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祭奠死去的愛情
她是在高中二年級時插到我們班裡的,天意讓我們成爲了同桌,依然記得那年夏天她穿着紅色的緊身長褲和黑色的小T恤騎着一輛摩托車衝進學校的樣子。當時她是那樣的朝氣蓬勃,那樣的性感迷人……
而我當時依然深深地癡迷於另一個女生XXB,我雖然長的不帥,但是我始終堅信執着的愛意可以打動她,而她呢,作爲我的同桌每天以一個男孩子的樣子出現在我面前,縱然她的身材十分迷人,可是我們倆始終以哥們兒相稱,從來沒有向彼此吐露過什麼愛意。
那時候我住在高一的宿舍裡,過着高二的生活,承受着高三的壓力,癡戀着那個XXB,但是高一的小屁孩兒們回到宿舍就是討論我有一個多麼迷人的同桌。對此我總是嗤之以鼻,俗,俗不可耐,我們倆可是純潔的男女關係,這是我一直以來對高一的小破孩兒說的,其實我也喜歡我的同桌,不過是爲了一個誓言——我曾經下定決心要追到XXB那個女生。
如果我告訴你我整整追了XXB三年半大多數人都會報之一笑,這年頭還有這麼癡情的人?是的,的確有,而我只是其中一個。
我升高三的時候,XXB高考失利名落孫山,我執着地認爲這是上帝給我的機會,如果她先踏入象牙塔裡的話我便無戲可言。可是上帝同樣給我開了個玩笑,她居然遠離我們學校到鄭州復讀了。我像是被捉弄了的孩子一樣一度情緒低迷。這時候同桌的她每天陪我聊天、談心甚至開導我當斷不斷必受其亂,不要一葉障目不見泰山,我傻傻地愛着XXB,對於她的勸說回覆曰——我是泰山障目,不見片葉,我天真地認爲XXB是泰山。
高三艱苦的歲月裡,我始終用XXB當時給我說的那句話來激勵我——你成績好了再說這事兒吧,其實根本就沒有答案,她並沒有說我學習好了就會跟我在一起,但這最起碼是我的一絲曙光吧。
百日衝刺裡,同學們紛紛在黑板上寫上自己的誓言,而我瘋狂地在黑板上寫道——Foryourdream-XXB,同學們問我XXB是什麼,我回答說是一個美麗的大學,而只有我的同桌知道它的真是含義,是一個女生名字的首字母組合。當我信手在黑板上寫下這幾個字母的時候,同桌的眼裡閃過一絲失落,我笑着對她說,“同桌你的夢想是什麼?”她淡淡一笑道——一個男生,永遠不懂珍惜眼前的男生。我似懂非懂地哦了一聲,“那個男生真是個蛋白質~”
寫下那句誓言之後我開始拼命地學習,一改往日無聊的姿態甚至每天晚上挑燈夜讀至凌晨兩點,我堅信我能和XXB同時跨進同一所高校。每天早上睜不開眼睛的時候我自言自語地說爲了XXB,奮鬥一把吧!然後立刻精神抖擻地起來,而那時候才四點半。
2007年那個金色的六月,我們參加了高考,我好像有種預感自己的夢想即將成真,而恰恰是那次,她回來跟我們一起參加高考,我問她那個塵封了多年的問題,她莞爾一笑道,“等你考上大學再說吧~”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股力量在支撐着我,那年的高考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一個打擊,而我考試完最後一門英語的時候,直接給父母打了電話,“爸媽,我敢保證今年至少考個二本~”第二個電話就是給她打的,可是卻始終沒有接通。
七月,成績下來了,我果然考了個二本的成績,興奮地給她打電話問她報考哪裡的時候聽到依然是一陣陣盲音。
鄭州,那個她去過的城市,對,我要去追尋她的足跡,於是我報考的全部是鄭州的大學。鬼使神差地來到了鄭州航空工業,在這裡我依然傻傻地愛着XXB,可是卻始終聯繫不上她。來到這片荒地上,我發現居然是形單影隻,整個學校裡就我一個LZ三中畢業生,有點茫然而不知所措。
癡癡地又等了半年,大一寒假,一個晴天霹靂般的消息傳到了我的耳邊,她結婚了,我的同桌結婚了。我發瘋似的不擇手段找到了她的手機號,打通電話以後我甚至沒有做一下自我介紹就是劈頭蓋臉地罵開了。她聽出來是我以後也開始以一種近乎悲涼的語調呵斥我,“你爲什麼換了手機號也沒有聯繫我?”
我懵了,我換手機號沒有聯繫她?她換手機號纔沒有聯繫我呢!難道會有這麼巧的事情——我們倆同時換了手機號?我冷笑了,我像個小丑似的被這個世界玩耍、戲弄。那時候我才愕然發現原來追求XXB只是一個信念而已,我真正喜歡的是我的同桌。
2008年我幾乎每天晚上都會給她打電話,給他人的妻子打電話,宿舍的人都說我變態。殊不知多少次我悔恨自己當時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她,原來那個永遠不懂得珍惜眼前的蛋白質是我,原來她坐在我腿上說喜歡坐我的腿是在暗示我喜歡我的胸膛,原來那個曾經教我係鞋帶的女孩喜歡我,原來我也喜歡那個跟我嬉戲追逐的野蠻同桌……
深夜,走在這個荒涼的校園裡,我悔恨地一拳砸在路邊的法國泡桐上,振下幾片樹葉落在頭上,再不會有人教我怎麼繫鞋帶了,再也不會有人跟我背靠背唱那首流氓歌了,再也不會有人張牙舞爪地跟我“拼命”了,再也不會……
沒有她我不再繫鞋帶,沒有她我不再那樣玩世不恭,我學會了養花,蘭草花,細長的葉子,淡紫色的花,我信誓旦旦地將她當成我的同桌來呵護,每天早上抱到陽臺上讓它接受陽光的沐浴,雨露的滋潤,每天晚上把它放到牀頭架上悻悻地面對着它傾訴心聲。
2008年的九月份,她給我發了一條短信——同桌祝福我吧,我當媽媽了,兒子像你,嘻嘻~
我無語了,不知該喜還是該悲,她當媽媽了?兒子像我?我呵呵一笑,不知如何回覆,於是索性不再回復。
深夜裡醉酒的我發着酒瘋搖搖晃晃地在無人的校園裡遊蕩,像個無家可歸的孩子,嘴裡唸叨着那首曾經與她合唱的歌——白樺林。
那一天我開始喜歡上了文字,以此來發泄自己強烈的傾訴慾望,聽了吳克羣的那首《爲你寫詩》,我打定主意要爲她寫書,於是我爲她寫了第一本長篇小說——《我的野蠻同桌》,不爲什麼,只是爲了祭奠那份死去的愛情,塵封那一段充滿悔恨的歲月……
明天,明天的明天,當我以一種或高傲或卑微的姿態行走於茫茫人海中,爲生計所奔波的時候,也許我依然會唱起那首流氓歌——有個姑娘,走在街上,身後跟着一匹狼……雖然,那時候已經物是人非,沒有她與我背靠背地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