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十四娘一直以爲,幾人會是仲秋之前回來,卻不想是在仲秋之夜回來。與其寒暄幾句後,便去招呼其餘客人。

當夜,蘇清羽與凌陽子,鬥了一夜的酒,喝的不分上下。至於酒錢,卻是景世言所給的。其原因,竟是景世言未見到趙起雨,而生抑鬱之情,最後把二人的酒,買了下來。

看到景世言被人拒之門外,借酒消愁。蘇清羽看不過去,抓到靈兒質問。卻不想得的答案是,“趙姐姐說太累了,需早些安歇,有事明日相商。”氣的蘇清羽就要耍酒瘋,還好凌陽子在側阻攔,不然又要被人看到“美人抓狂”。

這三人的熱鬧,閻無爲一向都不感興趣。

待安排好了,隨行而來的孔於我和冼雲鵬後,閻無爲就給孔悠悠安排了房間。

一路上,十四娘與孔悠悠因年歲相仿,一見如故。不停說着閻無爲在二十七坊的短暫時日,但礙於本人在側,言語之間也是避重就輕,不敢多言。

不過,卻讓孔悠悠心裡,有了可以打探閻無爲近況之人。

長時間的舟車勞頓,讓孔於我與冼雲鵬,一早安歇。到是孔悠悠沒那麼容易,畢竟出門在外,始終不是太習慣,一時間竟失了眠。

想到今日是仲秋月圓,過去大家尚在人世之時,彼此還會圍坐在一起賞月。可是今時今日,不知爲何,再見閻無爲這個熟人,卻是那般陌生,連這一點想法,都不敢滋生。

而此時的閻無爲,卻在去往趙起雨房間的路上。

到了門口,閻無爲擡起的手,猶豫了。

想到方纔景世言被拒,自己這般過來會不會不好?可是自己的確有要事相談,如若過了今夜,就很難有機會見對方,如此又要錯過一次機會。

卻不想房門從屋內打開,讓閻無爲訝異。反觀對方看到閻無爲,並未感到意外,反而說了一聲,“進來吧”。轉身移步到桌旁,倒了一杯茶,放置自己面前,坐下了。而在另一處桌角,卻早有一盞鬧着熱氣的茶,竟是離閻無爲最近之處。

閻無爲看那杯盞,顯然是給自己準備,如此對方便知自己要來。

如此縝密的心思,讓閻無爲佩服,心中久藏的疑問,瞬間也迎刃而解。

趙起雨見閻無爲,進門後坐了下來,卻並未開口。雙拳放置於雙膝緊握,目光也是一直盯着杯盞,好似有什麼難言之隱,看的趙起雨忍不住嘴角上揚,暗自偷笑。

一向孤芳自傲的閻王,何時竟這般扭捏。

不過轉頭一想,這是二人第二次見面。五年來,二人從未相見,彼此都是匆匆一瞥,要不就是從老闆娘口中,得知彼此想要的信息。

而第一次是在四個多月前,閻無爲得知五大派,意欲合謀圍剿三極門,準備阻攔五大派。趙起雨不肯,無奈閻無爲告知原因,是當年真兇另有他人。

二人由此意見相悖,閻無爲僅憑過往從趙起雨處,得來的三極門境地分佈獨自前往,偶然結識孟柳兒,更是被人意外伏擊受傷。

還好最後,幸得景世言三人,出現在先雲壇相助,讓三極門倖免於難,今日這纔有機會登門致謝。

爲緩解尷尬,趙起雨率先開口,說道:“姑娘就不好奇,爲何不見公子景反而答應見姑娘。”

見對方開口,閻無爲鬆了氣,擡起頭緩口道:“趙姑娘心思縝密,自然有其不見的理由,無爲不敢妄言。”說着閻無爲摸了一下,放在桌前的茶盞。

看到對方的小動作,趙起雨眼波流轉,聽出對方的言外之意。

並解釋道:“聽老闆娘講姑娘帶了人來,並安排住下,想必姑娘一路順利,定會找我,便才拒了公子景,方便姑娘來找。”

閻無爲想來也知道,定是十四娘告訴趙起雨,自己的情況。只是閻無爲,更多的是想聽對方講出來,畢竟這幾年來,眼前人自己並不瞭解。只知對方名叫趙起雨,是二十七坊的藝牌姑娘,卻也是那個真正,在背後幫自己打探消息之人,其他一概不知。

而這也是五年前,閻無爲來二十七坊的原因。曾有人告訴自己,若想追查當年的事情,就去二十七坊,所以閻無爲來了,花了不少錢,也大鬧過,最後才發現,背後探消息的是趙起雨。

不止如此,她還對十五年前的事,以及自己的身份,甚是感興趣。最後,不惜一切的派景世言三人,出手幫忙。就這一點,足以讓閻無爲對此人有了好奇心。

“趙姑娘特意指派公子景三人,明爲相助照顧,實則探聽虛實。只是無爲不明白,趙姑娘爲何突然相信我?”

趙起雨知其一向直言,卻不想如此坦然,怔了一下,回答:“我不是相信你,我是不相信世人。”

“不相信世人?”閻無爲疑惑,不明其意。

趙起雨提了一下杯盞,放置脣邊,輕“呼”的吹去杯中熱氣,隨即抿了一口,放下。

方纔開口,說道:“世人皆知當年百歲宴一案,孔於我是兇手,卻無人說出其真相的具體內容。唯獨姑娘,獨善其身說真兇另有他人,雖說並不完全指明真相,但也是唯一一個與我一樣想要了解真相之人。因此,比起抓到真兇,我更想知道當年發生的事情。”

閻無爲聽出話意,趙起雨極有可能與自己一樣,是那件案子的遺孤。不過不盡相同的是,自己是當事僥倖逃脫者,而對方是知情者,想從自己身上了解當年的真相。

只是,時過境遷,自己對於當年的事情,已記不得很多。只知親眼目睹,孟逸打傷孔於我,並殺害雙親,其餘的記憶已全然消失。

思慮至此,不由得唏噓,感慨道:“我以爲,當年的事已經無人記得,卻不想這世上還有人記得。”言語間滿是悲情,連帶着那飄逸四散的熱氣,彷彿使人進入一場回憶。

趙起雨神情恍惚,像是想起什麼,一時間語塞。趙起雨怎麼會忘,如若不是這場血案,母親亦不會變賣家產,而自己更不會流落於此……

但又迅速收起悲傷,轉而說道:“所以我想能與姑娘合作,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這次,輪到閻無爲呆住,與其四目相對。

此時,在屋外的閣樓下,孔悠悠站在那裡,靜靜的盯着二人所在的屋子。從閻無爲進門到現在,已經過去將近半個時辰,雖始終燈火通明,卻未見對方出來,這讓孔悠悠心裡不由得好奇。

本因失眠打算出門散心,卻不巧發現閻無爲,夜半三更去姑娘家的屋內,詢問了院內經過的奴役,方知那個屋子住的是,一個叫趙起雨的姑娘。

趙起雨?那不就是景世言的心上人,只是閻無爲爲何獨自去見此人?二人又是什麼關係?

一時間,孔悠悠腦中疑惑連連,對於閻無爲始終不放心,不知對方究竟在做什麼?

屋內,二人靜坐,見閻無爲忽而低頭不語,趙起雨又說道:“我知姑娘向來獨來獨往,不喜歡虧欠他人,也不喜歡與人結交。只是出門在外,有些事情不能太過絕對,尤其是對自身有利之事。況且你我目標一致,彼此手握着不同信息,爲何不把握時機,從而查出當年的真相。總比姑娘一人,荒廢時間來的好些。”

閻無爲擡頭,對上趙起雨雙眸許久,有所顧慮道:“趙姑娘說的是,無爲會考慮。”而手下摸杯的動作,卻多了幾下。

“姑娘明白就好。”見閻無爲猶豫,事便有所轉機,趙起雨便安了心。隱然間,想起一事,便提道:“哦、對了,來的路上可有聽說空齋山莊的事。”

閻無爲深嘆一口氣,點頭回道:“聽說了。說是空齋山莊被香花樓覆滅了,也不知真假?”

“是真的。”趙起雨肯定道。

閻無爲雙眼微顫,顯然有些意外,不過也並未太過驚訝。只繼續聽趙起雨,說着:“我派人去查過,是真的。就在五大派圍剿三極門的時候,有人將空齋山莊一舉殲滅。隨後還派人埋伏,對付從荊條山趕回留園的房莊主等人,最後一把大火燒燬了整個山莊。

又是放火燒山!

突然,閻無爲想到了十五年前的那把大火,但片刻又覺得哪裡不對。反問道:“可是如何確定是香花樓的人?要知道香花樓已有二十多年未在武林出現。”

趙起雨也未隱瞞,直接說道:“說是附近居民,看到打扮怪異的人在留園出沒,由此有人根據描述判斷是香花樓。而在差不多同一時間,我一早派去監視翡翠谷的人,傳來消息,說南錫派同樣遭受不明夜襲,根據描述亦是香花樓。”

“什麼!”突然閻無爲驚呼,手中的杯盞也差點打翻,只得將手從杯盞旁挪開。

趙起雨看在眼,知其緊張南錫派,繼而說道:“不過好在南錫派好運,並未再受伏擊,其餘趕回翡翠谷的人都還活着。更巧的是孟家兩兄妹就在店內入住,本應第二日就要離開的,卻不想又多住了幾日,想來是聽說了空齋山莊的事情,在等什麼人。”

忽而,閻無爲雙眸一冷,一臉凝重道:“孟逸。”

趙起雨看得出來,閻無爲對孟逸的憎惡有多深,只要關乎孟逸有關的消息,皆都不會放過。所以將消息透漏給閻無爲……

曾有幾次,趙起雨多番打探閻無爲身份,全都無果。

直至二人第一次見面,對方說親眼所見,孟逸縱火行兇,又極力阻攔五大派。方纔想到與其符合身份,而逃出生天者,極有可能就是,三極門左護法楚非之女,楚晏。

如此,自己更加不會盲目相信,對方的一面之詞。

只是,孔於我尚在人世的消息,亦讓趙起雨覺得,當年世人之言,亦是不可盡信。

若非背後有人,怎會如此突然,爆出孔於我尚在人世,而且還是在閻無爲調查此事之後,一切是那麼巧合。

也因而,讓趙起雨對南錫派被香花樓夜襲一事,持懷疑態度。

更多的是,她想讓閻無爲調查。

許久,閻無爲神色漸緩,恢復如初,開口說道:“深夜已過半,趙姑娘若沒旁事,無爲告辭。不過在此之前,無爲謝過趙姑娘出手相助。”

話畢,閻無爲起身立正,雙手五指併攏,舉手平臂若抱鼓,右手包着左手,半彎曲腰身,對趙起雨施了一個平揖禮。

趙起雨恍然,起身亦回了對方一個揖手禮,目送對方推門離開,並掩門。

一時間,趙起雨竟有點分不清,方纔的是閻無爲,還是……楚晏。

但是,對方的感激之情,卻是那麼真切,讓趙起雨動容。

看着那杯,被閻無爲放置透涼的茶水,不由得嘆息道:“只是可惜,這盞茶……到了她未飲一口。不知下次再見之時,她還會不會亦如此?”

這麼想着,趙起雨想到了往日,景世言三人對閻無爲的評價,雖沉默寡言,不善言辭,又喜歡獨來獨往,卻行事果斷,明辨是非,亦好打抱不平,是個值得一交的人。

未完待續,先看看其他書:
第十二章第七章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第十一章第八章第十二章第四章第一章第五章第三章第七章第十章第十四章第十一章第九章第十三章第二章第十二章第十章第四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七章第五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一章第三章第三章第十二章第十章第一章第五章第十三章第九章第五章第十二章第一章第十四章第十章第四章第十二章第六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十四章第四章第八章第十四章第六章第十三章第四章第十三章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三章第二章第七章第十二章第十一章第七章第四章第九章第七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四章第十章第十二章第九章第二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五章第十四章第十四章第三章第十四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八章第八章第一章第六章
第十二章第七章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第十一章第八章第十二章第四章第一章第五章第三章第七章第十章第十四章第十一章第九章第十三章第二章第十二章第十章第四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七章第五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一章第三章第三章第十二章第十章第一章第五章第十三章第九章第五章第十二章第一章第十四章第十章第四章第十二章第六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十四章第四章第八章第十四章第六章第十三章第四章第十三章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三章第二章第七章第十二章第十一章第七章第四章第九章第七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四章第十章第十二章第九章第二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五章第十四章第十四章第三章第十四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八章第八章第一章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