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宇是在一種異常強烈的憋悶感中醒來的,他覺得自己快要窒息死了,他動了一下腦袋,發現頭浸泡在某種液體裡,鼻腔和嘴巴里全是粘稠而噁心的液體。他艱難地動了一下,發現他的身體被掛在某處,全身疼痛難當。儘管如此,他還是艱難地撐着身體,將腦袋擡了起來。下一刻,他翻落在地上,拼命咳嗽起來。
喉嚨裡的東西被咳出來一些,一股辛辣酸鹹的味道直嗆入氣管,又引起一陣劇咳。谷宇明白了,他剛纔是趴在一個泔水桶裡。他心裡泛出一股強烈的噁心,拼命嘔吐起來,但是牽一髮而動全身,胸腹兩處都扯得生生地痛。谷宇不敢睜眼睛,剛纔在泔水桶裡泡着,此刻睜開眼,髒東西就要進眼睛裡去,他閉着眼拼命地咳喘。大腦卻在飛速運轉:這是在哪裡,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行動失敗,自己被毒販抓住了?他擡了擡手,自己並沒有被捆綁起來,這到底在哪裡?
過了好一會,他被一陣異樣的觸感扭轉了思緒,有一個柔軟的大舌頭在他臉上舔來舔去,從額頭一直舔到臉頰上,甚至都舔到嘴角了。他心中一喜,伸手去推那個舔他的對象,並說:“別鬧,飛電!”
豈知正在舔他的那傢伙受了驚嚇,猛地往後一退,喉嚨裡發出“嗚嗚”的警告聲,谷宇的眼睛還閉着,但是已經聽出不一樣了,這不是飛電的聲音。他豎起耳朵:“飛電,是你嗎?來!”
沒有任何迴應。他可以肯定,這不是飛電,飛電那麼乖,從來都是在第一時間內執行口令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自己這是在哪裡?飛電呢?還有,羅建飛呢?他想了起來,之前他正在和羅建飛執行任務,在叢林中潛伏,後來和毒販交上火了,再後來,自己中了一槍,然後他看見了羅建飛萬年冰霜的臉上顯出了驚惶之色,再後來,就不記得發生什麼了。
“我沒有死嗎?”谷宇心中一陣欣喜,他試圖睜開眼,刺痛難當,趕緊閉上,往身上摸去,希望能找點東西來擦一把臉。他艱難地擡起手去摸胸前的口袋,他一下子愣住了,他的左胸,並沒有包紮,準確來說,是沒有槍口。那兒也沒有口袋,這到底是什麼情況?他抖抖索索地解開衣服釦子,撩起衣襬,薄薄的一層,明顯不是自己的軍裝,也不知是什麼布料,他也顧不上,趕緊擦了一把臉。
這時一陣悶雷響起,很快便有豆大的雨點砸下來,頃刻便變成了瓢潑大雨,谷宇仰躺在地上,任由雨水沖刷。不多時,他抹了一把臉,睜開眼睛,雖然還酸澀難受,但已經可以視物了,天是黑的,路燈昏黃,四周有模糊的建築輪廓,自己並不在茂密的邊境叢林中,而是在城市的街道上,好像是條小巷子,透過雨簾,他依稀看見了巷子盡頭的五彩霓虹,這是久違的人間煙火,自從入伍後,就沒見過了。
再扭頭一看,哪裡有什麼飛電,剛纔被他嚇跑的那個舔他的東西原來是條流浪狗,看體型還是條大型犬。那傢伙正努力使自己的身體往屋檐下靠,避免被雨淋着。谷宇掙扎着想坐起來,卻發現全身都疼痛難當,彷彿骨頭被人一節一節敲碎了一般,身上沒有一處不疼痛,他再次摸了一下左胸口,確認了一遍,沒有槍口。怎麼回事?怎會沒有傷口?!
就在他怔愣那會兒,屁股後面傳來一股酥麻感,很快有什麼東西響了起來,谷宇愣了一會兒,纔想起來應該是手機在響。
他心下疑惑得很,雖然現在是人手一機,但是在部隊裡,是不允許用手機的,他根本就沒把手機帶身上。自己身上現在有個手機,這又是什麼狀況?他遲疑了一下,還是伸手從屁股後面的口袋裡將手機摸了出來。
那是一個觸摸屏的手機,還是蘋果5代。谷宇從來沒有用過觸摸屏的手機,他入伍足有四年多,剛入伍那陣子,觸摸屏的手機正開始流行,但是他沒用過。在部隊裡這些年,幾乎是與世隔絕的生活,除了訓犬和訓練,就是出任務,根本沒機會用到這些時髦的電子產品,不過倒是見戰友用過。
手機鈴聲是非常幼稚的麥兜起牀歌,上面顯示一個叫做死八婆的名字,谷宇皺着眉頭,艱難地找尋着接聽鍵,但是沒有。就在這時,手機安靜了下來,谷宇鬆了口氣,結果這口氣還沒鬆完,手機又吵嚷起來。谷宇想了想,用手指按着屏幕上的那個圓點劃了一下,接通了。
他將手機放在耳邊,裡面傳來一個尖銳的女聲,還有點氣急敗壞:“季夏,你死哪兒去了?還不接我電話!你讓我給你約了嘉惠,結果卻放我們的鴿子,你還是個男人麼,下次別想求姑奶奶給你做任何事,滾你媽的蛋!還有,我幫你約了人,是你自己爽約的,答應給我的那個包你還得給我買!……”
對方接下來還說了什麼,谷宇沒去聽了,他只覺得有一些不屬於自己的記憶閃電般蜂擁而至,頃刻間幾乎將他淹沒,一種無可名狀的恐慌向他襲來。原來他覺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戰場上,卻出現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雖然疼痛,卻沒有槍傷,因爲這具身體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個叫季夏的人的。
手機落在了地上,裡面那個女孩繼續在咆哮般發泄怒氣,谷宇已經不去聽了,積水和雨水打溼了手機,不一會兒便黑了屏。不知是沒電了,還是被水泡壞了。
谷宇沒去理會,他努力在消化這個事實,自己遇到靈異事件了,靈魂穿越,還附體?他咬着牙,忍住疼痛坐了起來,就着暗淡的路燈和霓虹的光線,看見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襯衫和牛仔褲,再擡起雙手,反覆看了看,這雙手指節修長,一看就知道是一雙養尊處優的手,沒有厚厚的老繭,也沒有訓犬時被飛電咬的舊傷痕,而是光潔細膩的。這些事情無不清晰地提醒他:這不是自己的身體!
大雨兜頭澆下,他身上沒有一處是乾的,但他渾不在意,這點雨,對經歷過雲南雨季的人來說,實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務的時候,常常冒着雨在叢林中一待就是兩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臉,閉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搖了下頭,睜開眼時,還是剛纔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夢,快醒過來,他伸手往臉上扇過去,綿密的大雨中響起一聲脆響,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麼真實。倒是屋檐下的那條流浪狗被驚了一嚇,“汪”地叫了一聲。
如此清晰的感覺,竟然不是在夢中。這是說,他現在附身在這個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體呢,這個軀殼裡原來的主人呢?這種怪力亂神之事,以前說起來都嗤之以鼻,沒想到居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他閉上眼睛,屬於季夏的記憶片段閃現了一些出來:他先是對着鏡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後出了門,在一家酒吧門口被一羣人堵住了,拖到後面的街巷裡,二話不說一頓死揍,末了還被按進了泔水桶裡……
過了許久許久,谷宇以手撐地,慢慢站起來,看着地上那個泡了水的手機,不知道壞沒壞,還是撿起來,順手塞進褲兜裡。擡腿想走,回頭看着屋檐下那條流浪狗,它正專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條狗走過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裡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來,我帶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動,把頭低了下去。谷宇無奈地笑了一下,這不是他們基地的犬,沒經過訓練,聽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勢。他只好走過去,那狗雖然有些畏懼往後縮了縮,但是並沒有跑開,可見並不拒絕人,以前是被人養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爲什麼又將它扔掉了。
谷宇是個愛狗如命的人,所以當年他入伍,新兵訓練結束之後,連裡安排他去做訓導員,在他簡直是瞌睡遇到了枕頭,他的戰友都一臉沮喪,獨他一臉興奮。所以這個訓導員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滿之後,他又轉了志願兵,繼續做訓導員,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轉業不可。
在谷宇看來,不管是土狗還是名犬,都有其獨特的個性,都是可愛的,所以對流浪狗,他也毫不嫌棄。他走到流浪狗身邊,伸手揉了揉它的腦袋和頸脖,然後拍拍它的腦袋:“好了,乖,跟我走吧。”這手勢是人和狗狗相處的通用語言,表示親暱和嘉獎。
谷宇走了幾步,那狗遲疑了一下,果然跟了過來。一人一狗走進雨幕,昏黃的路燈將他們的身影拉長又縮短。谷宇帶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經很深了,街上的車流十分稀疏,因爲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鋪多數已經關門。他看了一下,帶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麥當勞走去。
麥當勞的玻璃門裡映出一個極度落拓的人,全身溼透緊裹在身上,頭髮緊貼在腦門上,還沾着食物殘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單薄的胸膛,臉上身上色彩斑斕,如開了染料鋪,整一個流浪漢的造型,而且又帶着一條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湯雞還狼狽。
這個點麥當勞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務員靠在櫃檯後面閒閒地看着外面的雨,百無聊賴。谷宇推門進去,立即引起了服務生的注意:“歡迎光臨麥——”聲音戛然而止,服務生一時間進退兩難,不知道是該歡迎呢,還是趕客比較好。
谷宇也沒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衛生間的位置,走了過去。一個服務生小哥說:“先生,我們這裡不準帶寵物進來。”
谷宇停下來,對身後的流浪狗說:“坐下,等我回來。”一邊說一邊將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順便還拍了拍它的腦袋,以示獎勵。
流浪狗對着滿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兒,無意識地搖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討好着。但是麥當勞的小哥沒有看見它的討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竊竊私語討論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進了洗手間,將腦袋放到水龍頭下去沖洗,閉上一隻眼看了看,從牆上的洗手液瓶子裡擠了一堆洗手液,將腦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雖然剛剛淋過雨,但是粘在頭上的油垢並沒有那麼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嘔。
好不容易洗乾淨,擡頭看着鏡子裡的那個人,一張陌生而熟悉的臉,雖然色彩斑斕,但也掩蓋不了長得好看的事實,而用谷宇看慣了硬朗軍人的眼光來說,實在沒什麼看頭,雖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對一個男人來說,說好聽點是英俊,說不好聽,那就是娘。
他對着鏡子發了三分鐘的呆,然後扯出幾張手紙,胡亂擦了一把頭臉,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時已經流得一尺多長了,對一隻長期處於飢餓狀態的狗來說,這已經算是很有風度了。
谷宇走到點餐檯前,要了兩份巨無霸漢堡,三份雞翅,一份可樂。服務小哥看見他洗了個臉回來,已經變身爲帥哥了,有點怔愣,甚至都沒去打單,谷宇很自然地從褲兜裡摸出錢包:“多少錢?”
那小哥才驚醒過來,連忙打單:“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塊,謝謝。請問是外帶還是店內用餐?”
谷宇頭也不擡地說:“打包。”拿錢的時候突然愣住了,自己怎麼會知道身上有錢,還如此自然地掏錢包呢?
服務小哥看他半天不拿錢,又重複了一遍,谷宇醒過神來,拿出一張一百塊的鈔票遞過去。
谷宇將紙袋拎在手裡,推開門,對流浪狗說:“來,出來吃飯。”
流浪狗果斷跟着他出去了,地板上留着一灘從它身上淌下來的污水。
谷宇就在麥當勞的臺階前坐了下來,將東西分了一半給流浪狗,自己拿起另一個漢堡啃了起來,彷彿餓了很久了一樣,其實他記得早上才和羅建飛一起吃過壓縮餅乾。想到這個,他又頓了一下,是早上嗎?這身體不是自己的,認真算起來,應該是一晚上沒吃東西了。
流浪狗已經很久很久沒有正兒八經地吃過食物了,所以對着谷宇給它的漢堡和雞翅,簡直是狼吞虎嚥,甚至連雞骨頭都不捨得吐出來,全都嚼吧嚼吧吞進肚子去了,一邊吃,一邊發出滿足的嗚嗚聲。
谷宇低頭看了一眼那傢伙,它正沉浸在美味當中毫無察覺。谷宇嘆了口氣:“狗狗,我們今晚去哪兒?”
流浪狗不理他,閉着眼睛享受着嘴裡的雞翅骨頭。一陣夜風吹來,谷宇打了個哆嗦,接連打了三個大噴嚏,他摸了一把鼻涕,嘆了口氣,看來只能回季夏的家了,至少現在,他還頂着這個叫季夏的人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