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非常慶幸他(郭威)沒有的得這個肝病
杜媽:對,我說可把這個關給度渡過了,我現在兒子也健康,孫子、孫女也健康,把我心裡的這個石頭搬掉了,誰知道還有更大的災難在等着我。我真的不知道,就覺得這個病在我們家消除了,郭威一直是有抗體的。
記者:這個一直到他多大,你一直都會有擔心的?
杜媽:知道產生抗體之前,我一直都擔心,產生抗體以後我不再擔心了,然後每年檢查,說是有抗體,慢慢慢的就不太打了。
記者:大概到幾歲?
杜媽:大概有六、七歲那個樣子,然後他上大學都是有抗體的。我這一張保留的是16年的,也是有抗體的,都是有抗體。
記者:郭威當時肯定是打了的。
杜媽:對,第一針嘛,第一天都沒打,病例上都沒打,是醫院失職。
記者:兩個人第一針都沒打。
杜媽郭爸:對呀,是醫院的失職。
這段話三個問題,1,家族遺傳史杜媽是非常清楚的就是不打不行。2,威和策第一針她是真的不知道沒打,還是當年醫院流程出錯?她弟弟開庭錄像中說到千囑咐萬叮嚀她打第一針。
杜媽:我們普通老百姓這種觀念來說,我覺得醫院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因爲他的那個不負責人導致了姚策第一針30毫克的那個針沒有打,那是最寶貴的第一針24小時內阻斷,任何的,就是愛滋病也是,因爲我媳婦在醫院工作,她這個科室就是做這個的。24小時之內如果發現自己傳染,這個病再打阻斷是完完可以避免這個事情的發生。所以說,我有時候也會在想,你看現在剛孵出的小雞就打防疫針,打了以後就防止他以後生病,這樣他的存活率會更高對不對。何況是人呢,當時又有防疫針,你爲什麼不給他打呢。
九月份第一次庭審:原告姚策的舅舅在衛生防疫站工作過,他的親姐姐杜某枝又是乙肝患者,所以對注射乙肝疫苗非常重視。
法官:剛纔你(杜媽親弟弟)講,你瞭解到你姐,也就是杜某枝患有乙肝,對嗎?
杜媽弟弟:對。
法官:我請問一下你是什麼時間知道的?她(杜媽)是什麼時間患上乙肝的,有沒有什麼證據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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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媽弟弟:20、30年了吧,具體說那一天我沒法說,反正至少是在有這個孩子之前,我記憶之中患上這個乙肝的,爲此我們全家所有人權全部都打了乙肝疫苗,包括我家三口,包括我的父母,我們周邊的親戚全部都打疫苗。我多次跟她(杜媽)電話溝通,問她該打的時候有沒有打,因爲24小時內打第一針,滿月的時候打第一針,半年的時候打第三針,這我是反覆給她溝通確認的。
河南省開封市衛健委員會:自願的自願自費的情況下,有產科的這些醫院,可以爲新生兒提供這個乙肝疫苗的首劑,這兩個孩子就是在淮河醫院出生的時候,均沒有進行乙肝疫苗的這個第一支,就是在住院期間他們沒有進行首劑的接種。
我國第一支乙肝免疫球蛋白最早於1999年才批准上市,在當時的1992年根本就沒有,原告所說的母嬰阻斷並不等同於現在的阻斷技術,在當時的技術和醫藥條件下,是不可能實現的。既使在姚策出生後注射了乙肝疫苗也無濟於事,姚策在出生時就已經是乙肝患者。
二審宣判時已院的律師表示:錯抱事件發生在醫院,這我們不否認,如果說將來有一天劇情發生反轉,我們淮河醫院要保留相應的權力。
面對上面的結果,網友分析:我國第一支乙肝免疫球蛋白最早於1999年才批准上市,在當時的1992年根本就沒有阻斷藥物和阻斷技術可用。原來我們懷疑的一點,醫院早就懷疑了,但詭異的是醫院還是乖乖賠償了。
杜媽說乙肝疫苗打在郭威身上了,醫院卻證明姚策和郭威都沒打,而且當年是“自願的自費的情況下”打乙肝疫苗。杜媽有大三陽,郭大爺有家族肝病,姚策感染乙肝病毒的機率非常大,是當年杜媽粗心還是捨不得錢?這個只有杜媽清楚。
在二審開庭前姚策寫了一封絕筆信:尊敬的張院長(淮河醫院院長)你們好,我是錯換人生28年患癌青年姚策,我現在躺在醫院的病牀上,眼神絕望的盯着天花板,感覺空氣瀰漫着死亡的氣息。我曾經以爲淮河醫院會按您先前承諾的及時調查,及時處理,無論涉及誰絕不姑息。可是又很遺憾,根本就沒有,我一次又一次的漫長等待,換來的是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一次又一次的無情推諉,以及一次又一次的更漫長的等待,無助的期待。最後還是衷心的感謝張院長,能夠看完這封信,我用了一週時間含着眼淚,忍着病痛,寫完了上面的文字,最後還是祝願您生活愉快,工作順利。姚策絕筆於樹蘭腫瘤病區,202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周律師:“因爲上次庭審之後,姚策去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醫院承諾一定會幫助姚策。但是這個事情過了兩個月,醫院依然無動於衷。現在又拋出來了這個非常刻薄的調解方案,姚策感覺自己被愚弄,所以才寫了這封絕筆信。”
但是杜媽選擇和醫院和解。
杜媽:我代表我的兒子姚策,對開封市衛健委的積極處理的態度較爲滿意,12月6日我已經向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書。
杜媽意味深長的一段視頻採訪:我覺得這個,昨天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這個觀點到底是對還是不對。我一直在想,因爲我們必竟不是說殺人呀放火呀是敵我矛盾,我只講法不講道德。但是我們這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是醫院造成的是吧,這個時候我覺得你伸出溫暖的手,在我們跌入深谷的時候你挽救我一把,遠遠比我們站在法庭上,對社會來說更有正能量。
目前原被告雙方已經沒有任何紛爭,原定於12月7日的宣判不再踐行,該案的庭外和解無論是對開封市法院還是衛健委,都是從“挽救生命救助姚策”的角度積極推進,我們應該爲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點贊。
姚策希望調查真相,錯抱當年是怎麼錯抱的,在他看來他是這起錯換事件中的最大受害者,美好的人生纔剛剛開始就要終結了,他不甘心,無論涉及誰絕不姑息。前後才半個月,杜媽選擇和醫院和解,杜媽是怎樣跟姚策溝通的,簡單的選擇賠償放棄查真相還是別的原因,只有姚策知道。
杜媽說:“如果姚策在我身邊,就不會這麼早得病。”郭爸說:“我們不抱怨已夠意思了,姚策要是沒抱錯跟着我們就沒這個病了。”
按理說杜媽和郭爸比許媽更需要真相,因爲28年後杜媽和姚策相認,姚策是肝癌晚期,28年前醫院“錯換”杜媽應該比許媽更想知道當年醫院是怎麼錯換的,要不然姚策也不會早世,爲何不追究當年醫院的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