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這是個平凡的星期二早晨,和往常任何一天一樣。

七時三十分,牀頭的肥貓鬧鐘準時把我叫醒,它那不依不饒的尖銳聲音簡直比刻骨銘心的噩夢更讓人不能接受。有時候我會納悶,爲什麼它從不罷工?而且從不遲到早退,遠比公司的發薪日來得準時。

我叫葉曉,是個27歲的獨身女子。心情好時會對別人解釋自己的名字:我是一片拂曉的葉子。很多人回答:多可愛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但是僅此而已,從生下來起沒有人贊過我美麗。我實在是個長相平常的女人,曾被熱心人拉去參加過單身派對,滿屋子青年才俊,但我乏人問津,非常非常地傷自尊。但我並沒有傷懷多久,因爲我是個樂觀的人,而且還很忙,要知道顧影自憐是件很耗費時間的事。

我的職業很好,在本市衛星電視臺擔任欄目策劃。有很多人羨慕我——電視臺總是讓人聯想到白領、明星什麼的,但是他們並不曉得其中的艱辛。唸書的時候我認爲生活的真諦=頑強的奮鬥+刺激的愛情+完美的婚姻,但現在我認爲生活的真諦不過是找口飯吃。

在去往公司的路上,交通和往常一樣擁擠得讓人發瘋,也讓我的心情煩悶。

我的主打欄目是衛星電視熱播的一個尋人欄目,也是由我獨自操刀的處女秀,仿照臺灣綜藝節目滿世界找人,最熱鬧的一次是爲一位苦命女子覓得異國情人,賺得全市婦女熱淚,收視率勇闖二十七點。老總對我讚許有加,認爲我才情過人。但是兩年多下來,節目漸漸開始冷清,不是無人可找,而是情況太過雷同。電視連續劇開播之前,也會打出“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的字樣,觀衆看得太多,就以爲那全都是巧合,逐漸開始不再關注,全然不知道節目製作人的辛酸。節目紅火時,記得的只是漂亮的主持人,哪個知道我葉曉的大名,節目冷清下來卻都是創意不夠新穎。

老總的臉色跟着收視率一起往下掉,我覺得壓力倍增。

怎樣才能推陳出新?坐到辦公室,我依然在努力思考這個問題,一直想到汗流浹背。也許該有一位被外星人擄去做實驗的人類,被放回後發現人間已經事事全非,然後委託我去尋找曾經熟悉的世界。

電話就在這個時候響了起來。

“你好,我是葉曉。”

那邊有三秒鐘的沉默,然後是一把輕柔女聲:“葉曉你好,我是方初晴,我們是大學同學,你還記得麼?”

方初晴?自然記得,那種好命的天之嬌女,想要忘記都很難。中文系的女生,永遠都分爲美女與才女兩大陣營,當然如果才貌兼備,就只能算做紅顏薄命了。我是才女的代表,而她是美女派的掌門人,不過似乎不管在哪個年代,美女都比才女吃香,更何況方初晴還有一個當市長的好爸爸。記憶中我們好像並不熟,她找我有何貴幹?

雖然疑惑,但我馬上打哈哈,市長千金可不敢輕易得罪:“哈,當然記得了,中文系花方大美女啊,怎會忘記?”

那邊微微一笑:“葉曉,你這張嘴!有時間的話,我們見個面可好?”

我自然說好,我們約了在電視臺的咖啡廳見面。

匆匆跑下去的時候,方初晴已經坐在那裡,看到我來欠了欠身。我不禁想要吹一聲口哨,畢業五年,方初晴依然是那般美。當然美人很多,但是能夠美得這麼有氣度的女子卻是不多,她的美是一種方正端莊的美,或許這就是市長千金與一般平民之女的不同之處,方初晴的身上似乎就刻着大家閨秀四個字。

可是她的面容雖然清麗,卻有些慘淡,但一開口,仍是鶯聲嚦嚦:“你氣色很好。”

“哪裡哪裡,氣色好行情卻不好,典型的叫好不叫座,哪像你早已覓得得意郎君。”我笑着自嘲。

方初晴淡淡一笑:“我結婚三年了。”

“恭喜!聽說你的另一半是人中之傑。”我當然明白方初晴不可能只是爲了讚我氣色好而特意跑來,不想浪費時間,於是先切入主題:“好久不見,找我有事?”

方初晴咬了咬下脣,微微猶豫便馬上承認:“是。”

看她神情我便知道事有蹊蹺,擡手要了杯咖啡,慢慢靜待下文。

“你的欄目我每集必看,很細膩感人的一個節目。”

我連忙向她表示感謝。

“今天……我找你是因爲……”方初晴停頓了一下,有些尷尬地說:“我想要找一個人。”

方初晴要找的是一個叫薔薇的女人,薔薇是她丈夫溫新的初戀情人。

“我們結婚三年了,感情一直很好,從來沒有紅過臉吵過架,溫新是這世界上最好的丈夫!我們從美國進修回來後買了房,一年前生下兒子。他在單位上一直受到重用,是最年輕的領導人,可是……”

溫新三個月前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發現是惡性貧血,也就是俗稱的白血病,唯一的希望是能夠找到相配的骨髓,可是檢驗過後即使是他的母親以及妹妹溫宛也不符合。

“我們在用盡一切辦法尋找匹配的骨髓,他卻在半個月前突然陷入昏迷,救過來後就不太認得人了,不管是他母親妹妹還是我和兒子,他統統不認得……”方初晴開始小聲啜泣。

她的丈夫不認得身邊所有悲痛欲絕的親人,卻一逕低聲念着一個名字“薔薇,薔薇。”

開始初晴不懂得這是什麼意思,薔薇!薔薇科草本植物?香甜食物?--或是一個人?

但是溫宛卻因爲哥哥低吟的這個名字而勃然大怒,她抓住大嫂的手怒聲說道:“他……他怎麼可以這樣?”初晴一頭霧水,再問卻不得其解。

事情直至溫新的好朋友阿翰來探病才徹底清楚,原來薔薇是溫新的初戀女友。阿翰從錢包裡翻出一張照片,神智不清的溫新看到照片後突然變得有精神,目光炯炯死死抓住照片不放,那張照片是他們三個人多年以前的合影。

多麼悽豔的愛情故事,足以讓人潸然淚下,不過故事裡的妻子該如何自處?她原以爲自己有着世界上最完美的家庭,可心愛的丈夫在垂死時記掛的女人卻不是她。我嘆息一聲,開始同情眼前這個擁有一切的女子。

“醫生說在找到骨髓之前,最重要的就是他的心態,但是他似乎求生意志並不強。我考慮了很久,如果找到薔薇,事情或許會有轉機。”真荒唐,昔日的情敵如果相見本應是兵戎相向,如今卻成了絕望中的唯一生機。

我遲疑一會:“你爲什麼不自己試着去找一找?”

“我當然想,”方初晴苦笑一下:“問題是不知道該去哪裡找。溫宛好像知道一些,可是隻要我提到薔薇的名字她便發火,她--叫她妖女,而且這件事情我並不想通過父親的關係。”

我自然知道她的苦衷,她的父親是市長,爲自己的女兒尋找女婿的初戀情人多麼荒謬:“可是你想過沒有,如果這件事情上了電視,你父親總會知道。”

方初晴鎮定說道:“你放心,這件事所有的後果我已經完全考慮過了,可是我必須救自己的丈夫!就算找到她也於事無補,起碼也了了溫新的心願。”

她沉默一會繼續說:“葉曉你記不記得我們以前學過一篇英語課文?刁蠻美麗的公主愛上國內一個英俊但是地位卑下的青年,結果那個男人被她的國王父親投進監獄。按照他們國家的規定,那個青年將被判處極刑,但是他們國家的法律很奇怪,所有被判處極刑的人都有一次選擇生與死的機會。行刑那天將會有關閉的兩扇門在他面前,一張門後是一頭兇猛的野獸而另一張門後是一位美麗的女子,如果他選擇了野獸的門他會被吞噬,但是如果他幸運地選擇了美女就必須與他結婚。公主預知了結果,到了那天,青年用信任的目光等待她的提醒,而她也的確做了一個動作,沒有人知道她指引自己的愛人進了哪扇門,偉大的愛情與天性的自私,她做的任何決定都可以讓世人理解。看那個故事的時候我一直在想,若換做是我會做怎樣的選擇,現在我知道了,我希望他生!”

我肅然起敬,正襟危坐地聽方初晴述說她的愛情:大學畢業方初晴分配到建築公司上班,溫新是她的同事,公司裡最年輕的建築師。

“我對他是一見鍾情的。”她說:“那麼少年老成、溫和英俊有教養的一個人。”

他繪圖時的樣子最好看,抿着薄脣聚精會神,思考時愛低頭看自己修長的手指,遇到難題會略皺眉頭,解決了便輕輕舒一口氣。思維敏捷,性子謙和有理,任何人幫到他,哪怕是清潔工,他都會毫不吝嗇地微笑說謝謝;品位極高,不管什麼時候見面,衣着都整潔清爽,永遠講最得體的話語。一直都是淡淡的,不會對某個人特別親熱,但也不會對任何人冷淡,總之在初晴眼裡溫新是個完人。公司裡外暗戀他的女孩多得數不勝數,他總是用不傷害任何人的方法溫柔而禮貌的拒絕。當又一位熱心大姐要爲他做媒時,他終於輕聲對大家說:“謝謝大家的好意,我已經有女朋友了。”一語譁然,不知有多少女孩暗地傷心。

爲了他,方初晴的一顆芳心碎了又碎,她如此仰慕他,卻從沒向他表白過,但溫新肯定是知道她的情意的,因爲他總是用一種溫柔而歉然的目光看着她。

我不禁嘆息,聽起來的確是個寬厚善良的人。

後來溫新和女友總算分手,初晴趁虛而入,噓寒問暖,半年後如願以償地嫁給他,婚後兩人一起去美國進修兩年,回國後舉案齊眉,開始過着神仙眷屬的生活。

故事的全部。

“爲什麼?”我有些困惑:“既然是這麼完美的人,他們爲什麼分手?”

方初晴搖搖頭:“具體情況我也不太清楚,他始終不願意提到以前女朋友的事,他是決不會在人後說閒話的。不過聽據說是薔薇在外地讀書時和另外一個人……咳咳,”她咳嗽一下,好像有點羞於啓齒:“溫宛說她偷人,那個人還是溫新的朋友。”

我覺得奇怪,兔子也吃窩邊草?這個薔薇有點笨。

“我也很奇怪,她竟然放棄那麼好的男人。”初晴不能理解。

我嘆了口氣,並不見得所有人都會覺得另一個人好,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只有情人眼裡纔看得到西施。

“好吧,”我接應下來:“我會盡力幫你,但必須先徵求一下臺裡的意見。”

“葉曉,此事未成之前,我不希望有太多人知道。”

我明白:“此事我不會交給下屬,一切儘量由我獨立完成。”

回到辦公室,做了簡單的彙報,老總笑得如春花燦爛:“葉曉,最本事的還是你,隨隨便便就有這麼聳動的新聞,市長千金尋找丈夫的初戀情人,哈哈,收視率肯定狂飆。”

看到他狂笑,我無語問蒼天,人的快樂總是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

那天下班後,我和初晴約好去醫院見溫新。

第一眼看到溫新,我的心竟然砰砰直跳,哪怕是在醫院這種令人沒有任何好感的空間,我也必須承認溫新是個非常非常英俊的男人。我到的時候,他剛服過藥正在沉睡,雪白的牀單枕頭,印襯着烏黑的頭髮和一張白皙俊秀的容顏,非常的溫文爾雅卻一點都不娘娘腔,簡直就是童話故事裡睡美人的男裝版。這樣的男人,就算沒有其他優秀條件也會讓女人失魂落魄吧?

初晴癡癡看了他一會,伸手掠掠他鬢邊的發:“他即使生病了脾氣也不會暴躁無禮,始終鎮定自若,保持溫和燦爛的笑容。醫院裡很多病人成天打雞罵狗,他卻反過來安慰我,神智不清以後,也只是這麼安安靜靜地躺着……”說着眼圈又紅了。

我只能安慰地拍拍她的肩膀:“放心,現代醫學昌明,一切都會好起來。”我是真的這麼希望,溫新這種尤物難得一見,葉曉自然是沒份,但我衷心希望他能和初晴過完美好一生,這樣的結局起碼可以讓我相信這世上還有童話存在。

她強做堅強地衝我笑笑,拿起牀頭的一張照片,指給我看。“這個……就是薔薇。”

那是張夜景照片,相紙已經有點發黃,但保存得相當好。背景大概是某個燈會,昏暗卻燦爛,照片中三個年輕人,笑容像熱鬧的燈市。那時的溫新要年輕好幾歲,高挑俊秀,亮晶晶的眼睛裡滿是青春的張揚,還有一個男孩,估計是溫新那個叫阿翰的朋友,濃眉大眼身材健壯。至於中間那女孩……紅衣白裙,觸目驚心,容貌豔麗得像絕世匕首上的流光,就這麼一張小小照片已讓自認見多美女的我飛快的想到一句詞:絕世有佳人,傾城而獨立!

這個薔薇,絕對當得起這個名字!如此容貌若放在古代,怕是要亡一個國家的。我暗暗心驚,也難怪溫新對她念念不忘,初晴的端莊大方和她那種驚心動魄的美麗比起就算不得什麼了。

“還有其他線索麼?”我問初晴。

初晴攤一攤手:“我是沒有辦法了,不過溫宛應該知道些什麼。”

“我和她談談。”

我離開醫院時,初晴顯得有些惶惶,拉住我的手:“葉曉……”

我回頭看她:“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我知道她的矛盾,找到薔薇以後怎麼辦?證實了溫新最愛的人是薔薇該怎麼辦?如果溫新真的爲了薔薇而振奮又該怎麼辦?太多太多問題,我想得到的,方初晴也能想到。

但她終於悽然放手:“你去吧。”那樣決絕的神情,猶如壯士去兮的悲壯,我心黯然,真是個善良大度的女人,換做是我,未必肯如此犧牲。女人是很奇怪的動物,若她真心愛一個人,哪怕捐出性命也是肯的,但把他出讓——有點難度,這樣的風雨同舟只怕沒有幾個女人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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