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很期待今天辰砂的表現,因爲她相信,今天辰砂是爲了她一個人而唱,無關任何,就像是對一個熟悉無比的朋友。
半夏坐在雅間看着臺上的唱歌,而辰砂去了自己專門的化妝間,給自己換了一套服裝。當辰砂穿戴好推開化妝間的門時,原本準備就緒,接着臺上的歌手唱歌的男人詫異地望向辰砂:“辰大哥,你怎麼在這裡?”
“把你唱歌的位置往後挪一挪,我先唱首歌。”
“好,辰大哥你隨意。”男人自然不敢有意見,即使他的年紀已經比辰砂還大,卻依舊將辰砂以大哥尊稱。
在酒吧這樣的地方,不僅僅是以年齡排位,更用資歷和人氣,而辰砂除了年紀不大之外,其他的都是佔據在最前面的。
當然,即使沒有這個男歌手的想讓,辰砂在“夜”也是有特權的,他任何時候想上臺唱歌,都可以插隊,他只是不喜歡用強硬的方式,而是會詢問一番——當然每次詢問,辰砂都得到了想要的回答。
十多分鐘後,原本還散漫地圍聚在各個地方的酒吧客人突然同時一頓,將目光投向已經漸漸聚焦燈光的舞臺,像是不由自主,也像是被什麼所共同吸引。
原本,衆人以爲上臺的又是什麼從來沒聽過人名的酒吧歌手,當大家將目光集中到舞臺上時,這一眼,幾乎奪走了所有人的心神。
竟然會是辰砂,所有人都不可思議的一個人。
“夜”今天當值的主管已經說過辰砂今天出門了,不會唱歌,害得不少人失望離開,主管也沒有辦法,若是告訴他們辰砂會出現,最後砸的還不是自己的招牌。看着客人少了將近一般,主管心中自然無奈,但也沒有辦法,只是他沒想到辰砂會出現。
當然,連“夜”的工作人員都不知道,更別說是在場這些繼續逗留在“夜”的人,他們紛紛極爲驚喜,沒想到只是想隨意地喝兩杯小酒,排遣下自己寂寞的心情,卻可以單獨享受到來自辰砂的歌曲,心中不知爲何充滿了知足。
在辰砂上臺前,半夏已經看了同一個歌手錶演的三首歌曲,心中越發覺得酒吧的駐唱歌手不容易,他們不是辰砂,從她上次在別人口中聽到的消息,辰砂的一首歌的價位甚至能夠趕上一般駐唱歌手的十首歌,甚至更多,便越發覺得駐場的歌手不容易,而辰砂能夠達到現在的程度,也一定是一路跌打滾爬過來的,心中不免苦澀。
她隨手拿了一瓶礦泉水打開,剛喝了一口,就見辰砂穿了一條寬鬆的白色襯衫,胸口的扣子微鬆,加上黑色的修身皮褲,勾勒出他讚美的身材。
他隨意地從舞臺後緩緩走來,一步一步,步伐極爲緩慢,輕而隨意,卻讓所有的人都感受到了他腳下的重量,半夏也不由自主將礦泉水瓶放在旁邊,極爲感興趣地盯着舞臺,期待他今天會唱什麼歌曲。
辰砂只是換了一身衣服,頭髮中貼了一縷白色的假髮貼,但整個人的氣質就像是徹底換了一個人。彷彿他是黑夜裡的魔鬼小怪,妖嬈邪魅。半夏還很清楚地記得上次辰砂的樣子,他明明還是一副十足的禁慾系,今天卻像是不拘一格的少年,氣質多變,想要什麼模樣,就什麼模樣,怪不得會引得王詢仁的興趣。
不過半夏這是真的誤會了,辰砂上臺唱歌的大多數時候,都是隨意挑選一套衣服穿,更多時候都只穿日常裝,今天特意穿的這套衣服,還是當時阿揀在的時候兩人一起選的。
辰砂一直將它放在化妝間積灰塵,今天他也不知道爲什麼,會突然萌生出這種衝動,拿出這套衣服穿上。
辰砂自己沒有注意到,他其實在不知不覺間,已經漸漸走出了原來阿揀帶給他的陰霾。
阿揀一如從前重要,但他會繼續往前走。
“接下來,我要唱一首歌,送給我的一個朋友。”辰砂此言一出,除了半夏和辰砂從後門進來遇到的那羣工作人員外,在場的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辰砂這首歌是唱給阿揀以外的人,“一首《再見》。”
辰砂說完,酒吧的背景音樂響起,四周的燈光熄滅,只剩下舞臺中央的辰砂。
“我怕我沒有機會,跟你說一聲再見,因爲也許就再也見不到你,明天我要離開。”辰砂特有的嗓音婉轉動聽,在“夜”響起時瞬間讓現場靜默無聲,沒有人說話,只有偶爾拿起酒杯喝酒的輕微聲音,卻被旁邊的人皺眉一頓,再也沒有人敢在辰砂唱歌的時候有動作。
半夏聽着辰砂的歌曲,突然若有所感,她喜歡極了舞臺,這也是爲什麼半夏最終會獲得《好聲音》冠軍的原因,她不怯場,甚至能夠超常發揮。演戲是半夏最喜歡的,因爲那時候半夏能夠成爲別人,塑造別人,她可以將自己的最多面展現給所有的人。可惜半夏不能及時地表現出來,需要等到好幾個月剪輯好才能夠將電視展現在衆人的面前。
而唱歌正好彌補了半夏的這個遺憾,唱歌是互動的,甚至在你唱歌的時候,根據臺下的表現你能夠在當時就有所變化。半夏看着辰砂在臺上唱歌,有些蠢蠢欲動,但想到今天的裝束,半夏原本的衝動瞬間消失了一半——總不能讓一個女人在同志吧的臺上唱歌吧。
辰砂的唱歌還在繼續,半夏看着臺上的辰砂如此閃耀,讓人幾乎可以忘記時光的流逝,不知爲何突然有所感慨,如果阿揀還在,辰砂唱着阿揀寫的歌,這或許應該是兩人最幸福的時候吧。可是,這些歌最終還是默默無聞,若不是半夏來找辰砂,他或許一輩子都不會讓這些歌出現吧。
半夏暗自發誓,她一定要用心唱好每一首歌!對得起每一首歌!
“我不能答應你,我是否會再回來。不回頭,不回頭的走下去。不回頭,不回頭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