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法不容情

聽到這個故事,我一時間有些語塞,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除了感嘆兩人相濡以沫的愛情之外,還有三年零十個月的時間。因爲還有兩個月,吳寒柏就可以申請死亡,於翠蘭也可以領取五十萬的保險金。

警察負責尋找真相,而就我個人而言,卻猶豫了。

因爲,自殺是不賠付的。

但從法醫的角度,暫時並不能確認吳寒柏到底是自殺還是死於妻子毒殺,在這種情況下,那封遺書就成了關鍵證據,只要通過筆跡鑑定,就可以得知遺書的真實性。

我走出屋子,默默點燃了一根菸。

遙望東方,天邊露出一線魚白。

黎明已經到來,而真相,也會隨着一同出現。

只是,有些真相,是我們不願意接受的。

這時,孫振從另一間屋子走出來,神情很是凝重。

我遞給他一支菸,問道:“怎麼樣?”

孫振吸了一口,憤憤地說道:“鄧文拒不認罪。”

兇手不認罪,就只能用證據說話了。

“走,去鄧文家。”我掐滅了香菸,向屋外走去。

據吳春山交代,鄧文曾用一把八角鐵錘,把人的腦袋敲出一個窟窿,我們需要找到這把兇器。

大量的警員進入鄧文家中仔細搜尋,很快,我們在鄧文家倉庫的角落裡,找到了一把八角鐵錘。

鐵錘上沒有血跡,一定是被清洗過。

我用棉籤伸進錘頭與錘柄的連接縫隙裡,提取到了一些污垢。

在棉籤上滴上酚酞溶液,白色的棉籤瞬間變成了紅色。

錘頭與錘柄縫隙裡面的污垢,是血跡。

只要將血跡和屍骨進行DNA比對,就可以證實。

面對鐵證,鄧文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犯案事實,並供出犯罪經過。

這件事,要從三年前的毒牛事件開始說起:

一天夜裡,村子裡進了毒牛的賊,一夜之間有十幾戶人家的牛都被毒死了。村民找警察報警,警察也不管,說是立案,但是也沒有下文,沒辦法,村民只能把死牛都賣了,家家都賠了不少錢。

從那以後,村民開始不相信警察。

他們開始家家養狗,在村子裡形成了一個天然的報警系統。

從那以後,毒牛賊不來了,毒狗賊來了……

兩名毒狗賊,進入了東安村,他們使用弓弩、毒針、含特殊藥物的雞腿肉等作案工具,進村無差別殺狗。

事情暴露之後,憤怒的村民們將兩名毒狗賊堵在村子裡,進行辱罵、毆打。

既然警察不值得相信,他們就只能自己動手了。

越來越多的村民加入,他們抄起手中的農具,毆打泄憤,吳春山反拿着鐵鍬,重擊了一名毒狗賊的頭部,鄧文則舉起八角錘,把另一名毒狗賊的腦袋砸了個窟窿。

即便如此,村民們仍不能平息怒火,就算兩名偷狗賊被打死了,也依然有人對屍體拳打腳踢,吐口水。他們把兩名毒狗賊扒光,丟進了蛇山的防空洞,讓他們曝屍荒野,去喂蛇。

從那以後,他們開始仇視外鄉人,在村口布置了大量的路障和陷阱,對外鄉人無差別攻擊。

保守估計,參與這次毆打的村民高達三十餘人。

整個作案過程,於翠蘭都親眼目睹了。

她癱坐在不遠處,懷裡抱着自家被毒死的狗,默默流淚。

這條狗是她和丈夫吳寒柏一起養的,自從吳寒柏留下一紙遺書不知所蹤之後,她就只剩下了這條狗。

現在,她什麼都沒有了……

1998年6月,瓊市發生一起案件,三人進入某村莊盜竊,被該村村民發現。隨後,三人被多名村民圍毆,最終三人因被毆打傷勢過重,當場死亡。警方經過23年的技術偵查,最終將11名參與毆打的村民全部抓獲。

2007年5月,林市某村發生了一起盜竊案件,村民的家畜被盜賊偷走,村民在村口蹲守時發現,上次盜竊事件的同一夥盜賊又一次進村實施盜竊。於是,成羣的村民將這夥盜賊攔下來實施毆打,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兩人重傷。

2011年11月,玉市某村,有三名偷狗賊被發現,遭村民圍毆。警方趕到現場的時候,3名男子已經倒在血泊之中,其中1人重傷不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種情況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各種案件也都大同小異,對於刑法判決,一直是大家討論的焦點。

在其中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認定了村民見義勇爲的行爲,但其後續行爲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應當依法受到相應的刑事追究。該案中,有8人因故意傷害獲緩刑,另有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8人的家屬對受害人家屬共同賠償了83萬餘元,並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自古以來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和“法不容情”一說。

在法治社會,法律是維護一切的根本,違法必究,法大於情。

我只是一名刑警,我的職責是將罪犯繩之以法,至於如何量刑,就交給人民法院了。

吳春山和鄧文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同時我們查出參與毆打他人的村民共計18名,也一同扭送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審理。

經調查,吳寒柏是自殺死亡,於翠蘭無罪釋放。

同時,政府在東安村設立的治安崗亭,派宣傳警員進村普法,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識,改變村民對政府和警方看法的同時,也扭轉了村民仇視外鄉人的思想。

這已經是一個完美的結局了,可我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吳寒柏準備用自己的死,爲妻子換取一個衣食無憂的晚年,而在最後的兩個月,東窗事發。

沒有人知道這四年於翠蘭是怎麼度過的,自己的愛人自殺了,自己的忠犬被毒死了,她拒絕了兒女的好意,獨自守在老房子裡。

也許在某個夜裡,她會在夢中與丈夫相見,他們手挽着手,一同走向夕陽。在他們身後,跟着一條狗。

警車鳴笛,一衆警員押着罪犯進入警車。

臨行前,孫振回頭問我:“秦組長,吳寒柏的案件怎麼處理?”

我從他手中接過吳寒柏案件沒有結案的卷宗,笑着問他:“什麼?”

第十五章: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第十一章:意外爆炸【案二十三】第一章:天仙配第二十五章:土龍鄉抓捕第十八章:幽會地點第二十二章:要債第六章:破鞋第十三章:夜釣第二十九章:恐嚇電話第二十八章:七年前的往事第十六章:骨髓移植第二十二章:要債第十八章:尹桂琴第二十六章:調虎離山第二十四章:孤獨症第十一章:游泳私會第十八章:倒賣用戶信息第二十章:打破平衡第十四章:屍塊上的木屑第三十三章:查無此人第二章:摩爾斯密碼第四章:店老闆的生意第三章:奢侈和節儉第十六章:警察的良心第二十九章:迷案第六章:農用四輪車第四章:店老闆的生意第六章:現場的菸蒂第二十四章:證據鏈閉合第二十九章:口腔裡的黑胡椒第十三章:汽車銷售第十章:三個腳印第六章:房間裡的烏梢蛇第二十三章:男孩酒吧第十一章:雜技演員第十一章:囚禁第三十一章:第七天第六章:拆彈專家第十一章:村民暴怒第六章:惡貫滿盈第七章:鄉道蹲守第十章:笑刑第二十八章:尋求刺激第二十三章:暗影勾魂第二章:拋售第八章:各懷鬼胎第六章:房間裡的烏梢蛇第五章:撿便宜第二十四章:交易第十二章:重返治安科第十章:指紋的主人第八章:轉眼富家翁第十七章:尋釁被反殺第十五章:合夥人【案十四】第一章:六芒星第八章:暴力拆遷第十五章:劫後餘生第十一章:蕭河鎮第十六章:斷舌之罪第七章:覆蓋的腳印第七章:守口如瓶第三章:重返案發現場第十五章:你吃醋了?第二十二章:塵封檔案第九章:死在小說裡的作家第六章:晴天娃娃第二十章:表達愛意【案三十】第一章:蹭空調第二十六章:工具人第二十六章:緋聞第二十五章:重新開始尾聲(二)第九章:強迫性焦慮第二十九章:相忘於江湖第二章:東籬公園第四章:不婚主義者第二十七章:臥底真相第八章:各懷鬼胎【案三十五】第一章:見家長第十四章:防空洞遇襲第五章:大量的線索第二十章:薛杭遇險第四章:不要給陌生人開門第十四章:水箱沉屍第二十二章:菸蒂第十八章:輕生第十六章:逃離現場的辦法第三十五章:天衣無縫第十四章:有色眼鏡第三章:不和調和的矛盾第十八章:美色誘惑第二十四章:馬大頭第四章:入殮師第十一章:家有賢妻第八章:轉眼富家翁第十一章:家有賢妻第二十四章:何爲正義?第十六章:骨髓移植第十二章:冷凍分屍第三十一章:紙箱裡的炸彈
第十五章: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第十一章:意外爆炸【案二十三】第一章:天仙配第二十五章:土龍鄉抓捕第十八章:幽會地點第二十二章:要債第六章:破鞋第十三章:夜釣第二十九章:恐嚇電話第二十八章:七年前的往事第十六章:骨髓移植第二十二章:要債第十八章:尹桂琴第二十六章:調虎離山第二十四章:孤獨症第十一章:游泳私會第十八章:倒賣用戶信息第二十章:打破平衡第十四章:屍塊上的木屑第三十三章:查無此人第二章:摩爾斯密碼第四章:店老闆的生意第三章:奢侈和節儉第十六章:警察的良心第二十九章:迷案第六章:農用四輪車第四章:店老闆的生意第六章:現場的菸蒂第二十四章:證據鏈閉合第二十九章:口腔裡的黑胡椒第十三章:汽車銷售第十章:三個腳印第六章:房間裡的烏梢蛇第二十三章:男孩酒吧第十一章:雜技演員第十一章:囚禁第三十一章:第七天第六章:拆彈專家第十一章:村民暴怒第六章:惡貫滿盈第七章:鄉道蹲守第十章:笑刑第二十八章:尋求刺激第二十三章:暗影勾魂第二章:拋售第八章:各懷鬼胎第六章:房間裡的烏梢蛇第五章:撿便宜第二十四章:交易第十二章:重返治安科第十章:指紋的主人第八章:轉眼富家翁第十七章:尋釁被反殺第十五章:合夥人【案十四】第一章:六芒星第八章:暴力拆遷第十五章:劫後餘生第十一章:蕭河鎮第十六章:斷舌之罪第七章:覆蓋的腳印第七章:守口如瓶第三章:重返案發現場第十五章:你吃醋了?第二十二章:塵封檔案第九章:死在小說裡的作家第六章:晴天娃娃第二十章:表達愛意【案三十】第一章:蹭空調第二十六章:工具人第二十六章:緋聞第二十五章:重新開始尾聲(二)第九章:強迫性焦慮第二十九章:相忘於江湖第二章:東籬公園第四章:不婚主義者第二十七章:臥底真相第八章:各懷鬼胎【案三十五】第一章:見家長第十四章:防空洞遇襲第五章:大量的線索第二十章:薛杭遇險第四章:不要給陌生人開門第十四章:水箱沉屍第二十二章:菸蒂第十八章:輕生第十六章:逃離現場的辦法第三十五章:天衣無縫第十四章:有色眼鏡第三章:不和調和的矛盾第十八章:美色誘惑第二十四章:馬大頭第四章:入殮師第十一章:家有賢妻第八章:轉眼富家翁第十一章:家有賢妻第二十四章:何爲正義?第十六章:骨髓移植第十二章:冷凍分屍第三十一章:紙箱裡的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