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餘輝又拿起了第二份材料,這上面記錄着三人不在場的證明和案發現場的照片等。劉隊長說的沒錯,杜彤三人的不在場證明怎麼看怎麼不靠譜。關於三月四號晚間的行蹤,三人的供述分別是在家養傷,在家吃飯和在家睡覺,且都沒有目擊者可以作證。用這樣的證詞糊弄人,真不知道這幾位是太自作聰明瞭還是認爲警方過於白癡。

“這上面怎麼沒有他們家人的詢問記錄?”餘輝的語氣中帶有幾分不悅。這樣的案宗記錄根本就不該存檔,如果省廳看到了,連他這個專案組長也免不了被罵。

“這三人都是單身。以前他們都曾經是富甲一方的人物,後來都因爲**的算計變得一無所有,他們的妻子也都提出了離婚,說起來也挺可憐的。”劉隊長看到餘輝的臉色不善,說起話來小心翼翼的。

你倒是菩薩心腸啊,餘輝白了劉隊長一眼,心裡想到。現在可憐人太多了,而且都在會議室裡坐着呢,你怎麼就不說說呢?

“這三人的住處都搜查過了嗎?”眼下餘輝最關注的還是槍,一隻****飄在社會上實在讓人擔心,萬一兇手再次作案就麻煩了。

“還沒有,搜查令今天上午剛剛批下來,也就比你們早到了幾分鐘吧。”一直沒有開口的馬局長給出了一個相當勁爆的理由。

靠,餘輝把案宗狠狠摔在桌子上,這日子是沒法過了!馬局長的話就意味着案發已經超過三天了,但三名重點嫌疑人的家中沒有人去理會。相信就算是烏龜也能利用這麼充裕的時間把槍藏好或者銷燬,本案中最爲敏感的東西到底還是蹤跡難尋了。

“搜查令不是你們局裡發出就可以了嗎?爲什麼還要申請?”胡楠再次提出疑問,她畢竟是公安大學的高材生,對一些辦案程序瞭然於胸。

“你忘了嗎,最近一個月省人大和省政協都在開會,各地區公安機關的搜查令必須由省廳進行批覆。”馬局長苦着臉解釋道,很明顯他對此既不滿又無奈。

“什麼?這也太……”

“胡楠,別多說話,這不是我們該關心的問題!”餘輝及時出言打斷了胡楠的牢騷。

其實剛纔馬局長一開口餘輝就已經明白了這是怎麼回事。這樣的情況每年都會發生,如果此案不是涉槍案件,估計搜查令還要過些天才能批覆下來,甚至有可能直接被和諧掉。沒辦法,有些社會現實就是如此糾結,廣大人民羣衆只能學着去接受適應。公安人員也是普通老百姓,喝多了也吐,捱了打照樣上不去樹。與其坐在那裡發牢騷,倒不如踏踏實實的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幹好,至少無愧於心。

經過了這麼一個小插曲,會議室內的氣氛更加沉悶了。餘輝一時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能繼續拿過案宗看。沒想到看着看着,他的眉頭比剛纔又擰緊了幾分。

“你們不覺得這個現場有點奇怪嗎?”餘輝將幾張照片扔到馬局長和劉隊長面前問道。

劉馬二人對視了一眼,都搖了搖頭。要說**的屍體有疑點,這是不假,只要長眼睛的都發現了。但是案發現場二人都是第一時間趕到的,沒發現有什麼可疑之處。兇手的作案意圖明顯,動作迅速,可以說是製造了一個較爲完美的封閉殺人空間。

“你沒戲了,怪不得這麼大歲數了還升不上去!”餘輝嘆了口氣道,話中不乏戲謔和調侃。

馬局長不服氣張了張嘴,卻什麼也沒說出來。他真想好好問候一下餘輝的祖宗十八代,但礙於身份和衆多的屬下,忍了吧!

玩笑要適可而止,餘輝還沒有打算與馬局長在會議室裡上演全武行,“你們看,這是**家的客廳,也是**被殺的第一現場。客廳裡混亂不堪,茶几和沙發都被碰倒了。再看這兩張,這是**的臥室和書房,裡面乾淨整齊,沒有任何翻動跡象,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兇手是故意弄亂第一現場,以此來擾亂我們的偵查視線唄。”馬局長不以爲然的說道,心裡埋怨着餘輝的大驚小怪。故意破壞現場是犯罪嫌疑人最喜歡使用的手段,他餘輝不會是沒經歷過吧?

“你剛剛也說了,嫌疑人破壞現場的目的是擾亂我們的偵查視線,讓我們對案件的定性產生偏差。在本案中,兇手如果想轉移我們的視線,就應當製造一個圖財害命的現場。請問,有誰會把自己家的錢財放在客廳裡?一個家庭中的貴重物品都應該放在隱蔽地帶,比如臥室和書房。現在的實際情況是兇手非但沒有拿走**的任何錢財,而且連臥室書房都沒有去動一下,我甚至很懷疑他是否進入過這兩個地方。現在你可以想想看,我們對案件的定性受到對方的干擾了嗎?”餘輝一旦分析起案情來是絲毫不留情面的,語氣往往比較犀利。

馬局長的臉有點紅了,他必須承認餘輝的分析很有道理。可以這麼說,正是因爲兇手搞亂了現場卻沒有帶走錢財,才讓警方迅速將此案定性爲報復殺人。

“組長,你的意思是兇手把客廳搞的一塌糊塗,但他的目的不是轉移我們的視線?”劉隊長問道,語氣中充滿了恭敬。

“我可以肯定他不是爲了轉移我們的偵查視線。”餘輝肯定的說道,“但是他這樣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這也是我說現場有些奇怪的原因。”

“會不會是因爲當時停電了,兇手對現場的環境又不十分熟悉,所以無意間碰到了沙發茶几,這樣就能解釋通了。”趙林插話道。

餘輝搖了搖頭:“從表面上看這是最合理的解釋,但是仔細一想又說不通。兇手選擇在停電的夜晚作案,其意圖十分明確,就是爲了避開攝像頭和保安的注意。現在讓我們從另一個側面想想,兇手事先已經知道了停電的消息,那麼他可能沒有準備嗎?就算他沒有準備手電筒之類的臨時照明物,但這並不代表死者**沒有預備。你們看這是什麼?”

順着餘輝手指的方向,大家仔細觀察着投影儀上的照片。那是一個應急燈,劉隊長記得清清楚楚,當他趕到現場時這個小玩意還亮着,而且功率頗高,警方也正是藉助它才完成了初步的現場勘驗。

“看到了吧,**在家裡開着應急燈,這樣一來兇手就可以清楚的觀察到客廳的全貌。還有,我們所掌握的這幾個嫌疑人都和死者關係密切,必定不會是頭一次去死者家。如果他熟悉死者的家庭環境,又怎麼可能出現無意間碰到沙發茶几的狀況?”餘輝問着在座的衆人。

這個問題,似乎還真不好回答呢。

第十五章第十三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五章第一章第一章第十六章第十五章第六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六章第十三章第四章第十七章第四章第十七章第十四章第十四章第十七章第二章第十五章第十章第十四章第三章第二章第十六章第四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七章第十五章第十章第十七章第十章第三章第一章第十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十六章第十三章第二章第十七章第三章第十章第五章第三章第十七章第十四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十二章第十六章第四章第二章第一章第二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二章第十四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三章第十六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一章第五章第十二章第十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三章第十二章第一章第十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六章第十六章第十四章第五章第十六章
第十五章第十三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五章第一章第一章第十六章第十五章第六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六章第十三章第四章第十七章第四章第十七章第十四章第十四章第十七章第二章第十五章第十章第十四章第三章第二章第十六章第四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七章第十五章第十章第十七章第十章第三章第一章第十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十六章第十三章第二章第十七章第三章第十章第五章第三章第十七章第十四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十二章第十六章第四章第二章第一章第二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二章第十四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三章第十六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一章第五章第十二章第十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三章第十二章第一章第十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六章第十六章第十四章第五章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