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申志強的話,吳蔚猜測,慄文發可以來過組織部,或者是給申志強寫過信了。
慄文發一直在找這件事,幾乎每週都會到他的辦公室找這件事。龍天一卻保持着足夠的冷靜,在竇國興沒把事情調查清楚之前,吳蔚只能維持着現狀。
他一直在想,慄文發的處分確實過重,這是龍天一給自己出的一個難題。
竇國興說,慄文發已經決定提出申訴,不日將遞交縣委。慄文發對竇國興說,他不會選擇到市紀委申訴,因爲龍天一就是從市紀委下來的,市紀委難免會袒護他。如果縣委不給他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下一步他將直接反映到市委或省紀委。
慄文發是個聰明人,作爲一個執法者,他對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使他對處理類似情況遊刃有餘。
見吳蔚微笑不語,申志強又說道,“你也不要有什麼負擔。我看,董書記還是很相信你的。這件事,沒有批轉,把信件壓了下來。要不,這樣吧,今天難得有這個機會,到劉北口去轉一圈兒?”
“昝書記不見得有時間吧?”
“我打電話問問不就結了。今天也不多叫人,找個好地方,咱們哥仨好好聊聊。”
吳蔚的心裡暖了一下,“哥仨?”雖然看出來申志強對他的印象不錯,但離稱兄道弟的程度還差不一些,這兩個字從他的嘴裡說出來,看來,申志強是徹底接受了他。
對着話筒嗯啊了一陣,申志強放下電話,“晚上他有時間,他讓咱們到玉雪酒莊,6點,不見不散。”
“那好吧。您先忙着,我一會兒過來接您,正好,我是開我的私家車過來的。我先到龍島酒店那兒去看一下,正談判呢。”
“是那個一百億的項目嗎?”
“是,裡面的說法太多,我過去看看。”吳蔚說着,拿起手包起身,“5點我過來接您。”
吳蔚聽說,申志強是律己很嚴的人。只要外出,只要不是公務接待,一定不會開單位的車。正因爲知道這些,吳蔚才提出來用自己的私家車。
到了龍島大酒店,到會議室外面聽了一會兒,裡面正說的熱鬧,到底說的是什麼,聽的並不清楚。
吳蔚讓服務員開了個鐘點房,進去後便給曲明禮發了個短信。不一會兒,曲明禮藉口去衛生間,來到了吳蔚的房間。
“情況怎麼樣?蘇縣長沒答應吧?”
“沒有。林縣長據理力爭,只要蘇縣長開口說話,他也不管上下級,搶過話頭就說。現在對方已經氣得快撞牆了。”曲明禮是個很能穩得住的人,這些日子從陽化科技那兒受了不少的閒氣,今天下午這是打了個翻身仗。
“嗯。一定要咬住,他們就是想在積餘建這個企業,也得付出點代價來。我跟你們說過,跟他們必須約定好,上設備的同時,必須環保設備先行。一步步咬死他們,咬痛他們,爭取讓他們知難而退。”
“知道,我和林縣長一定盡力!”曲明禮捏了捏拳頭。
“剛纔我去了組織部,跟申部長談了關於積餘班子的一些情況,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這個項目,就看林縣長和你了。”
曲明禮看着笑吟吟的吳蔚,馬上明白過來是什麼意思,他這個副處級,可能有戲。曲明禮心頭一喜,雖然他的城府很深,但在這麼好的事情面前,還是有些飄飄然。
“我這就回到談判桌兒上去,爭取把他們談出積餘!”說完,曲明禮信心十足地走了出去。
人,往往就是如此。吳蔚給了曲明禮一個空頭支票,成與不成,他說了不算——這個,地球人都知道。但人們因爲喜歡支票,所以把空頭支票也看成了好東西。
本來,吳蔚想等到談判結果,等來等去等不到消息,看看跟申志強約定的時間又到了,只好給林鳴發了個短信,讓他把談判結束後的結果告訴他,便開車去接申志強。
其實,吳蔚並沒有把私家車開過來,而是讓小李和王君成一起回積餘,把私家車送了過來。
接到申志強以後,兩人便直奔玉雪酒莊而來。申志強對這個地方相當熟悉,看來不止來過一次。
兩個人到山莊的時候,昝雲飛還沒有來。
“到底還是市委書記,事情就是多。剛打電話,說剛散會,正往這邊兒趕。”申志強合上手機蓋,笑道。
“昝書記是個雷厲風行的人,什麼事兒都喜歡快乾,幹完拉倒。我們倆的脾氣很像,我也是這樣的人。申部長可能不知道,我和昝書記住在一個小區,還是上下樓,也算是有緣份呢。”吳蔚笑道。
“我知道你們倆上下樓。雲飛跟我提過。我還沒見過你的時候,每次見面他就提起你,說你能幹,很優秀。雲飛這個人,可從不輕易夸人,我這才記住了你的名字。”申志強接過吳蔚倒的白開水,說道。
“那是他太擡舉我了。”
“你也得識擡舉才行。有的人,你擡舉他也擡舉不起來啊。你覺得,蘇梓平這人怎麼樣?”申志強突然問道。
吳蔚不能輕易給蘇梓平下一個定義,他知道,在組織部長面前說一個人,重了,這人的仕途就結束了;輕了,可能起不到想要的結果,所以,乾脆少說爲佳。
“怎麼說呢?蘇縣長這個人,能力還不錯。”吳蔚簡單地說道。
“你不用瞞着我。你們之間,你不說,他也會說。當初,蘇梓平任積餘縣長,我可是投了反對票的。很悲哀,我這個組織部長也得少數服從多數!”
吳蔚理解申志強的處境,生出“心有慼慼焉”的感覺,便說道,“現在就是如此。可能是我沒發現蘇縣長的長處吧,既然申部長這麼說,那我可以再坦誠一些,和蘇縣長配合,我覺得比較費勁。”
“體現在哪兒?我就覺得,你們倆之間的配合有些問題。但我想,主要問題在他,而不在你。”
吳蔚苦笑,“是不是怪我,自有公論。就從上次得勝村的事,我就覺得,他是不夠格的。一個縣長,遇事怎麼能躲呢?!那天,如果我和公安局的同志晚去一會兒,恐怕釀成的禍患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