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

星期六晚上他走訪了五六家酒吧,但一無所獲,時已半夜,他便悻悻而去。

他鞋子未脫,人已熟睡,電話響起。他急忙抓起電話。“喂!喂!”

“加文?”她問道。

“達比!是你嗎?”

“不是我是誰?”

“你爲什麼不早來電話?”

“拜託,別來問我一大串蠢問題。我是在打付費電話,所以別搞開玩笑的玩意兒。”

“很好,達比。我發誓你該信得過我。”

“好的,我相信你。還有什麼?”

他看一眼手錶,開始解開鞋帶。“好啊,你告訴我吧。下一步怎麼辦?你準備在新奧爾良躲藏多久?”

“你怎麼知道我在新奧爾良?”

他沉默了一秒鐘。

“我是在新奧爾良,”她說道。“我知道你要我跟你見面,成爲親密朋友,然後,如你說的那樣,相信你那些人會永遠保護我。”

“那就對了。不然的話你在幾天之內就要活不成。”

“你這樣說是開門見山,是不是?”

“是的。你在玩把戲,你不知道你自己在幹什麼。”

“誰在盯着我,加文?”

“可能有一批人。”

“他們是什麼人?”

“我不知道。”

“好了,玩把戲的是你,加文。你連情況都不跟我談,叫我怎麼信得過你?”

“可以。我有把握可以跟你這樣說,你的小小的案情摘要打中了某一個人的要害。你猜對了,壞人聽說了這個案情摘要,所以托馬斯死了。他們只要找到你就馬上殺死你。”

“我們現在知道是誰殺死了羅森堡和詹森,對不對,加文?”

“我想我們是知道了。”

“那麼爲什麼聯邦調查局不能有所行動呢?”

“我們可能碰上了有人要捂蓋子。”

“上帝保佑你這麼說。保佑你。”

“我可能要丟掉工作。”

“我該去告訴誰,加文?什麼人要捂什麼蓋子?”

“我說不準。我們很重視案情摘要,可是白宮硬不許我們追查,所以我們只得住手。”

“我弄不明白。爲什麼他們認爲只要殺死了我,這件事情就沒有人知道?”

“我回答不出,也許他們以爲你還知道得更多。”

“我可以告訴你一點情況嗎?爆炸過後不久,托馬斯在車子裡被烈火燒身,我自己也處於半昏迷中,一個警察名叫魯用特,把我拖到他的車子旁邊,推進車去。另外一個穿牛仔靴牛仔褲的警察馬上要我回答問題。我當時有病,還在休克。他們不見了,魯用特和牛仔,從此不再見面。他們不是警察,加文。他們是守候爆炸的人,因爲我不在車上,他們便實施第二套計劃。我當時不知道,我可能只是相差一兩分鐘的時間才腦袋上沒有挨一發子彈。”

維爾希克閉着眼睛聽。“這兩個人怎麼了?”

“說不準。我想是他們害怕了,因爲一大批真警察涌到現場,他們就不見了。我在他們的車上,加文。他們已經抓住了我。”

“你一定要過來,達比。聽我的話。”

“你還記得星期四上午我們在電話裡閒談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一個熟臉孔,我當時就把他的樣子跟你說過。”

“當然記得。”

“昨天的追悼會上那個人也來了,還有幾個人同來。”

“你當時在什麼地方?”

“我在看。他遲了幾分鐘走進來,待了十分鐘,便溜出去跟胖墩會面。”

“胖墩?”

“是的,也是這夥人中的一個。胖墩、魯珀特、牛仔,還有這個瘦子,都是一夥的。我相信還有別人,只不過我還沒有碰到他們。”

“下次你再碰見他們就要完蛋了,達比。你還有48小時好活。”

“我們等着瞧吧。你在這兒待多久?”

“稍微待幾天。我準備待到找到你。”

“我就在這兒。我明天會給你打電話。”

維爾希克深吸一口氣。“好吧,達比。不管你怎麼說。千萬小心。”

她掛斷電話。他把電話一扔,罵了一聲。

沃爾沃汽車停在一處停車場上,離開它的主人家一個半街區,這是一輛1986年的GL型車子,沒有安全裝置。不消幾秒鐘工夫車門被打開了。時間將近星期天凌晨4點。一個人坐在車尾行李箱上,點燃一支香菸。另一個人打開一隻工具盒,開始對這輛汽車的電話進行加工。他旋開了話筒,裝進去一隻小發報機,用膠水固定牢。一分鐘後,他便鑽出車子蹲在後保險桿旁。吸菸的人交給他一粒小黑方塊,他把它貼在車子底下油箱後面一個鐵格子上。這是一個磁化發報機,它會發出信號,可以連續工作六天。

不到七分鐘後他們便走了。星期一,當格蘭瑟姆走進第十五街的《華盛頓郵報》大廈時,這兩個人便立即進入他的公寓,改裝他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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