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

這是一次天賜的危機,使他的支持率上升。羅森堡死掉,使他的形象一乾二淨,明亮閃光,全美國都感覺良好,因爲有了他的好領導,民主黨人都四散逃奔,去找個藏身之地,明年的當選連任已是囊中之物,儘管如此,他還是厭惡這次危機,厭惡一次次折磨人的天不亮就召開的會議。他厭惡自以爲是和桀驁不馴的F-登頓-沃伊爾斯,討厭又矮又胖的沃伊爾斯穿一件皺已已的風雨大衣坐在他辦公桌的對面,膽敢在跟合衆國總統講話的時候朝窗外張望。他一分鐘後就要來這裡會面,這是又一次緊張的交鋒,沃伊爾斯照例只肯說出一部分他所知道的情況。

他恨透了被矇在鼓裡,只得到一點沃伊爾斯樂意吐出來的情況。格明斯基也會扔給他一點。跟他們比起來,他什麼都不知道。他總算有個科爾把他們送來的東西仔細看一遍,全都記住,管住他們老老實實。

其實他也恨科爾,恨他辦事周到完美,恨他的才華過人,工作起來不要睡覺。這個科爾還要把當天的破爛裝滿一皮包帶回家去,看它一遍,推敲一遍。科爾累了的時候會睡上五小時,一般都是三四小時。他每天晚上11點離開他在白宮西廳的辦公室,坐在豪華汽車的後排,回家的一路上都在看文件。他認爲凌晨5點以後到達他的辦公室便是一條罪過。如果他可以每週工作一百二十小時,別人就應該至少工作八十小時。他要求八十小時。三年過去了,當今總統主政之下的白宮裡沒有人能記得起因爲每週工作不滿八十小時而被弗萊徹-科爾踢開的人一共有多少。這樣的事情至少每月三次。

情況極其緊張,一次難對付的會議即將舉行,碰到這樣的早晨,科爾的心情特別愉快。一週來跟沃伊爾斯玩的這場鬥法已經使他笑臉常開。兩個秘書忙進忙出,總統正在瀏覽《華盛頓郵報》,他便站在辦公桌的旁邊閱讀函件。

總統看他一眼,他穿一身一塵不沾的筆挺黑色套裝,白襯衫,系一條紅色真絲領帶,頭髮剪到耳朵上面,頭油稍嫌重了一點。總統已經對他產生厭惡之心,但是這種心情很快就會過去,只消這場危機結束,他一回到高爾夫球上,科爾便會鞠躬盡瘁,料理一切。

科爾打了一下樞子,眼睛朝兩個秘書看看,她們知趣地溜出了橢圓辦公室。

“他還說只要我在這裡他就不來。真是滑稽。”科爾顯然是覺得挺逗。

“我想他不歡喜你。”總統說道。

“他歡喜他能夠踩在腳下的人。”

“我捉摸我得對他客氣一點。”

“給他戴高帽子,總統。一定要他住手。這一套說法根本站不住腳,簡直可笑,但是拿在他的手裡就有危險性。”

“法學院學生是怎麼回事?”

“我們在查。她不像是有壞心眼。”

總統站起來,伸一下懶腰。科爾理好文件。一個秘書在傳話器裡通報沃伊爾斯來到。

“我走開,”科爾說道。他會藏在角落裡偷聽和偷看。因爲他的堅持,橢圓辦公室裡裝置了三架閉路攝像機。監視器安放在白宮西廳的一個鎖上的小房間裡。只有一把鑰匙,在他手裡。薩吉知道有這麼個房間,不過還不曾進去過。話得說回來,三架攝像機都是看不見的,這被當作是絕大的秘密。

總統覺得放心一點,因爲他知道科爾至少可以偷看。他到門口去迎接沃伊爾斯,熱情握手,然後領他在沙發上坐下,作一次親熱的、友情的閒談。沃伊爾斯並不領情。他知道科爾要偷聽,還要偷看。

但是爲了符合此刻的氣氛,沃伊爾斯脫下了他的風雨大衣,端端正正放在椅子上。他不喝咖啡。

總統架起腿。他穿一件棕色羊毛衫。

“登頓,”他莊重地說。“我要弗萊徹-科爾向你道歉。他不懂處世之道。”

沃伊爾斯微微點頭。“他夠得上是頭蠢驢,是不是?”沃伊爾斯咕嚕道。

“是的,夠得上。我真得好好看住他。他非常聰明,幹勁也大,不過有時候會做得過頭。”

“他是個狗雜種,我可以當面對他這樣說。”沃伊爾斯看了一眼托馬斯-傑斐遜畫像上頭的一個通口,那裡面有一個鏡頭正對着下面整個房間。

“是的,好的,我不許他干擾你,直到這件事情了結。”

“就這麼辦。”

總統慢慢地小口喝咖啡,思索着下面該說什麼。沃伊爾斯不是以擅長言談而知名的人。

“請你幫個忙。”

沃伊爾斯兩眼睜定,一眨不眨。“是的,總統。”

“我得把這份鵜鶘案情摘要扣下來。真是胡思亂想,但是,見鬼,它還提到了我。難道你真把它當一回事?”

哦,這纔有趣了。沃伊爾斯強忍住不笑出來。這着果真起作用。總統先生和科爾先生手忙腳亂就是爲了這個鵜鶘案卷。星期二很晚他們收到它,星期三爲它傷了一天腦筋,現在纔到星期四一大早醒來的時候,他們便已下跪乞求。

“我們已經進行調查,總統先生。”這是謊話,可是他又怎能知道呢?“我們要追查一切線索,一切涉嫌的人。如果我不是認真對待的話我就不會把它送過來了。”沃伊爾斯的曬成棕色的額頭上皺紋攢成一簇,他心裡只想要笑。

“你們知道多少?”

“不多,我們纔開始。我們收到這份材料還不到48小時,我派了新奧爾良的14名探員開始深挖。完全是照章辦事。”這一通謊話說得活龍活現,他幾乎聽得見科爾喘不過氣了。

14個人!這一下嚇得他非同小可,他立即坐直了身體,把咖啡放在桌上。14名特工在那邊出動,亮出證件,叫人回答問題,把這件事情捅出去只不過是個時間問題。

“你剛纔說14人,聽起來好像是挺認真的。”

沃伊爾斯寸步不讓。“我們非常認真,總統先生。死者遇害已經一個星期,兇犯的蹤跡也變冷變淡了。我們儘快追查一切線索。我手下的人日夜不停地工作。”

“這一切我都明白,這個鴉鵬的說法到底有多麼嚴重呢?”

見鬼,這是說着玩的。案情摘要還沒有送到新奧爾良去。事實上還沒有跟新奧爾良聯繫過。他交代了埃裡克-伊斯特郵寄一份複印件給那裡的辦事處,命令他們不要聲張,問幾個問題。這是一條死線,跟他們正在追查的上百條其他線索一樣。

“我不相信真會有什麼結果,總統先生,但是我們得把它查清楚。”

“我不用跟你明說,登頓,如果新聞界知道了,這樣的胡說八道會有多大害處。”

“我們進行偵查並不跟新聞界商量。”

“我知道。我們不用多談那個了。我只希望你不要再碰這件事。我是說,活見鬼,荒唐,我可能挨一下燙。你知道我說什麼嗎?”

沃伊爾斯不留情面。“你是要我放過一個嫌疑犯嗎,總統先生?”

科爾的上身更加靠近熒屏。不,我是要你忘了這份鵜鶘案情摘要!他幾乎大聲說出來了。他完全可以把這件事跟沃伊爾斯說得一清二楚。他可以把話說得明明白白,如果這個矮胖的小混蛋膽敢放刁的話還要給他一巴掌。但是他現在藏身在斗室之內,並不在現場。而且,至少是在此刻,他知道他只能待在這裡。

總統挪動了一下,把膝蓋上的兩條腿互相交換一下。“是羅,登頓,你知道我的意思。池裡還有大魚。新聞界都在注視調查工作,想要探聽出誰是嫌疑犯。你知道他們的脾氣。我用不着告訴你我跟新聞界沒有什麼交情。連我自己的新聞秘書都不歡喜我。哈,哈,哈。不妨暫時忘掉它。騰出手去追蹤真正的嫌疑犯。這份東西是開玩笑,但是它要使我窘得無處容身。”

登頓死瞪着他看。毫不手軟。

總統又挪動一下,“這個卡邁爾的情況怎麼樣?看起來很不錯麼,嗯?”

“可能是。”

“是啊。我們剛纔談到了人數。你指派在卡邁爾方面有多少人?”

沃伊爾斯說:“15人。”他差一點笑出來。總統不覺張大了嘴。給這場把戲中最熱門的嫌疑犯派了15個人,給這份見鬼的鵜鶘案情摘要派了14個人。

科爾笑了,搖搖頭。沃伊爾斯因爲自己說謊而被逮住了。星期三的報告第四頁最末一行,埃裡克-伊斯特和K.O.劉易斯開出的人數是30,不是15。放心吧,總統,科爾輕聲對熒屏說道。他在拿你尋開心。

總統可是絕對不覺得有什麼可以放心的。“我的天哪,登頓。怎麼只有15個人?我還以爲這是一個重要突破。”

“也許稍多幾個。我掌握這個調查,總統先生。”

“我知道。你做得很好。我不來插手。我只不過希望你考慮一下把時間花在別處。就這個要求。我在看鵜鶘案情摘要的時候差一點要嘔出來了。如果新聞界看見了它並且刨根究底起來的話,我就得上十字架釘死了。”

“所以你要求我住手?”

總統俯身向前,狠狠看着沃伊爾斯。“我不是要求,登頓。我告訴你別理睬它。把它擱在一旁一兩個星期,把時間用在別處。如果它再次露出火頭,再看住它。這兒還是由我作主,記得嗎?”

沃伊爾斯這才軟了下來,還露出一絲笑容。“我可以跟你有個協議。你的打手科爾讓我在新聞界面前出了醜,他們抓住我們對羅森堡和詹森提供的安全措施大做文章。”

總統莊重地點頭。

“你別讓那頭狼狗盯住我的屁股,不許他靠近我身邊,如果做到這一點,我就不提鵜鶘案卷。”

“我不跟人講條件。”

沃伊爾斯心裡罵了一聲,但是表面上不動聲色。“好啊,我明天就派50個人去新奧爾良。然後再去50人。我們在全城亮出證件,使出渾身解數去引起人們注意。”

總統頓時站起身來,走到開向玫瑰園的窗口。沃伊爾斯坐在那裡,一動不動,等着。

“好說,好說。一言爲定。我把弗萊徹-科爾管住。”

沃伊爾斯站起來,慢慢走近辦公桌。“我不信任他,如果在這個調查中我再一次察覺有他插手,協議立即作廢,我要投入全部力量去調查這個鵜鶘案卷。”

總統擡起雙手,笑容滿面。“一言爲定。”

沃伊爾斯笑了,總統笑了,內閣中會議室旁邊的一個小房間裡,弗萊徹-科爾對着熒屏笑了。打手,狼狗,他歡喜,這樣的稱呼可以揚名後世。

他關掉了熒屏走出小房間,鎖好房門。他們會再談上十分鐘,關於被提名人的背景調查,他可以到他的辦公室去聽,那裡有音響設備,沒有影象設備。他9點鐘要開工作人員會議。10點鐘要開除一名員工。他還要用一下打字機。他的大多數通知都是對着機器口授,把錄音帶交給秘書。也有偶一爲之的情況,他覺得需要採用一下無頭告示的手法。這種書面通告總歸是在白宮西廳廣泛分發,而且總歸引起火暴的爭論,並且經常會流傳到報紙上去。這樣的通告都沒有具名,幾乎每一個辦公桌上都發了一份,科爾會大聲呵叱。爲了這種無頭告示的通告他還開除過人,其實它們全是從他的打字機裡出來的。

一張公文紙,一共四段,單行間隔,概括敘述了他所知道的卡邁爾以及他新近飛離華盛頓的情況,還有閃爍其詞的跟利比亞人和巴勒斯坦人的聯繫。科爾對它不勝讚賞。《華盛頓郵報》或《紐約時報》要過多久纔會報道呢?他還自己跟自己下過小小的賭注,看哪一家報紙首先刊登。

局長上白宮去了,從那兒飛往紐約,明天回來。加文守候在K.O.劉易斯的辦公室外面,直到房門開出一條小縫。他便乘機而入。

劉易斯覺得不高興,不過他總是彬彬有禮。“你好像嚇壞了。”

“我失去了最好的朋友。”

劉易斯等他說下去。

“他名叫托馬斯-卡拉漢。他就是從圖蘭大學來的那個人,給我帶來了鵜鶘案情摘要,它在這兒傳閱了一通就送到白宮去了,不知道還送往別處去沒有,現在他已經死了。昨晚在新奧爾良一枚汽車炸彈把他炸得粉身碎骨。這是謀殺。”

“我很難過。”

“這可不是個難過的問題。這枚炸彈顯然是針對卡拉漢和他的學生的,寫鵜鶘案情摘要的學生,一個名叫達比-肖的姑娘。”

“我見過這個名字,在摘要上。”

“對了。他們正在約會,爆炸的時候本來是應該一同在汽車裡的,但是她命不該死,今天早上5點鐘我接到這個電話,她打來的。嚇得我要死。”

劉易斯聽着,但是已經決心一推了之。“你不見得確實知道這是炸彈吧。”

“她說這是炸彈,是的,轟隆一聲!全都炸得精光,是的。我確實知道他死了。”

“你認爲他的死和這篇文章有關?”

加文是個律師,偵查技術方面是外行,他不願被人家看成容易輕信上當。“可能有關。我想是的,難道你不相信?”

“沒關係,加文。我剛纔掛掉跟局長通的電話。鵜鶘案件不查了。我不清楚它是否曾經列入調查範圍,但是我們不再爲它花時間了。”

“但是我的朋友給汽車炸彈殺死了。”

“我覺得難過。我相信那邊的當局一定在調查。”

“聽我說,劉易斯,我求你幫個忙。”

“聽我說,加文。我實在無能爲力。我們現在要追的案子夠多了,局長叫停,我們就停。你完全可以自己找他談。我勸你還是不要找他。”

“也許我的做法不對。我以爲你會聽我說話,至少會表示關心。”

劉易斯繞過辦公桌走來。“加文,你面色不好,今天不要上班。”

“不。我回辦公室去,等一個小時,再到這兒來,再作一次努力。我們可以在一小時後再試一次嗎?”

“不。沃伊爾斯說得清清楚楚。”

“還有姑娘呢,劉易斯,他已經死了,她現在還躲在新奧爾良,心驚膽戰,有人跟蹤她,她向我們求救,而我們卻是太忙了,顧不過來。”

“我覺得難過。”

“不,你不要覺得難過。是我不好,我要是把那份東西扔進垃圾桶就好了。”

“它是爲了一個有價值的目的,加文。”劉易斯把手擱上他的肩頭,彷彿是說就到此爲止,他已經厭煩這一套胡說八道。加文轉身朝門口走去。

“是啊,它給了你們這些人一點好玩的東西,我早把它燒掉就好了。”

“那是一篇好文章,燒不得,加文。”

“我不罷休。過一小時我再來,我們重新談。這一次談得不對頭。”維爾希克出去,砰的一聲把門關上。

她從卡納爾街進入魯賓斯坦兄弟公司,消失在男子襯衫架格之間。沒有人跟蹤進來。她很快挑選了一件男式小號的深藍色風雪大衣、一副不分性別的飛行員太陽眼鏡,以及一頂英國的駕車帽子,也是男式小號,大小正好。她用信用卡付錢。售貨員辦理信用卡手續的時候,她把風雪大衣的價格標牌扯掉,便穿上身去。大衣很寬大,好像是她穿了上課堂的服裝一樣。售貨員客客氣氣地看着她。她向馬加津街走去,消失在人叢中。

回到卡納爾街。從一輛大車子下來的旅客擁進喜來登飯店,她便混在他們當中。她走到裝了一排電話的牆邊,查到了號碼,接通了她的隔壁鄰居陳太太,問她看見過或聽到什麼人來過沒有?對方說,一大早,聽見一聲敲門。天還未亮,把他們敲醒了,但沒看見什麼人,只聽見敲門聲。她的車子仍舊停在街上。

她看着旅客們,摁動了加文-維爾希克的內部號碼。

“你在哪兒?”他問。

“聽我解釋一下。在這個時候,我不能告訴你或任何人我在什麼地方。所以,你不要問。”

“好的。我想一切都聽你的。”

“謝謝你。沃伊爾斯先生說什麼了?”

“沃伊爾斯先生上白宮去了,我找不到他。我設法今天晚些時候跟他談。”

“太差勁了,加文。你在辦公室裡差不多四小時了,沒幹一點兒事情。我期望的不只如此。”

“需要耐心,達比。”

“耐心要送掉我的性命。他們要抓住我,是不是,加文?”

“我不知道。”

“如果你知道人家要殺死你,而要殺死你的人已經暗殺了兩位最高法院官,還幹掉了一位清白無辜的法律教授,他們擁有上百億美元,而且他們顯然是不惜用這筆錢去殺人的,這時你該怎麼辦,加文?”

“去找聯邦調查局。”

“托馬斯去過聯邦調查局,他已經死了。”

“謝謝,達比。那樣說不公平。”

“我現在擔心的不是公平不公平,高興不高興,我更關心的是要活到中午。”

“別上你的公寓去。”

“我不是笨蛋。他們已經到我家去過了。我相信他們還監視着他的公寓。”

“他的家人在什麼地方?”

“他的父母住在佛羅里達州那不勒斯。我猜想校方會跟他們聯繫的。他有一個兄弟在莫比爾,我想到過給他電話,跟他說明整個情況。”

她看見了一張面孔。他在旅客登記處的前面的一羣遊客中走動,拿着一份摺好的報紙,企圖顯得跟其他旅客一樣平常普通,但是他走路不大自然,眼睛在搜索尋找。他瘦長面孔,圓眼鏡,額頭閃亮。

“加文,聽我說。寫下來。我看見了一個不久前見到過的人。也許一小時前見過。6英尺2英寸左右:瘦個兒,30歲,戴眼鏡,謝頂,深膚色。他走了。他已經走掉了。”

“這鬼傢伙是誰?”

“我們沒見過面,誰知道!”

“他看見你了嗎?你在什麼鬼地方?”

“在一家旅館大廳。我不知道他是否看見我了。我得走了。”

“達比!聽我說,不論你幹什麼,跟我保持聯繫,好嗎?”

“我爭取。”

廁所在轉彎角上,她走到最後一個便位,鎖上門,在裡面待了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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