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在這種念頭支配下,我急忙跑回城堡,做航海的準備。我拿了一些麪包、一罐淡水、一個航行用的羅盤、一瓶甘蔗酒(因爲我還保存着不少)、一滿籃葡萄乾。我把這些必需品全背在身上,走到我那小船旁,掏幹船裡的水,讓它浮了起來,並把所有的東西都放了進去,然後又跑回去拿別的東西。我第二次拿的是一大袋米,還有那把遮陽傘,又拿了一大罐淡水、兩打麪包或者叫大麥餅、一瓶羊奶、一塊乾酪。我吃苦流汗地費了好大的勁才把所有東西運到小船上。然後,一邊祈禱上帝保佑我一路平安,一邊就開了船。我沿着海岸划着獨木舟,終於來到了島的東北角。現在,我就要向大海進發了,敢不敢前進就在此一舉了。眺望着海島兩邊奔騰不息的兩股急流,回想起上次遭遇到的危險,我不由得心驚肉跳,有點泄氣了。不難預見,只要被捲進這兩股急流中的任何一股,我就一定會給衝到無邊的大海里去,說不定再也回不到這個島,看不到這個島了。到那時,這麼小的船,只要起一點風,我就沒命了。

這個念頭使我產生了很大的壓力,迫使我不得不考慮放棄原定計劃。我把小船拉進岸邊的一條小河,上岸在一片小小的高地上坐了下來,滿腹憂慮,焦急萬分,既害怕前進,又想前進。我正猶豫不決,潮汐起了變化,只見潮水開始上漲。這樣一來,幾小時之內,我肯定是走不成了。我忽然想到,應該找一個高地,上去觀察潮水上漲之後那兩股急流的位置究竟有什麼變化,以判斷萬一我讓急流從這裡衝了出去,有沒有希望被它從另一個方向衝回來。剛想到這一層,我就看見附近有一座小山,從那山上可以看到左右兩面的海,並且可以觀察到那兩股急流,看看我回來時應該走哪個方向。到了山上,我發現退潮時急流是沿着島的南部往外流的,而漲潮時急流是沿着島的北部往裡流的,我回來時,只要沿着北部走,自然可以被帶回來。

這番觀察使我精神振奮,決定第二天早晨乘第一次潮汐出發。我把禦寒的值夜衣蓋在身上,在獨木舟裡睡了一夜,天一亮就出發了。最初,我一出海就朝正北走,走了沒多遠,就駛進了那股向東涌動的急流,被它衝着向前飛駛,不過速度沒有上次島南邊那股急流那麼大,那次我完全控制不住小船。我以槳代舵,全力控制着方向,朝那破船飛也似的駛去,不到兩小時就到了它跟前。

展現在我面前的是一片淒涼景象。從船的構造來看,這是一條西班牙船,船身被夾在兩塊礁石中間,卡得很緊。船尾和後艙都被海浪打碎了。至於那夾在礁石中間的前艙,由於撞得太猛,前桅和主桅都折斷了,倒在甲板上。但斜檣還好好的,船頭看起來也還牢固。我到了船跟前,船上忽然出來一條狗,看見我就汪汪地叫。我招呼了它一聲,它就跳到海里,游到我這邊來。我把它拉到船上,它已經飢渴得要死了。我給了它一塊麪包,它大口地吃起來,活像一隻在雪地裡餓了兩星期的狼。我又餵了它一點淡水,看那樣子,只要我給它喝,它可以喝破肚子。

接着,我上了大船。我第一眼看到的是兩個淹死的人,他們躺在廚房裡,也就是前艙裡,緊緊摟抱在一起。看情形,船觸礁的時候,海上正狂風暴雨大作。洶涌的波濤不斷打在船上,叫人難以承受。海水又不斷地涌上來,澆在人身上,把人們活活悶死了。除了那條狗,船上沒有一個活物。我在船上看到的貨物,沒有一件沒讓水泡壞。只有放在艙底的幾桶酒,不知是葡萄酒還是白蘭地,因爲水退了,露在外面,可是桶太大,沒法移動。我又看見幾口大箱子,可能是船員的物品,我搬了兩隻到我的小船上,至於裡面裝着什麼,我這時也沒時間去查看。

如果觸礁的是船尾,損壞的是船的前部,我就不虛此行了。因爲,從我在這兩口大箱子裡找到的東西,我有充分的理由斷定船上有很多財富。同時,根據這艘船走的航線,可以看出它是從南美巴西附近的布宜諾斯艾利斯或里約拉巴拉他開出來的,準備到墨西哥海灣的哈瓦那去,然後再從那裡去西班牙。船上無疑載着許多財物,但這些財物目前對任何人都毫無用處。至於船上其餘的人都跑到哪兒去了,我根本不清楚。

除了這兩口箱子,我還找到了一桶酒,約有二十加侖。我費了很大勁,才把它運到我的小船上。艙裡還有幾支短槍和一隻盛火藥的大角筒,裡面大約有四磅火藥。短槍對我毫無用處,因此我仍然把它們留在船上,只取了盛火藥的角筒。我還找到一把火鏟和一把火鉗,這都是我急需的東西。另外,我還找到兩把小銅壺、一個煮巧克力的銅鍋和一個烤東西用的烤架。這時潮水正好開始往回流,我就載着這些東西和那條狗離開了。當晚天黑後一小時,我才精疲力竭地回到島上。

那天晚上我歇息在小船上。第二天早晨,我決定把弄到的東西放到我的新洞裡去,不帶回城堡。我先吃了點東西,然後把全部貨物運到岸上,仔細檢查了一下。我弄到的那桶酒原來是一種甘蔗酒,但不是我們巴西的那種。簡而言之,一點都不好。可是打開那兩口大箱子,卻找到幾樣對我大有用處的東西。比如說吧,在一口箱子裡,我找到一隻挺別緻的小酒箱,裝着幾瓶上等的提神酒,每瓶約有三品脫,瓶口用銀子包着。我又找到了兩罐上好的蜜餞,因爲罐口封得很好,沒有被鹹水泡壞,另外還有兩罐,卻已經被水泡壞了。我又找到一些很好的襯衫,這是我求之不得的。另外還有一打半白麻紗手帕和有色領巾,這裡面,麻紗手帕是我非常需要的,熱天擦臉,再爽快沒有了。此外,打開箱子裡的小抽屜,又找到三大口袋西班牙幣,約一千一百多枚。其中一個口袋,有六塊西班牙金幣和一些小塊的金條,是用紙包着的,估計大概有一磅重。

在另一口大箱子裡,我找到許多衣服,但都是沒用的。從東西看,應該是屬於副炮手的,儘管箱子裡沒火藥,但有兩磅上好的顆粒狀火藥裝在三隻小瓶子裡。我猜,大概是用來填充鳥槍的。總的說來,我這趟出海弄到的有用的東西實在不多。至於錢幣,對我來說簡直毫無用處,就像我腳下的泥土一樣,我寧願全部拿出來換三四雙我迫切需要的英國襪子、英國鞋,因爲我已經好多年沒有鞋襪穿了。其實呢,我也弄到了兩雙鞋,那是我從破船上那兩個淹死了的人腳上脫下來的。另外,我又從一口大箱子裡找到兩雙,這是很值得高興的。但這兩雙鞋無論舒適程度,還是耐用程度,都趕不上我們英國鞋,它們並不是正式的鞋,只是一種便鞋。我在這位船員的大箱子裡又找到了五十多枚西班牙銀幣,但沒有金幣。我想這口箱子的主人一定比較窮,而另一口箱子的主人一定是一位高級船員。

不管怎麼樣,我還是把這些錢都搬回了山洞,按照過去處理從我們自己船上搬下來的錢的辦法,把它們好好地收藏起來了。遺憾的是,我沒法得到這條大船的另外一部分,如果能進入那一部分,我一定可以運它幾獨木舟的錢回來,即使有一天我能返回英國,這些錢放在這裡,也相當安全,等將來有機會再來搬取不遲。

我把全部東西搬到岸上,收藏妥當後,就回到我的小船。我沿着海岸劃回舊港,把船繫好後就拖着疲憊的身子回到住處。到了那裡,見一切平安無事,便開始休息。之後仍照老樣子過日子,料理家務。有很短一段時期,我的日子過得相當悠閒自在,只是比以前更加警惕,時時關注外面的動靜,並且也不大出門。即使有時大着膽子到外面活動,也是在島的東部,因爲我確信野人從來不去那地方,到那邊去用不着像我到別處去時那樣帶那麼多武器和軍火,要處處小心。

我在這種情形下生活了將近兩年。這兩年裡,我那倒黴的大腦彷彿生來就是要折磨我似的,一直在東打算、西計劃,盤算着怎麼離開這個島。有的時候,儘管理智明明告訴我那條破船上早已沒有什麼東西值得我冒險出海了,可我仍不死心,總想再去一趟。我有時這樣想想,有時又那樣算算。我敢說,如果我從薩累出來時坐的那條小船還在的話,我早已坐着它出了海,不知去向了。

常人往往有一種通病,就是時常對上帝和大自然爲他們安排的生活環境不滿。照我看,他們的種種苦難,至少有一半是這種病造成的。染有這種毛病的人大可以把我這一生的經歷作爲教訓。正是由於我不肯好好地考慮我原來的家境,不肯好好地考慮父親給我的忠告(我認爲,違反父親的忠告就是我的“原始犯罪”),再加上後來我又犯了同樣的錯誤,才落到今天這麼不幸的地步。如果當初上帝在安排我做了巴西種植園主之後,保佑我不生妄想,我本可以心滿意足地過下去,說不定經過這麼多年(我的意思是說,經過我來到島上這麼多年),我早已成了巴西有成就的種植園主了。不,根據我在巴西短暫的一段時間裡取得的進展來看,我甚至相信,我早就擁有十幾萬葡萄牙幣了。我爲什麼要把一份上了軌道的財產、一座資本雄厚、蒸蒸日上的種植園丟到腦後,而甘願去當一個管貨員,到幾內亞去販黑奴呢?在家裡,只要有耐性,有充分的時間,不是同樣可以把資金積累起來,坐在家門口從那些黑奴販子手裡買到黑奴嗎?雖說價格貴一點,但爲節省這筆開支而冒這麼大的風險,實在不值得。

然而這正是一般不諳世事的年輕人常走的路。總是要在經過多年的磨鍊,付出沉重的代價之後,纔會明白自己的荒唐。我現在總算明白過來了。可由於這種錯誤在我的性格里已經根深蒂固,所以,直到現在我還不能安於現狀,還在不斷地盤算着採取什麼方法,有沒有可能逃出此地。爲了使讀者對我後面的故事更感興趣,我覺得不妨先敘述一下我那荒唐的逃走計劃最初的成因,想以什麼方式實施,以及實施的基礎。

從破船上回來後,從表面上看,我好像就在城堡裡過隱居生活。我已經把小船照原來的樣子放到水底下,我的生活已經恢復到以前的狀態。老實說,我比以前更有錢了,但並沒有因此而更加富裕。因爲金錢對我毫無用處,正如秘魯的印第安人在西班牙人到來之前,金錢對他們毫無用處一樣。

那是我來到這個孤寂的海島第二十四年的三月,這個時節正是雨季。一天夜裡,我躺在吊牀上,不能入睡。我很健康,身體上和精神上,都沒有一點病痛,也沒有不舒服。可是我怎麼都無法閤眼,睡不着。可以說,整晚都在胡思亂想,連個盹都沒打。

要把那天晚上我腦海中想過的一幅幅畫面以及種種思緒都記錄下來,不僅不可能,而且也沒必要。我把自己一生的經歷,從早年出海到我來到這個島上,以及我來到島上以後的生活,都大致回顧了一下。回想到上島以後的情況時,我把最初幾年的快活日子,和見到沙灘上腳印以後那種焦慮、恐懼、小心翼翼的生活,作了一番比較。我清楚,多少年以來,那些野人曾經不斷地到島上來,甚至曾經成百上千地登過陸,但過去既然不知道這件事,當然也就不會擔驚受怕。儘管危機存在,我的日子卻過得十分美滿。我覺得,不知道有危險就跟壓根兒沒有被危險包圍一樣幸福。從這裡,我受益匪淺,特別是我體會到:上帝在統治人類的時候,把人類的認識和知識侷限在狹窄的範圍,實在是件好事。人類雖然有時在千千萬萬的危險中生活——這些危險如果讓他察覺,一定會讓他心煩意亂,精神頹唐——但上帝卻讓他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完全意識不到周圍的種種危險,平靜泰然地過下去。

一段時間裡,我頭腦裡縈繞着這種想法,接着我就認真地想,這麼多年以來,就在這個島上,我無時無刻不被危機包圍着。我過去經常泰然自若、悠然無事地在島上走來走去,而事實上,使我免於遭遇到最殘酷的死亡的,可能僅僅是一座山崗、一棵大樹或偶然來臨的黑夜。所謂最殘酷的死亡,也就是落到吃人部落和野人手裡。如果落到他們手裡,他們馬上就會把我捉起來,就像我捉一隻山羊和海龜一樣。同時,在他們看來,把我殺死、吃掉,並不是什麼犯罪,就像在我看來,把一隻鴿子或麻鷸殺死吃掉也不是犯罪一樣。如果我硬說我不衷心感激偉大的救世主,那實在是昧着良心在說話。我必須恭恭敬敬地承認,我之所以在不知不覺中免於大難,完全是靠他另眼相看,保佑着我。要是沒有他的保佑,我難免要遭野人的毒手。

這樣想過之後,我又費了一番心思去研究那些罪大惡極的畜生——那些野人的天性。我想研究一下,萬物的主宰爲什麼會容忍他創造出的生物幹出吞吃自己同類這樣沒有人性、禽獸不如的事情。可是我思索了半天,毫無結果,於是我又想:這些畜生究竟住在什麼地方?他們的地方究竟離大陸的海岸有多遠?他們大老遠跑來,究竟想幹什麼?他們的船究竟是什麼樣子的?他們既然可以到我這邊來,我爲什麼不可以想辦法到他們那邊去?

至於到了那邊以後又怎麼辦,萬一落到野人手裡會有什麼結果,萬一他們來攻擊我,又怎麼逃命,我都完全沒有考慮。不僅如此,我甚至沒想到到了大陸上後,我必然會被他們中某些人攻擊,肯定沒有逃生的希望。再說,即使不落到他們手裡,我也沒東西吃,也不知該往哪兒走。總之,所有這些,我想都沒想。我一門心思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坐小船渡過海峽到大陸上去。我覺得自己目前的處境是世界上最不幸的,除了死亡之外,任何遭遇都比它強。我覺得,只要到了大陸,我就有可能得救。再不然,我還可以像在非洲時那樣,讓船沿着海岸走,一直駛到有居民的地方,獲得救援。而且說不定還會遇到什麼基督徒的船,把我救起來。最不濟,也不過是一死,這反而可以從此擺脫種種苦難。要讀者注意的是,我的這些想法,都是我心情不安、性情焦急造成的,而我這種焦躁不安,又因爲接二連三碰到的挫折,尤其是那條破船給我帶來的失望而變本加厲了。我本指望在那條破船上能實現我迫切追求的目的,即找到一兩個人,跟他們談談話,瞭解一下我究竟在什麼地方,有沒有脫險的辦法,可是結果卻一無所獲。這些事,使我的頭腦變得不安分起來。我本來很平靜,只想聽天由命,任憑上帝做主,現在再也平靜不下去了。我彷彿沒有力量控制自己的思想,整天只想着怎麼渡海到大陸上去,而且這種念頭越來越強烈,簡直沒法抗拒。

有兩三個小時,這念頭一直纏繞着我,使我激動不已,脈搏跳動加速,像得了熱病一樣。而事實上,這只不過是我的頭腦在那裡發熱罷了。我這麼一個勁地前思後想,想得精疲力竭,最後,實在支持不住了才昏昏睡去。讀者也許會認爲我就是睡着了,也會夢見自己到大陸上去。可是我並沒做這樣的夢,我夢見的事跟這毫不相干。我夢見自己和平常一樣,一大早走出城堡,忽然看見海邊有兩隻獨木舟載着十一個野人押着一個野人來到島上,準備把他殺死吃掉。突然,他們要殺的那個野人跑了起來,飛快地逃命。恍惚間,他一下子就跑到我城堡外濃密的小樹林裡躲了起來。這時候,我看見只有他一個人,其他的野人並沒有追來,便走了出去,向他微笑,鼓勵他。他急忙跪在地下,彷彿在求我救他。於是我向他指指梯子,叫他爬上去,把他帶回山洞,他便成了我的僕人。得到這個人後,我對自己說:“我現在真可以冒險去大陸了。因爲這個人可以做我的嚮導,告訴我該做什麼,到什麼地方弄給養;告訴我什麼地方不能去,免得給野人吃掉;告訴我哪些地方可以大膽前去,

哪些地方應該躲開。”正這樣想着,我就醒了,本來很高興,覺得自己有逃走的希望,及至醒來,發現原來不過是一場夢,又深感失望,大爲懊喪。

不過,從這個夢中,我弄明白了一件事:我要想逃走,惟一的辦法就是儘可能地弄到一個野人,而且,如果有可能,最好是一個被他們帶來準備殺死吃掉的俘虜。但這個辦法卻有一個問題,要實現它,就不得不進攻成羣結隊的野人,並且把他們全部殺死。這不但是一個孤注一擲的舉動,容易出岔子,而且,從另一方面考慮,這種辦法是否合法,還值得懷疑。一想到要流那麼多血(儘管是爲了挽救自己),我的心就顫抖起來。至於我反對這種辦法的種種理由,也無需重複了,因爲前面已經說過。雖然我現在還可以提出一些別的理由,比如說,這些人是我的死對頭,只要可能,他們就會吃掉我。再比如說,這是保護自己、使自己擺脫死亡的最好辦法,是一種自衛,因爲,如果他們真的攻擊我,我也要採取這種行動的等等,可是,儘管提出了不少理由,一想到爲了挽救自己,非流別人的血不可,我就感到可怕,好久都想不通。

我在內心進行了好多次辯論,很久都不知如何是好(因爲所有的理由都在我頭腦裡反反覆覆鬥爭了很久),最後,挽救我自己的迫切願望終於戰勝了一切,我決定不惜一切代價,弄一個野人到手。現在,第二步就是計劃怎麼去做,這實在是個很難解決的問題。由於一時想不出妥當的辦法,我決定先去守望,看他們什麼時候上岸,其他的事先不去管它,到時候見機行事。

這樣定下來之後,我一有時間,就去偵察。這樣經常跑來跑去,我自己都厭倦起來。因爲有一年半多的時間,我差不多每天都要跑到島的西部和西南部去觀望,看看有沒有獨木舟出現,可是始終沒看到,這真是讓人大爲沮喪、大爲煩惱的事。不過這次還算不錯,我還沒像上次那樣失去進取的銳氣。相反地,拖得越久,我越感到急不可待。總而言之,我從前處處小心,儘量躲着他們,生怕給他們看見,現在反而急不可待地要同他們見面了。

此外,我覺得自己有能力駕馭一個野人,甚至駕馭兩三個野人(只要我能把他們弄到手),讓他們完全變成我的奴隸,讓他們做什麼就什麼,並且還可以防止他們在任何時候傷害我。這種想法讓我得意了好久。可是,事情還是沒影子,所有這些幻想和計劃都無法實現,因爲很久很久都沒有野人來了。

自從有了這些想法,我腦子裡經常想着這件事,可是由於沒有機會將之付諸行動,所以始終沒有什麼結果。這樣過了大約一年半,有一天一大早,我忽然發現有五隻獨木舟在島這頭靠了岸,而且船上的人都已經登陸了,不知去向!他們來的人數打破了我的全部計劃,因爲我知道他們一隻船至少要載五六個以上的人,現在既然有這麼多船,我真不知該怎麼辦、有什麼辦法單槍匹馬去進攻二三十個人。因此我只好悄悄地躲到城堡裡,一籌莫展,坐立不安。可是,我還是根據以前的計劃,做好了戰鬥準備,如果有機會,就採取行動。我一邊留神聽着他們的動靜,一邊等待着。後來,等得實在不耐煩了,我就把槍放在梯子腳下,像以往那樣,分兩步爬上小山頂。我站在那裡,儘量不露出頭,免得被他們看見。通過望遠鏡,我看出他們有不下三十人,已經生起火來,正在那裡燒肉。至於他們怎麼燒的,以及燒的是什麼,我可不知道。只見他們正用各種各樣的野蠻姿勢和步法圍着火跳舞。

我正望着,從望遠鏡裡,又看到他們從小船上拖出兩個倒黴的野人來,這兩個野人大概是他們事先放在船上的,現在要拖出來屠殺了。我看見其中一個被他們用一根木棍或一把木刀一頓亂打,頓時倒了下去,跟着便有兩三個野人跑上去,開膛破肚,準備烹調。至於另一個受害人,則呆呆地站在一旁,等他們前來動手。這時,這個可憐蟲看見手腳鬆了綁,又沒有看管,本能地想逃命,他突然跳出他們的圈子,用一種難以置信的速度沿着海岸朝我這邊,也就是說,朝我住的這一帶跑來。

看他朝我這邊跑來,尤其是乍一看,所有野人都在後面緊緊追趕,說老實話,我真嚇壞了。我覺得我的夢有一部分要實現了,我預計他一定會躲到我的小樹林裡來。可是,下面的事,我卻不敢相信我的夢——我不相信那些野人不追到小樹林裡來抓他。可是,我還是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後來,我發現追他的只不過三個人,膽子就慢慢大了起來。尤其使我勇氣倍增的是,我看出他跑得比他們快得多,而且把他們越甩越遠,只要他能堅持半小時,就不難完全逃出他們的追趕。

在他們和我的城堡之間,有一條小河。這條小河,我在本書的開頭已經提到過了,我把船上的東西運下來的時候,就是在那裡上岸的。我看得很清楚,他必須遊過這條小河,否則就一定會在河邊被抓住。那逃跑的野人逃到河邊,儘管潮水已經漲了,但他根本不管,一下子跳了下去,只劃了三十來下,便遊過小河,爬到岸上,又非常迅速而有力地朝前跑。那三個人到了小河邊,只有兩個會游泳,第三個不會,只好站在河那邊,看着其餘的兩個人過河。又過了一會兒就一個人悄悄回去了,這對他實在是一件好事。

我注意到,那兩個會游泳的野人遊過小河,比那逃跑的野人多花了一倍多時間。這時候,我腦子裡忽然產生了一個強烈的、不可抗拒的念頭:現在正是我找個僕人的好機會,說不定我還會找到一個夥伴,一個幫手,這明擺着是上帝在召喚我救這個可憐蟲的命。我立刻迅速下了梯子,拿起兩支槍(前面提到過,這兩支槍都擺在梯子腳下),又迅速爬上梯子,翻過山頂,向海邊跑去。我抄了一條近路下山,插在追者和被追者之間。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聲呼喚。他回頭望了望,起初好像很害怕,我招手示意他回來,同時慢慢向後面追趕的兩個野人迎上去。等走近他們,我一下就衝到最前面那個野人跟前,用槍桿子把他打倒了。我不願意開槍,因爲我不想讓其他野人聽見。其實離這麼遠,槍聲是很難聽到的,就是隱隱約約聽到了,由於看不見硝煙,也弄不清是怎麼回事。我打倒第一個野人之後,和他一起追來的那個野人也停住腳步,彷彿嚇住了,於是我急忙向他迎過去。當我走近他,一眼就看見他手裡拿着弓箭,正拉弓向我放箭。我不得不向他開槍,一槍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這時也停住了腳步。雖然親眼看見兩個敵人都已經倒在地上,多半是死了,但我的槍聲和火光卻把他嚇壞了,他呆呆地站在那裡,既不敢進也不敢退,不過看得出來,逃跑的意思比過來的意思要多些。我大聲招呼他,做手勢叫他過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了幾步,站住了。接着又走了幾步,又站住了。這時候,我纔看清他站在那裡,渾身發抖,彷彿已經被我俘虜,就要像他的兩個仇人一樣被殺了。我又向他招手,叫他過來,並且儘量做出各種各樣的姿勢鼓勵他。他這才慢慢地往前走,每走十步二十步,便跪下來一下,彷彿對我搭救他的性命表示感謝。我微笑着,顯出和藹的樣子,又向他招手,叫他再走近一點。最後,他走到我跟前,跪下去,吻着地面,把頭貼在地上,把我的一隻腳放在他頭上,看樣子彷彿在宣誓終身做我的奴隸。我把他扶起來,友善地對待他,並且儘可能地鼓勵他。可是事情並沒結束,我看見我用槍桿打倒的那個野人並沒有死,只是給打昏了,現在又開始甦醒過來。於是我把那野人指給他看,表示他沒死。他看見之後,就嘰裡咕嚕地向我說了幾句話。我雖然聽不明白,可覺得非常悅耳,因爲除了我自己的聲音以外,這是二十五年來我第一次聽見人的聲音。但是此時我沒有時間想這些事。那被打倒的野人現在已經完全清醒過來,居然坐了起來。我覺察到那被救的野人這時又有點害怕起來,便舉起另外一支槍,對準那個人,準備開槍。這時候,我那野人(我現在暫且這樣稱呼他)向我做了一個手勢,要求我把腰間掛的那把沒有鞘的刀借給他。於是我就把刀給了他。他接過刀,立刻跑到他的仇人面前,手起刀落,一下子就把他的頭砍了下來。即使是德國劊子手,也不見得比他砍得更快、更好。這使我大爲吃驚,因爲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個人除了他們自己的木刀以外,從未見過刀。後來我才知道,他們的刀都做得既鋒利又沉重,而且是用很硬的木頭做成的,可以毫不費力地一刀砍下人頭和手臂。他砍完了頭,拿着刀帶着勝利的笑容回到我身邊。然後他做了許多讓我莫名其妙的姿勢,把刀和他砍下來的野人頭,一齊放在我的腳下。

最使他感到驚奇的是我怎麼在那麼遠的距離把另一個野人打死的。他指着那野人,向我做手勢,要我允許他到那野人身邊去看看。我也就向他做手勢,告訴他儘管過去。他走到那死人身邊,很吃驚地站在那裡,兩眼直直地望着死人,把他一會兒翻過來,一會兒翻過去,查看子彈打成的傷痕。原來那子彈正打在胸口上,穿了個小洞,但沒流多少血,因爲人已經死了,血流到內臟裡去了。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走了回來。我要離開那地方,叫他跟我走,並且用手勢告訴他,說不定後面還有別的人追來。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我打手勢,表示他想把他們用沙土埋起來,免得給後來的野人看見。我做手勢叫他照辦,他馬上很起勁地幹起來,不一會兒,就用雙手在沙土上刨了一個坑,剛剛容得下那第一個野人,把屍體拖了進去,用沙土掩好。接着他又如法把第二個埋了。我相信,他只用了一刻鐘就把兩個人都埋好了。然後,我叫他跟我走。我沒把他帶到城堡去,而是把他帶到遠處島那頭的石洞裡去了。我這樣做,是因爲我有意不讓自己做的夢完全應驗,因爲在夢裡,他是跑到城堡外的小樹林裡藏身的。

到了洞裡,我給他吃了一些麪包和一串葡萄乾,又給他喝了一點水,因爲我看他跑了半天,已經飢渴不堪了。等他吃飽喝足,我又指給他一個地方(我在那裡鋪了一堆乾草,上面還有一條毯子,我自己有時也在那兒睡覺),做手勢叫他躺下睡覺。於是這可憐蟲便倒下呼呼睡去。

他是一個眉清目秀、身材適中的漢子。四肢修長結實,個子很高,身材很勻稱,看來大約二十六歲左右。他五官很端正,不是那種猙獰可憎的樣子,尤其是他微笑的時候,既有男子漢的英勇氣概,又有歐洲人的和藹可親。他的頭髮又長又黑,並不像羊毛似的卷着。他的前額又高又大,兩眼炯炯有神。他的皮膚不很黑,略帶褐色,但又不像巴西人、弗吉尼亞人和其他美洲土人那樣褐黃得難看,那是一種爽朗的、難以形容的橄欖色,看起來很舒服。他的臉圓圓胖胖的,鼻子很小,卻又不像黑人那樣扁。嘴形也很好,嘴脣薄薄的,牙齒生得很整齊,白得像象牙一樣。他打了半小時的盹就醒了,一醒來就到洞外來找我。這時我正在擠羊奶,因爲羊圈就在附近。他一看見我,就跑過來,趴在地上,用各樣各樣的手勢和許多古怪的姿勢,表示他恭順感激的心情。最後,他又把頭貼在我腳邊的地上,像上次那樣,把我的一隻腳放在他頭上,然後又對我做出各種歸順誠服的姿勢,讓我明白他將一生一世爲我效勞。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向他表示,我對他很滿意。不久,我就開始連教帶比劃地和他說話。首先,我讓他知道,他的名字應該叫“星期五”,因爲我在星期五救了他,我這樣叫他是爲了紀念這個日子。我教他說“主人”,然後讓他明白,這就算是我的名字。我又教他說“是”和“不是”,並且讓他知道它們的含義。我拿了一個瓦罐,盛了些羊奶給他,讓他看着我喝,看着我怎麼把麪包浸在羊奶裡。然後我又給了他一塊麪包,叫他照着我的樣子吃。他馬上照辦了,並且對我做手勢,表示很好吃。

當晚,我陪他在洞裡過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做手勢叫他跟我走,並讓他知道,我要給他一些衣服。他明白了,彷彿很高興,因爲這時他一絲不掛,光着身子。我們走過他埋那兩個人的地方時,他一下就把那地方指了出來,並且把他做的記號指給我看,向我做手勢,表示我們可以把他們挖出來吃掉!這時,我做出發怒的樣子,表示我對這種勾當深惡痛絕,並且做樣子表示一想到這種勾當我就要作嘔,然後向他招手,叫他走開。他立刻十分馴服地走開了。然後我又帶他到那小山頂上,看看他的敵人走了沒有。我拉開望遠鏡望過去,一眼就望見他們昨天聚集的地方,可是那些野人和獨木舟已經不見了。顯然他們已經開船走了,並且已經丟下了他們的兩個夥伴,根本不去找他們了。

對這個發現,我並不滿足。我現在勇氣十足,好奇心極強,因此就帶着星期五,叫他拿着刀,揹着弓箭(我現在已經知道他是一個很嫺熟的弓箭手),又背上一支槍。我自己也揹着兩支槍,一齊向那些傢伙聚集過的地方進發,我想更多地瞭解他們的情況。到了那裡,一看到那慘絕人寰的景象,我血管裡的血不由地凝固了,心臟都停止了跳動。那真是一副可怕的景象——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雖然對星期五來說,這並不算什麼。地上到處都是死人骨頭,鮮血淋漓,把土都染紅了,到處是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爛了,有的燒焦了。總之,到處都是他們戰勝之後舉行勝利宴席的遺蹟。我一共看到三個骷髏,五隻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腳骨,還有不少其他器官。星期五用手勢告訴我,他們一共帶了四個俘虜到這裡來擺宴席。已經吃掉了三個,而他(他指指自己)是第四個。他又告訴我,這羣野人曾經同他的國王打了一場惡仗,抓了許多俘虜。那些參加戰爭的人把這些俘虜分別帶到幾個地方去,拿他們擺宴席,就像昨天那羣畜生對待他們帶來的幾個人一樣。

我讓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髏、人骨、人肉以及其它剩下來的東西收集成一堆,點火燒成灰燼。我注意到星期五仍然垂涎着那些人肉,不改他吃人的天性。我就儘量讓他知道,我最憎惡的就是這種事,連想都不願想,看都不願看,又想辦法讓他明白,他要敢吃一口人肉,我就殺死他。他這纔不敢有所表示。

辦完這件事情,我們就回到城堡。一回到那裡,我就替星期五張羅衣服。我先給了他一條麻紗短褲。這條短褲,是我從那條破船上死去的炮手的箱子裡找到的,稍作修改,正好合他的身。接着我又拿出我最好的手藝(現在我的裁縫手藝已經不錯了),用羊皮替他做了一件背心。我又給了他一頂兔皮便帽,這頂帽子戴起來很方便,樣子也很時髦。就當時的境況,他這樣穿戴起來,總算過得去了。他看見自己竟穿得差不多和主人一樣好,心裡很滿意。說實話,他最初穿上這些東西,難免有些不舒服:不但褲子不舒服,而且背心的袖口也磨得他的肩膀和胳肢窩難受。後來我把使他難受的地方略微放寬了一些,過了段時間,穿慣了,他才覺得舒服了。

我和他回到家裡的第二天,就開始考慮把他安排在什麼地方住的問題。爲了既讓他有安身之所,我又能完全放心,我就在兩道圍牆之間——第一道圍牆以外,第二道圍牆以內——的空地上,替他搭了一個小小的帳篷。裡邊的圍牆本來有一個進口通到我的山洞,我就又做了一個門框和一扇木板門安在進口處,那門是從裡面開的,晚上,我把門從裡面閂上,收起梯子。這樣一來,星期五如果要翻過裡邊的圍牆,到我這兒來,一定會弄出許多聲響,把我驚醒。我已經用長木條在裡邊圍牆和巖壁之間搭了一

個密實的屋頂,把我的帳篷完全掩蓋起來,屋頂上又橫搭了許多小木條,上面又蓋了一層厚厚的、像蘆葦一樣堅實的稻草。至於我用梯子爬進爬出的地方,我又裝了一個活動門,如果有人想從外面打開它,絕對辦不到,它會自動落下來,發出很大的聲響。至於武器,我每夜都放在身邊。

其實我用不着採取這麼多防範措施,因爲作爲僕人,再沒有星期五那麼忠實、可愛、誠懇的了。他沒有一點脾氣,不鬧彆扭,不懷鬼胎,既聽話,又肯幹活。他對我一往情深,就像孩子對父親一樣。我敢說,無論在什麼場合,他都肯犧牲自己來救我的性命。他在這方面給了我許多證明,使我對此深信不疑。這使我覺得在安全問題上用不着對他採取什麼防範措施。

星期五的到來使我有機會注意到,而且是很吃驚地注意到,上帝在他神明的安排中,在他對萬物的管理中,儘管剝奪了世界上許多生物使用才幹和表現良知良能的機會,但是賦予他們的能力、理性、情感、善意和責任感以及嫉惡如仇的心理,卻都是一樣的。他們同樣知道感恩圖報、真誠待人、忠貞不渝,同樣有能力相互友善,和上帝賦予我們這些文明人的一模一樣。而且,當上帝給予他們發揮這些能力的機會時,他們也和我們一樣善於、甚至更善於把這些能力應用在正確的方面。細想起來,我有時未免有些悲哀,因爲許多事情證明,我們這些文明人在使用這些能力方面,反而很卑劣,雖然我們在使用這些能力時,還受到上帝的訓導、上帝的聖靈、上帝的語言的啓發,使我們有更高水準的認識。同時我也想不明白上帝爲什麼不讓這成千上萬的人們具有同樣的知識。我覺得,如果可以拿這位可憐的野人爲參照依據,那麼他們實在比我們更善於使用這些知識。

因此,我有時甚至會對上帝的統治權提出疑問,控訴他對於世事的安排不太公正,因爲他使一部分人得到他的指導,而另一部分人得不到他的指導,卻要盡同樣的責任。但我最終打消了這種想法,得出了下面的結論:第一,我們不知道上帝是根據什麼意志和規律來給這些人定的罪。上帝既然是神,必然是無限神聖和公正的,如果他判決這些人們不能得到他的指導,那一定是因爲他們冒犯了他的神意,而他的神意,正如《聖經》所說,就是法律。而且,他的判決,也是以他們的良心所承認的法則爲標準的,雖然這些法則所根據的原則還不被我們瞭解。第二,我們都是陶藝匠(指上帝)親手製做的陶器,陶器不可能向陶藝匠說:“你爲什麼把我做成這個樣子?”

現在我來談談我的新夥伴吧。我對他,真是十分滿意。我覺得應該把所有事情都教給他,讓他成爲我的得力助手,特別是要教會他說話,讓他明白我的意思。他比任何人都學得快,而且總是那麼高興,那麼用心,每逢他稍微能聽懂我的話,或者說出的話能讓我聽得懂的時候,他就表現出心滿意足的樣子,所以我感到和他說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現在,我的日子過得比以前順心多了,我甚至對自己說,只要平平安安、不再碰到那羣野人,哪怕永遠呆在這個地方,我都不會在意。

回到城堡兩三天後,我就想,爲了讓星期五戒掉他可怕的吃東西的方式和那種吃人的習慣,我應該讓他嚐嚐別的肉類。於是,一天早晨,我就帶他到樹林子裡去。去的時候,我原想從羊羣裡找一隻小羊殺掉,帶回來切碎烹調。可是走到半路,我看見一隻母野山羊正躺在樹陰底下,身邊有兩隻小羊。我一把拉住星期五,對他說:“站住別動。”同時打着手勢,讓他不要動。緊接着我就舉起槍,開了一槍,打死了一隻小羊。可憐的星期五,上次雖然從遠處看見我擊斃他的敵人,卻弄不清楚、也想象不到我是怎麼打死的,現在見我開槍,大吃了一驚,渾身發抖,簡直嚇呆了,差一點癱在地上。他既沒看見我開槍射擊那隻小羊,也沒看清我是怎麼把它打死的,只顧扯開自己的背心,在身上摸來摸去,看看自己是不是受了傷,原來他以爲我要殺他了。他跑到我跟前,撲通一聲跪下去,抱住我的雙腿,說了一大堆我聽不懂的話,不難明白,他的意思是請求我不要殺他。

我沒法讓他相信我決不會傷害他,我一面把他攙起來,對他哈哈大笑,一面指着那打死的小羊,叫他過去把它拿來,他馬上就去了。當他正在那裡納悶,查看那小羊是怎麼被打死的時候,我又裝好了槍。一會兒,我看見一隻大鳥,像一隻鷹,落在一棵樹上,正好在我射程之內。爲了讓星期五明白我在幹什麼,我把他叫到跟前,用手指指那隻鳥(事實上那是一隻鸚鵡,我把它當做鷹了),又指指槍,再指指那鸚鵡下面的地,讓他明白,我要開槍,把那隻鳥打死,讓它落下來。於是我一面開槍,一面叫他留神觀看,他果然看見鸚鵡掉下來了。可是,儘管我把話都交代明白了,他還是呆呆地站在那裡,驚魂不定。尤其使他驚愕的是,他沒看到我把彈藥裝在槍裡,因此就認爲槍裡面一定有一種神奇的東西,可以源源不斷地製造死亡和毀滅,可以把人呀、鳥呀、獸呀以及遠遠近近的任何東西殺死。這件事在他心裡產生的震驚,好久都不能消失。我相信,這樣下去,他真會把我和我的槍當作神物來崇拜!至於那支槍,事後好幾天,他連碰都不敢碰,經常一個人嘮嘮叨叨地跟它說話,跟它聊天,彷彿它會回答似的。後來我才從他口裡得知,他這樣做,是在祈求槍不要殺他。

等他驚魂稍定,我指指那隻被打死的鳥,叫他去撿回來。可是他去了半天都沒回來。原來那隻鸚鵡並沒完全死,落下來以後,又拍着翅膀撲騰到別處去了。可他還是找到了,撿起來,拿回來給我。我見他對槍完全莫名其妙,就乘這個機會再裝上彈藥,仍然不給他看見我是怎麼裝的,以便碰到其它目標時,隨時可以開槍。可是找了半天,什麼都沒找到。於是我就把那隻小羊帶回家,當晚剝了皮,剁好。我本來就有一隻專門煮肉的罐子,就把一部分肉煮了,做成美味的肉湯。我自己先吃了一點,又分了一些給他,他吃了以後,彷彿非常滿意,非常合他的胃口。最使他吃驚的是,我吃的時候,居然要放鹽。他向我做手勢,表示鹽不好吃,同時又拿了一點放到嘴裡,做出作嘔的樣子,呸呸地唾了一陣,又趕緊拿清水漱了漱口。與此同時,我也拿了一塊沒有放鹽的肉放到嘴裡,假裝呸呸地唾了一陣,表示沒有鹽就吃不下去,就像他有鹽就吃不下去一樣。可是,這個辦法也不起作用,不管吃肉也好,喝湯也好,他還是不喜歡放鹽,至少有很長一段時間是這樣。後來雖然慢慢吃鹽了,可還是吃不多。

我這樣讓他吃了一頓燉肉和肉湯以後,又決定第二天再請他吃烤羊肉。我的烤法是按照我在英國看到的方式,在火的兩邊各插一根木杆,上面再搭上一根橫杆,用一根繩子把肉吊在橫杆上,時時轉動它。星期五非常欣賞我這種辦法,等他嚐到烤好的肉以後,又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告訴我他非常愛吃這種味道,一直到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才罷休。最後,他又告訴我他以後再也不吃人肉了,我聽了很高興。

第二天,我叫他打了一點谷,並按照我前面提到的老辦法篩出來。沒過多久,他就知道怎麼做好這個工作並做得和我一樣高明,特別是在他明白了這項工作的意義,明白這是做麪包用的以後。因爲等他打完了穀子,我又讓他看着我做麪包、烤麪包。沒多久,星期五就什麼都會替我幹了,並且幹得和我一樣好。

我開始考慮,既然添了一張嘴吃飯,就必須比過去多準備一點土地,多種一點糧食。於是我又劃出一塊大一點的土地,照以前那樣圈起來。星期五很願意幹這件事,而且乾得很起勁、很高興。我又把這項工作的意義告訴他,讓他知道現在添了個人,我們必須多種些穀子,多做些麪包,好夠兩個人吃。他似乎很能體會這個意思,並且讓我知道,他明白我因爲他的緣故需要幹更多的活,只要我告訴他怎麼幹,他願意賣力地去幹。

這是我來島上後過得最愉快的一年。星期五漸漸地會說話了,他差不多完全明白我要他拿的每一樣東西的名字,明白我差他去的每一個地方,並且一天到晚跟我說話。我本來很少有機會用我的舌頭,現在也有機會用它說話了。除了和他說話是一種樂趣以外,我對他的爲人也特別滿意。和他相處得越久,他那種天真、老實的性格也越明顯,我真的從心裡喜歡上了他。同時我也相信,在他來說,他喜愛我也勝過喜愛任何東西。

有一次,我有意試試他,看他是不是依然念念不忘自己的故土。這時候,他的英語已經學得很好了,基本上能夠回答我的任何問題。我問他,他那個部族是不是從來不打敗仗。他聽了,微微一笑說道:“是的,是的,我們總是打得很好。”他的意思是說他們總是打勝仗。於是我們開始了下面的談話:主人:你們既然總是打勝仗,你怎麼會做了俘虜呢,星期五?

星期五:無論如何,我們部族打贏的時候很多。

主人:怎麼打贏?如果你們部族打贏了,你怎麼會被捉住了呢?

星期五:他們人比我們多,在我打仗的地方,他們捉了一個、兩個、三個,還有我。在另外的地方,我們部族打敗了他們。在那裡,我們部族捉了一二千人。

主人:可是你們部族爲什麼不把你們從敵人手裡救回去呢?

星期五:他們把一個、兩個、三個和我一起放在獨木舟裡跑了,我們部族當時沒有了獨木舟。

主人:那麼,星期五,你們部族怎麼處理那些捉到的人呢?也把他們帶走吃掉,像這些人一樣嗎?

星期五:是的,我們部族也吃人,都吃光。

主人:他們把人都帶到哪兒去?

星期五:帶到別的地方,帶到他們想去的地方。

主人:他們也到這裡來嗎?

星期五:是的,是的,他們到這裡來,也到別處去。

主人:你跟他們一起來過這兒嗎?

星期五:是的,我來過這兒(他指着島的西北方,那大概是他們常來的地點)。

從這次談話,我瞭解到星期五從前也是混在那羣野人中間,經常在島那頭登岸幹那吃人的勾當,現在,他被帶到這兒來,也是因爲同樣的原因。又過了些日子,我鼓足勇氣,把他帶到島的那頭,帶到前面說過的那個地方,他立刻就認出了那個地方,並且告訴我,一次,他們在那兒吃過二十個男人、兩個女人和一個小孩。他不會用英語說“二十”,就把二十塊石頭排成一行,告訴我這個數字。

我把這段話記述出來,是因爲它與下面的事情有關。和他談過這次話以後,我就問他,從我們的島到對岸去,究竟有多遠,獨木舟是不是經常出事。他告訴我說並沒有危險,獨木舟從來沒出過事。不過,出海不遠就有一段急流,並且有風,風向總是早晨一個方向,下午一個方向。

起初我還以爲是潮水的關係,有時往外流,有時往裡流。後來才明白,是由於那條巨大的奧勒諾哥河的傾瀉和迴流。而我們的島,剛好在它的入海口,至於我在西面和西北面看到的陸地,是一個大島,叫特里尼達島,正位於河口的北面。我向星期五提了無數的問題,問到這一帶的地形、居民、海洋、海岸,以及附近有些什麼民族。他用最坦率的態度把他所知道的全部告訴了我。我又問這些人一共分成多少個部族,叫什麼名字,可是結果只問出一個,就是加勒比人。於是我立刻明白,他所說的是加勒比羣島,在地圖上屬於美洲,它們的範圍,從奧勒諾哥河口一直綿延到圭亞那,再延伸到聖馬大。他指着我的鬍子說,在月亮落下去的那邊,離這裡很遠很遠,也就是在他們國土的西面,住着許多像我這樣留鬍子的白人。又說,他們在那邊殺了很多人。從他的話裡,我明白他指的是西班牙人,他們在美洲的殘暴行爲已經是臭名昭著,並且在這些民族中世代相傳。

我問他能不能告訴我怎麼才能從這個島到那些白人中間去。他告訴我:“是的,是的,可以坐兩隻獨木舟去。”起初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也無法讓他把“兩隻獨木舟”的意思解釋清楚。後來,費了很大的勁,我才明白他的意思是說,必須用一隻很大很大的船,像兩隻獨木舟那麼大。

與星期五的這段談話,引起了我極大的興趣。從這個時候起,我就產生了一種希望,希望早晚有一天能夠找機會從這個島上逃出去,並且希望這可憐的野人能夠幫我實現目標。

現在,星期五和我在一起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了,他漸漸可以和我談話,並且漸漸聽得懂我的話了。這段時間,我經常向他灌輸一些宗教知識。有一次,我故意問他:他是誰創造的?這可憐的傢伙一點也不明白我的意思,以爲我問他的父親是誰。我又換了一個角度,問他:大海、我們腳下的陸地、高山、樹林,都是誰創造的?他告訴我,是一位住在很遠很遠的地方叫貝納木基的老人創造出來的。他沒法告訴我這位大人物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人,只說他年紀很大,比大海和陸地、比月亮和星辰年紀都大。我又問他:“既然這位老人家創造了萬物,萬物爲什麼不崇拜他呢?”他臉上顯出既莊重又天真的神情說:“萬物都對他說‘哦’。”我又問他:在他們國裡,人死之後要到什麼地方去?他說:“是的,都到貝納木基那裡去。”接着我又問他:被他們吃掉的那些人是不是也到那裡去?他說:“是。”

從這些事情入手,我漸漸教導他,讓他認識真神上帝。我指着天空,告訴他萬物的偉大創造者就住在那裡,他用創造世界的那種神力和神意管理着世界,他是全知全能的,能夠替我們安排一切,能夠給我們一切,也能夠把一切從我們手裡奪走。就這樣,我逐漸讓他睜開了眼睛。他很專心地聽着我的話,並且很樂意接受我向他灌輸的觀念:基督是派來替我們贖罪的,我們應該怎麼向上帝祈禱以及我們的祈禱如何可以上達天庭。一天,他對我說:上帝既然能夠從比太陽還遠的地方聽到我們的話,那他一定是位比貝納木基更偉大的神,因爲貝納木基住的地方並不太遠,可是他卻聽不見他們的話,除非他們到他住的那座山裡去說給他聽。我問他:他可曾到那邊去同那神談過話?他說:沒有,年輕人從來不去,只有那些被稱爲奧烏卡幾的老年人才去。經他解釋,我才知道他所說的奧烏卡幾,就是他們的祭司或僧侶。他說:他們到那邊去說了“哦”(這是他們的祈禱)以後,就回來把貝納木基的話告訴他們。從這兒我注意到,即使是在世界上最盲目無知的邪教徒中,也存在着祭司制度。同時我還注意到,這種用神秘教義來維護人們對僧侶的敬仰的辦法,不僅存在於羅馬教,也存在於世界上所有的宗教,甚至存在於最殘忍、最野蠻的野人中。

我儘可能地向星期五揭露這個騙局,告訴他,那些老人假裝到山上去對貝納木基說“哦”,完全是騙人的,而他們把他的話帶回來,更是騙人的詭計。並且告訴他,如果他們真的在那邊聽到了什麼,真的在那邊同什麼人談了話,那也準是妖魔鬼怪。接着我又花了很長的時間跟他談魔鬼的問題:他的來歷,他對上帝的背叛,他對人類的仇恨及其原因,他怎麼統治着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叫人們像膜拜上帝一樣膜拜他,以及他怎麼用種種陰謀詭計誘惑人類走上絕路,怎麼偷偷激起我們的情慾和感情以迎合我們的心理來安排他的陷阱,使我們誘惑自己,甘心走上滅亡的道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