼勢力支撐着,否則誰敢隨便搶奪他的東西?
不過此時的康氓昂根本就沒有心情想這些,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多收錄一些極品妖獸,然後換取更多的宇宙精幣,也好買更多的聚靈丹。
這些精血康氓昂使用些簡單的手法將它們封印,然後將一個界主級別的奴僕釋放出來,讓其恢復一些力量,綜合他千百紀元的經驗,考量着這些東西如何銷售才能獲取最大的利潤。
這個奴僕是康氓昂專門爲了防備木遁才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搞出來的,木遁怎麼說都是蟲族的巔峰級別的強者,當年在人族鬧出了不少的事情,倘若不是被人族一位大賢者封印,恐怕他還要搞出更多的事情來。
康氓昂當初收了他也是使用些卑鄙的招數,木遁對他本就不是心悅誠服,雖然受限制與契約的約束,可一旦他的實力達到界主級別,那麼他要想突破康氓昂的主僕契約就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了,那時候康氓昂要想利用契約的力量制住他,搞不好就要被其反噬。
這樣的情況是康氓昂不想遇見的,他和木遁一起經歷了不少的事情,兩人也算是共患難,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會對木遁下手。非要是走到了那一步,他也可以利用手中的力量將其控制,然後封印他的力量,這樣就避免了情況的惡化。
康氓昂不知道的是,就是因爲他的容忍,才讓後來的事情變得更加麻煩,也讓他差點死在木遁的手中!當然,這是後話。
這個被康氓昂叫出來的界主叫瑟都,本尊是獸族的狐族王者——銀狐。至於他是如何被困在人族的預備役幻境中的,康氓昂還沒有摸索出來。不過想想也該知道,這個狐狸肯定是變幻人形,不想會被破掉幻象,每一個種族都有這種試煉幻境,爲了防止其他種族的強者僞裝成本族強者進行試煉,所以每一個種族設定的程序都不一樣,只要發現異族強者進去,對於其的干擾絕對要比本尊強者要強烈的多。這個狐狸的實力在康氓昂手下的奴僕中實力是最強的,而且狐族在獸族中也不是很適合修煉,他們多爲智慧種族,搞研究、參謀方面多是他們的天地,要想修煉,對他們來說難度就大的多了。
不過身爲狐族的王族,銀狐在修煉方面的天賦就算是獸神一族都要望而色變,他們的天賦可以說是逆天的,而且從出生開始,一直到神主巔峰都不會有瓶頸,只不過在突破巔峰神主的時候會受到個人力量的限制。
當然,銀狐也不是沒有天敵,在他們突破到神主的時候,每提升一個境界,都要遭受一個天雷煉體。承受住了身體強度提升兩倍,要是承受不住的話,那就一命嗚呼了。等到突破神主巔峰的時候,將要面對的就是九重天罰,承受住了,那麼他的身體強度絕對能夠媲美界主級別的重寶。
不過更多的銀狐都死在九重天罰之下。在獸族中一直流傳着這樣的傳說,說銀狐是獸神的代言人,所以纔會有如此逆天的天賦。不過獸神爲了制約銀狐的力量,也給了他種種考驗,倘若哪隻銀狐能夠承受界主以上的天罰,那麼他就能夠成爲新的獸神!
當然,這只是一個傳說,就算是在整個狐族中,前前後後也不過出了一百來位銀狐,論及稀有程度,絕對和獸神血脈有得一拼。
七大血脈和九大獸神之體自打獸族自成一體後,也出了三百位,也就幾個稀有的血脈出現的頻率低一點,想一些低等的血脈在獸族中還沒有出現過斷代的情況。不過銀狐的出現頻率就低了,就算是銀狐之子也無法保證自己的後代就一定會有銀狐。不過越是隔代遺傳的種族天賦就越強大,這究竟是爲何,目前還沒有誰能解釋得清楚。
和很多不清不楚的事情一樣,銀狐的這個情況,自然要歸功在獸神的身上,這也坐實了他獸神代言人的身份。
在瑟都之前白狐一族就有數十代沒有出現過銀狐了,而瑟都降生的時候也是稀鬆平常,沒有什麼異象出現。
一對平凡的白狐夫婦,在誕下他們第十個孩子後,因爲家庭貧困,想要將第一個孩子丟掉的時候遇上了一個遊俠,這個遊俠告訴他們這個孩子將來肯定會有大出息,所以這對貧賤的白狐才決定要將他們的十一郎生下。
遊俠離開的時候在白狐夫婦的懇求下給他們未出生的孩子取名爲“瑟都”,小名“十一郎”。
十一郎出生後和普通的白狐一族地位極高,但是一尾白狐和十三尾白狐相比,就是乞丐和國王的差距。普通的一尾白狐地位在狐族中屬於中下,倘若是智力極高,將來也能謀個出身。白狐夫婦如此安慰自己,也耐着性子撫養十一郎。
只是十一郎在小的時候從來沒有表現的異於常人,甚至在智力的發展上比自己的哥哥姐姐們還要緩慢,最後失去耐性的白狐夫婦也就放棄了對這個兒子的耐性,讓他自生自滅。
二十歲的十一郎拿着父親給他的全部家當離開了故鄉,踏上了一條成爲遊俠的艱辛道路。在他的歷練中,先後遇上了熊人塞郎夫、玉照玲瓏獅阿法西和亞細亞紫金比蒙天一。
十一郎先是憑藉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忽悠了塞郎夫當自己的保鏢,然後又用計讓阿法西和塞郎夫比試,最後和阿法西簽訂了三百年的合作契約,但不限制阿法西的自由。日子久了,阿法西也適應了這兩個夥伴。
至於紫金比蒙都是心高氣傲的上位強者,在獸族中,比蒙巨獸那是天生的戰士。就算是最低等的比蒙進入軍隊都是千夫長,以紫金比蒙的地位和實力,別說是加入軍隊,就算是什麼事情都不做,他們也都是大爺,屬於走哪吃哪那種類型的。
不過對於這個心高氣傲的傢伙,十一郎只不說是對他說了一句話就讓這個擁有一頭紫發的比蒙徹底跟了他,而且是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十一郎當時對天一說的是——“走,哥哥帶你吃烤肉去!”
也活該他走運,當時的天一不過是也出生不久的比蒙,對吃的東西一點抵抗力都沒有,被十一郎這個*賤的傢伙餵了兩頓烤肉後就賴着他不走了。而“天一”這個名字也是十一郎給他取的。至於天一的父母,後來十一郎才知道,他們被人追殺,無奈之下才將天一分開,以保他一條性命。
在獸族中敢動紫金比蒙的,十一郎實在想不通究竟會是誰,可等他遇上了天狐魯姆依林的時候,這些事情才解開。
魯姆依林是有着“天狐”之稱的十三尾白狐,是狐族中除了銀狐之外地位最高的狐族,魯姆依林的身份相當於整個獸族的公主,尊貴之處不言而喻。
十一郎在成爲獸族駙馬後也知道了天一的身世。至於他爲什麼會成爲獸族駙馬,除了他本人最譽爲最帥的狐狸之外,還有賴於他的兩個兄弟和領着的天一。從這點上,十一郎和蜀國的某位君王有得一拼,不過他的血統實在可憐。這也就導致了他的婚姻只是一個圈套,目的就是爲了幹掉紫金比蒙天一!
當時的天一隻有三歲,除了十也是在這個洞房花燭的夜晚,天狐魯姆依林爲十一郎慘死在自己父親的強弩之下!受到刺激的十一郎身體暴增兩倍,雪白的尾巴中那幾根銀色的狐狸毛也迸發出耀眼的銀輝,只在轉瞬間,一頭身披銀毛,足有三丈大小,從火光中一躍而起,瞬間秒殺周圍所有的獸人,包括天火提提巴,也就是魯姆依林的父親,當代狐族族長!
等熊人塞郎夫和玉照玲瓏獅阿法西趕來的時候,就看見滿頭銀髮的十一郎抱着魯姆依林的屍體,像是傻子一般,雙目空洞,直勾勾地看着魯姆依林,天一偎在十一郎的身旁,像只受傷的小獸。
滿地的屍體,死法出奇的一致,全都是眉心中了一根銀色的狐狸毛。上到提提巴,下到侍女,強如提提巴重金請來的修行獸族,弱到普通的扈從,無一倖免。
大火燒了一天一夜,但沒有觸及十一郎一毫!
大火過後十一郎就帶着天一離開了王城,第二天在城郊出現一座陵墓,是魯姆依林的。
三十年後,當所有人對十一郎的記憶消退的差不多的時候,十一郎帶着一個兩丈高的紫金比蒙重新回到了王城,至於他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復活魯姆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