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氣溫已經降到了零度以下,冬季寒冷的空氣讓一向以風沙出名的B市變得比平時乾淨了不少,就連風沙也比平時小了很多,天空更是乾淨的像塊淡藍色的水晶玻璃一般清透。
呈祥一個人孤獨地躺在病牀上望着窗外,整個人看上去有點懨懨的沒什麼精神。她討厭醫院,因爲這裡永遠都充斥着生與死的氣息,就像她隔壁的病房那位小帥哥,明明開始只是因爲感冒住進醫院,沒想到檢查發現原來是得了白血病。這樣的結果如晴天霹靂,讓原本幸福的一家陷入了無盡深淵。自從結果出來之後,隔壁病房從早上起就不斷有哭聲傳來。
“唉~!”呈祥嘆了口氣,隔壁那哀哀的悲泣聲讓本就心情不好的她變得更加鬱悶起來。“真想早點離開這裡吶~!”呈祥換了個姿勢,閉上眼睛,努力地想把自己的耳朵捂住,不去聽那些勾人心魂的悲傷聲音。
“那是不可能的!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你身體底子本來就不好,這次又病的這麼嚴重,必須要好好養養~!”房門不知道什麼時候被打開,某個無良的庸醫【被強留下住院的呈祥對某大夫稱呼】無聲無息地出現在呈祥的病牀邊突然出聲。
“大叔,人嚇人嚇死人的說~!”呈祥囧囧地睜開眼睛看着這個神出鬼沒的某大夫,還好現在是大白天,這要是放在晚上,她非得以爲這傢伙是鬼而非人。
“嚇死你?不會不會~!”某大夫壞笑,道:“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再說你有那麼多關心你的小男朋友們,你怎麼會捨得死呢!”
抽!小男朋友……還‘們’……
呈祥無語,後腦滑下數條黑線。短短几天的接觸呈祥已經數次領教了某大夫腹黑手段。不過話說回來,想她呈祥也是活了兩世的人吶,竟然黑不過這個三十歲的庸醫,真讓人鬱悶~!呈祥在心裡默默流下了兩行寬麪條淚。
某大夫看着一臉悲憤的呈祥,笑的那叫一個山花爛漫。當初答應那個人留這丫頭在醫院休養果然是個正確的決定,某大夫再次佩服起自己的英明來。
“我說小呈祥,做人要懂得知足。”心情不錯的某大夫決定再逗逗這個有意思的小丫頭。
“切~!我……唔……”呈祥對天翻了個白眼,纔要反駁就被某無良庸醫用一隻口腔溫度計把她後面的話給堵了回去。
“哦呵呵呵~!小朋友要乖哦!不然會掉下來的。如果掉下來體度就會量不準,至於體溫量不準的後果嘛……你懂的!”
某大夫臉上的笑容依舊,可是躺在牀上的呈祥卻在心裡打了個哆嗦,立即‘唔唔唔’的表示自己很乖。
叼着體溫計的呈祥像只待宰的羔羊一般任某大夫在其身上‘上下其手’完成一系列的檢查。
檢查完畢,某大夫滿意的點頭道:“嗯,小朋友真乖。”說着還不忘拍拍呈祥的腦袋,似乎真的把她當成小兒科的患者了。
“唔唔唔……”
某大夫埋頭收拾檢查用具,聽見牀上再次傳來‘唔唔’,於是擡頭,發現呈祥正叨着體溫計眼巴巴地看着他。“哈!忘了把這個拿出來了……”
呈祥無語……
與白天相比,醫院的夜晚更加難熬,特別是在失眠的時候。呈祥的病房窗簾沒有拉上,銀白的月光灑滿整個病房。如果此刻是在家裡或別的什麼地方,也許像呈祥這樣曬月亮是件很愜意的事情,但地點要是換成醫院,那原本浪漫銀白月光怎麼看就怎麼覺得陰森可怖了。
呈祥在牀上翻來覆去的攤煎餅,除了住院前兩天她病得暈暈沉沉沒有感覺以外,後來幾乎每個晚上她都直到深夜困得不行才能入睡。她並不是害怕,只是一閉上眼睛就會想起過去的一些事情。
在牀上翻得實在是難受,呈祥長長在嘆了口氣抱着被子坐了起來。她望着窗外的圓月,有點恍惚,心神也開始放鬆,不知不覺中竟有了些許睡意。
這會兒,呈祥睡意初起卻又被一陣凌亂的腳步聲驚醒。隨後走廊裡又傳來了護士們刻意壓低的聲音。
“小張!你叫小劉到護士站頂你的班,你去跑個腿。”
“哎!行!不過要幹嘛去?”
“你立即去聯繫一下程醫生!讓他儘快回醫院。”
“出什麼事了嗎?”
“有個棘手的手術必須由他主刀!”
“哦,我這就去!”
隨着腳步聲遠去,內科病房的走廊又恢復了之前的安靜。外面是靜了,可呈祥被擾的睡意卻不見。
“看來今天晚上甭想睡了~!”呈祥嘆了口氣重新坐了起來,喃喃道:“不過話說回來,我咱就沒看出爲那個死庸醫還是外科高手呢?”
既然又沒了睡意見,呈祥也不想再牀上繼續攤煎餅,索性一個翻身從牀上下來,打算找頂班的小劉護士聊天去。
這才幾天的功夫,呈祥就以她帥氣的外表加上某庸醫的格外關注,輕而易舉的與內科大部分年輕護士打成了一片。小護士們有事沒事都喜歡到她這兒來查房,一是看她這位帥病號,二是碰碰運氣,看能不能和某庸醫多接觸接觸。對此,呈祥是樂見其成的,畢竟‘朝中有人好辦事’。因爲呈祥的‘善解人意’讓小護士們對她都是格外的熱情和照顧,不論是打針還是吃藥,她們都是溫柔又體貼。打針從來都沒讓呈祥覺得疼過,而吃藥時更是溫水伺候。
想到這兒,呈祥不禁嘿嘿一笑,暗道:壞人姻緣窮八代。與人方便就是與與己方便。看她多上道啊!呈祥心裡美滋滋的溜達往護士站走去。在經過搶救室的時候,看到幾個人影,她擡頭剛要和前面的人打招呼,卻被眼前看見的一切給嚇到了。
“嗬~!什麼東西?是人是鬼?!”
呈祥小小的驚呼立即引起了那幾個人的‘不滿’,他們齊齊的看向呈祥。而呈祥這時也看清了他們。
他們每人都揹着一個碩大的揹包,身上穿着看不清什麼顏色的迷彩裝,臉上更是畫的花裡胡哨,讓人看不清長像。這些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他們手上竟然拿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