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陶樂連連擺手,“你我不認識,我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你真的什麼都記不起來了?”
不會吧?這個男人子彈不上麻藥都自取,一場發燒就失憶了?
簡直天雷滾滾!
周準死死盯住她:“昏迷中照顧我的,是不是你?”
“是啊……”她應,“可那是我怕你死在我家。”
“我睜眼之後,只記得你,我只有你。你不要我?”周準問,按了按發疼的左腹,看自己一身破敗,竟不以爲意。
一個這麼漂亮的男人,眉頭微擰,說他只有她。明明他們不熟,爲什麼她的心跳這麼快?
差點,她就點頭,說好了。
可轉念一想,她清醒了。她所站的地方,是她的房間,牀又小又破,而她的生活,也是又小又破。她自顧不暇,一個什麼都不記得的男人,意味着她要擔負他的一切。
她那張備用的銀行卡,都快沒錢了,她怎麼負擔?
而且,他住下來,她解釋不清,那就是一直都名聲不好。哪天她爸心血來潮看她,能打斷她的腿!
理性戰勝感性,她趕緊說:“你真的不是隻有我。你現在能不能走,我帶你去看醫生好不好?”
周準沒有意見,陶樂見他走路慢,再次讓他的手搭着她肩膀。
不想周準說:“我的記憶裡,你也是這麼攙扶我的。”
陶樂不想多想,男人的氣息逼人地縈繞在鼻尖,她真怕自己忍不住心軟。
老醫生見陶樂又來,笑眯眯:“你這兩天可成了常客。”
趕緊把周準交給醫生,她說明情況:“醫生,他什麼都不記得了,幫我看看。”
她坐在椅子上等消息,結果等來的是噩耗。
老醫生把周準還給她,她扶住後,纔開口:“他爲什麼不記得,我也不清楚,所以治不好。不過失憶這種,可能某一天就恢復了。這次呢,就不收你錢了。”
看陶樂呆頭鵝一樣石化了,老醫生轉而費力拍了拍周準的肩膀:“不管怎麼樣,我就告訴,這丫頭是你的女朋友,這倆天爲你跑來跑去的,好好對她。”
周準點頭,他的記憶裡本來只有她。
陶樂跳腳,又解釋不清,趕緊拉走周準。
“我們去哪?”相比陶樂的火燒火燎,周準反倒安然。
“去地獄。”陶樂不悅開口。
周準明智閉嘴,不惹在火山口的女人。
陶樂帶着他去買衣服,她從來沒有逛過的男裝店。襯衣、短袖、長褲,她買了兩套,自然刷卡時又肉痛了一番。
付完錢後,她把東西塞給他:“拿着。”
於是周準乖乖拿着。
陶樂不知哪根筋搭錯了,又帶他去好的餐廳吃了頓好的。當然她記着他的槍傷,點的菜清淡爲主。
吃完飯後,她爲了節省公交錢,拉着他散步往回走。
“你爲什麼對我這麼好?”周準拎着衣服紙袋,放慢腳步,和她同行。
好個屁,老孃是爲了讓你走!看你一身破爛又餓着才花錢的!
可她說不出口,這樣有個人走在她旁邊,比她高出一個頭多,就像是她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