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變故

到了十月中旬,香山的紅葉紅了,沈旭躍和趙明月約好了週末去爬香山,一同去的還有他們兩個宿舍的同學,都是本着自願的原則,願意去就去,大家對香山紅葉慕名已久,來北京,至少是要看一回的,所以倒是沒有人說不去。於有清也沒有別的安排,正好可以跟着他們一起去。

週末一早,大家就出發了,到了集合地點,卻見沈旭躍滿臉歉意地跟趙明月說:“明月,我家裡出了點事,我得回去一趟,不能跟大家去玩了,你和大家一起去玩吧。”

趙明月嚇了一跳:“出什麼事了?”

沈旭躍說:“我外甥病了,我姐夫帶着外甥從老家過來了,我得去看看。”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趙明月說。

沈旭躍看着趙明月,又看了一眼於有清:“那讓有清跟着大家一起去?”

趙明月點頭:“嗯,我跟他說一聲。”

於有清聽說趙明月不能去,失望之情溢於言表:“那我也不去了吧。”

趙明月叫來毛劍蘭:“劍蘭,旭躍家裡出了點事,我們要去他家看看,有清跟着你們去香山,你幫我照顧一下他啊。”

毛劍蘭非常爽快:“行,沒問題。”

於有清雖然有點不願意,但還是跟着大家一起去了。

上了車,趙明月聽沈旭躍說他外甥的事:“我昨晚上不是回去了嗎,準備早上過來和你一起去爬山的,我才知道京京出事了。具體情況我也不太清楚,我姐夫打了長途電話回來,說是被孩子被拖拉機軋到腿了,已經送到哈爾濱去治療了。我姐心疼孩子,非讓我姐夫帶孩子來北京治療。今天就能到了。”

“啊,被拖拉機軋了,那豈不是很嚴重?”趙明月想着就覺得可怕。

沈旭躍呼了一口氣:“我也不知道,希望不嚴重吧,還在才五歲,要是落下什麼殘疾,那就是一輩子的事了。也難怪我姐要求要送到北京來。”

趙明月擔憂地說:“這麼遠,不會耽誤孩子病情吧?”那麼大老遠送到北京來,不會耽誤治療嗎?

沈旭躍說:“我也覺得我姐這一點欠考慮。不過好像聽說傷情還在觀察期,沒到手術期,醫生說可以轉院。”

兩人心情沉重地到了家裡,沈父沈母都在等着,一個個唉聲嘆氣的。沈大姐則在一旁哭泣,趙明月安慰了幾句,也無濟於事,沈旭躍過去,拍着大姐的肩:“別擔心,會好起來的。走吧,我們現在去接人。明月,我和我大姐去車站接人,你在我家等消息,等我們接到人安頓好就回來了。”

沈父的司機送他們過去,沈旭躍還沒考到駕照,自然不能開車。沈旭躍陪他大姐去車站,車上位置不夠,趙明月再去的話,等接到人了就沒地方坐了,所以只能在他家等着。

這是趙明月第二次來沈家,上次中秋節的時候,趙明月以和於有清一起過節爲由,拒絕了去沈旭躍家過節,畢竟她只是沈旭躍女朋友,還算不上沈家的人,沒有她的存在,沈家人在一起顯然更自在一些,至少不會給沈母添堵。

這一次要不是聽說沈馥郁的兒子出事了,她也不會過來。而且要是知道自己需要獨自面對着沈父沈母,她估計也不會過來。但是現在,她必須得獨自面對沈父沈母。

沈母沒有了前兩次見到的那麼幹練和趾高氣揚,她像個平常的老婦人,臉上有些憂戚,唉聲嘆氣地說:“你說這真是作孽啊。那麼小的孩子,就要受這個苦。這要萬一以後落下什麼病根,那這輩子不就毀了嗎?”

沈父不知道是第幾次聽見老伴說這話了,心情本來就不輕鬆,這下更是雪上加霜了。“你少說兩句行不行?肯定沒你說的那麼嚴重。”

趙明月趕緊去給二老倒開水:“伯父伯母,喝茶吧,別擔心,孩子還小呢,恢復能力非常強。而且北京的醫療水平全國最高,肯定能把傷治好的。”

不管情況怎樣,人總希望聽到一些自己想要聽的話來寬慰自己,趙明月這話真是說到沈母的心坎上去了,所以她看了一眼趙明月,沒有說反駁的話:“對啊,就是這樣,孩子還小呢,生長力多旺盛啊,一定會沒事的。”

沈父也說:“就是,你擔那個心做什麼,別胡思亂想。”

然後接下來,趙明月就不知道說什麼了,跟兩個全然陌生的長輩在一起,尤其有一個還對自己沒有好感的陌生人,真不知道說什麼好。

沈父大概也知道趙明月的尷尬,他很善解人意地和趙明月聊起了她老家的事。趙明月的老家沈父又不熟悉,他們之間唯一可以聊的,就只有沈旭躍了。有了話題可聊,趙明月也就漸漸放鬆起來,趙明月跟沈父說一些自己所知道的沈旭躍,聽沈父說一些她不知道的沈旭躍,兩個人互補着拼湊出一個完整清晰的沈旭躍來。

沈母也漸漸被兩人的話題吸引住了,確切地說,她是被趙明月說的事給吸引住了,因爲兒子那十年的成長,做母親的是完全缺席的,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

時光在雙方的回憶中慢慢流逝,趙明月對沈旭躍的瞭解越來越清晰,原來沈旭躍小時候是個那麼調皮搗蛋的孩子。沈父聽見家裡的掛鐘突然響起來,猛地驚醒過來:“十一點了,老婆子,去做午飯了。”

沈母終於換了個姿勢,她不想承認,剛纔她聽得入了迷:“也不知道他們接到孩子了沒有?”

沈父說:“應該早就接到了,不是十點鐘的火車嗎,現在應該已經在醫院了。去做飯,一會兒說不定還要去送飯給孩子吃。”

沈母站起來:“好。”

趙明月趕緊說:“我來幫忙吧。”

沈母看了一眼趙明月,沒有出聲反對。

他們剛做好飯,車子就回來了,回來的只有沈旭躍和司機,沈馥郁兩口子都沒回,沈母站在院子裡:“接到人了嗎?情況怎麼樣?你姐沒回來?”

沈旭躍說:“接到了,孩子被拖拉機軋過左腿,還好拖拉機車輪是履帶,造成了粉碎性骨折,不是特別嚴重的那種,要動手術接骨。醫生說要是恢復好了,應該沒多少後遺症。我姐在醫院裡陪孩子呢。”

大家都鬆了口氣,沈父說:“那我們先吃飯,吃了飯去醫院看看,順便給他們送飯過去。”

“好。”沈旭躍看着趙明月,略有些歉意地衝她笑了笑。

趙明月看見沈旭躍,也覺得鬆了口氣,以後可不這麼單獨陪他父母了,太難熬了。趙明月低聲問:“情況不是很嚴重吧?”

沈旭躍小聲說:“暫時不清楚,醫生說要看手術情況,還要看孩子的康復情況。”

吃過飯,趙明月跟着沈家人去醫院送飯,並看望孩子。孩子躺在病牀上,等待手術,看他的神情倒是很高興的,大概許久沒見到媽媽,現在有爸爸媽媽一起陪伴,疼痛也顯得不那麼難以忍受了。

沈馥郁的丈夫站起來給自己的岳父岳母鞠躬,這是這個女婿第一次見到自己的岳父母,雖然他們已經結婚六七年了。

趙明月看着沈馥郁的丈夫,果然是個典型的東北漢子,身高接近一米九,國字臉,臉膛黝黑,模樣周正,用這個年頭的審美眼光來看,那是很標準的帥,怪不得沈馥郁願意嫁給一個農村小夥子。對她好,長得也好,就算是城鄉有別,那也不是什麼難以忍受的事。

孩子長得像沈馥郁,看起來非常乖巧可愛,也很懂禮貌,可見沈馥郁兩口子沒少在孩子身上花功夫。

沈旭躍在趙明月耳邊悄聲說:“我說我姐怎麼嫁農村了,肯定是我姐夫長得好看,果不其然吧。女人就是愛俊俏。我媽肯定也會很快被說服的,你瞧着吧。”

趙明月轉過臉抿嘴偷笑。果然,沈父看見女婿,態度倒還很正常,沈母看見女婿,那是看了又看,趙明月覺得她本來是努力板着臉的,但是此刻卻一點嚴肅的樣子也沒有了,對着自己的小外孫,那叫一個和藹。趙明月小聲地跟沈旭躍比拇指:“你說得太對了。”女人看女婿和兒媳的態度真是截然不同啊。

幾人在病房裡陪着孩子,一邊聊天,就說到將來的打算。沈母說:“既然都來了,以後就別回去了,都在北京吧。你們農場那麼不安全,你一個人看管不過來,遲早還要出事。京京也大了,以後就在北京上學了。茂林你也在北京找個事做。”沈馥郁的丈夫叫楊茂林。

楊茂林遲疑了一下,沈馥郁板着臉說:“你想回去你就回去,把京京留在北京,他跟着你我怎麼放心?”

楊茂林嘆了口氣:“我不知道在北京能幹什麼。而且我父母都在農場,我也不放心。”

“總能找得到事做,有手有腳的。”沈父說,“父母現在年紀也沒七老八十不能動,你們現在北京待下來,等着以後安頓好了,就將老人都接過來。這問題都是很好解決的嘛,有什麼比一家人在一起更重要的呢?”

楊茂林低着頭:“爸您說得對,我先等京京的腿治好了再說吧。”

沈父說:“你做好思想準備就行,我們儘早幫你安排好工作。”

“謝謝爸。”

趙明月心說,楊茂林還真是個直性子,多少人想留北京留不了,他倒好,有機會還想推掉。

孩子是手術是在兩天後,做完手術之後的那個週末,趙明月又跟着沈旭躍去醫院探視孩子。這一次沈父沈母不在,楊茂林也出去了,只有沈馥郁在醫院陪兒子。手術很成功,孩子恢復得也很不錯,京京是個小人精,看見趙明月給他拿糖果點心,就高興地叫:“小舅媽!”

把趙明月叫得心花怒放,沈旭躍更是眉開眼笑:“京京真聰明,想要什麼,小舅給你買。”

京京說:“想要糖豆兒。”

“什麼糖豆兒。”沈旭躍一時間沒反應過來,趙明月卻知道了,因爲她看見臨牀的一個小病友在吃五彩糖豆,便捅了捅沈旭躍說:“是那個吧。”

沈旭躍明白過來:“哦,那個呀,晚點給你買。來,小舅給你買小人書,哪吒鬧海,你喜歡嗎?”

“喜歡,謝謝小舅。”京京伸出手來接沈旭躍手裡的小人書。

趙明月從書包裡拿出一套衣服給沈馥郁:“大姐,我想京京回北京來了,可能換洗衣服都沒準備充足,我給他做了一身衣裳。”

沈馥郁接過衣服:“太謝謝你了,明月。”她舉着衣服跟兒子說,“京京,小舅媽給做了一套海軍服,你喜不喜歡?”

京京欣喜地叫起來:“我喜歡,謝謝小舅媽。我穿上這個衣服,是不是就和大舅一樣神氣了?”

沈旭躍的大哥沈啓學在海軍南海艦隊,這個年代,人們對軍人的崇拜簡直可以用狂熱來形容,估計小京京沒少跟人誇耀過自己當海軍的大舅。

沈馥郁摸摸兒子的小腦袋:“對啊。京京你要快快好起來,以後也能跟大舅一樣,當一個光榮的人民解放軍。”

“我不要當解放軍,我要當海軍。”京京說着孩子話。

京京兀自看小人書去了,趙明月挺沈旭躍姐弟倆聊天。

沈旭躍說:“姐,我爸是不是安排我姐夫在街道工廠上班了?”

沈馥郁嘆了口氣,說:“是啊。以後就跟着一羣大爺大媽們在廠子裡糊紙盒,你姐夫嘴裡不說,但是我知道他心裡肯定不太樂意。”

“爲什麼呀?”沈旭躍問。

沈馥郁說:“他好不容易纔成爲我們農場的拖拉機手,現在跑到北京來,不能開拖拉機了,做那些活計,你說他心裡能高興嗎?他最愛開拖拉機了。”

沈旭躍嘆了口氣:“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不然你們還得分開。”

沈馥郁看了一眼兀自玩耍的京京,吸了一下鼻子:“我也覺得挺對不起他的。要是我們沒在一起就好了,沒有京京,什麼煩心事都沒有。”

趙明月安慰沈馥郁:“大姐,別那麼想啊。你看京京多可愛,爲了孩子,也覺得值啊。姐夫現在的情況只是暫時的,他不可能糊一輩子紙盒。這只是暫時的過渡工作,你不是說他是個拖拉機手嗎,那學別的車肯定也容易,可以去學開小車或者卡車,以後做個司機也是可以的。”

沈旭躍也說:“對啊,我最近也在跟爸的司機學開車呢,姐夫以後可以做司機啊。”

趙明月還想說,以後自己跑個體運輸也行啊,不過現在還沒到那個時候,先就不提了。

沈馥郁被他們倆勸得心情輕鬆了些:“你們說的也對啊,我去勸勸他。要是能開車,他心裡肯定會高興。”她現在真的覺得趙明月是個很不錯的姑娘,心胸寬廣,見識真不一般。

兩人出了醫院,沈旭躍嘆息說:“明月,我真要感謝你。”

“感謝我什麼呀?”趙明月擡眉看他。

“感謝你這麼努力上進,跟我一起並肩,讓我少了這麼多煩惱。”

趙明月笑道:“我要是不能和你並肩在一起,我就不會和你談朋友,所以你也不會有煩惱。”

沈旭躍看着趙明月:“爲什麼,難道你不愛我?”

趙明月答:“愛是一回事,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並不是所有在一起的人,都是因爲相愛。也並不是所有相愛的人,都能在一起。這大概,就是人生的無奈。”她陳述的是一個事實,愛情也許是沒有條件的,但是婚姻絕對是有條件的。假如她是一個不知自己前程的普通村姑,那麼對沈旭躍的愛慕就只能悄悄埋在心底,不會付諸行動。如果她沒考上大學,她和沈旭躍最後恐怕也是以分手收場。

沈旭躍許久都沒說出話來,趙明月遠比他想象的要成熟,過了好一陣子,他才說:“你說的對。所以我們應該是幸運的,相愛,又能在一起。”

趙明月衝沈旭躍露齒一笑:“對,我們是很幸運。”

他倆因爲京京受傷的事,連續兩週都沒有去爬香山,第三個週末的時候,沈旭躍堅持無論如何都要去香山看看了,再不去,紅葉就要凋謝了,要看,就要等到明年了。

趙明月想了想,還是去吧,再等一年,未免也太久了。於是兩人下一個週末,相約去了香山。已經是十一月了,經霜之後,黃櫨樹最深的熱情都被激發了出來,整個山林似乎都在燃燒,色彩雖然都紅,卻並不是一個顏色,紅葉層層疊疊,粉紅、鮮紅、橘紅、深紅、絳紅各種紅色斑斕絢麗,如絲絹上潑染的國畫,也像一位喝醉了酒的美女,妖嬈動人,令人流連忘返。

沈旭躍笑道:“現在的香山正是最美的時節,來得早不如來得巧。而且我們還有了單獨出來的機會,沒有別人來打攪,所以說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不是沒有道理的。”

趙明月也笑:“確實如此。”

沈旭躍感嘆:“可惜膠捲都是黑白的,要是彩色的就好了,把你和紅葉全都照下來,那就太漂亮了。”

“以後會有機會的。”趙明月安慰沈旭躍,現在彩色膠捲還沒普及,比較少見。

“明月,等下次有彩色膠捲了,我們還過來拍照,好不好?”沈旭躍說。

“好。”趙明月滿口答應。

沈旭躍問:“下週是不是有你們的社團文藝晚會?”

趙明月點頭:“對啊。”

“那我一定要過去看看,一直都很期待你的表現。我去給你拍照。”趙明月排練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是一直都沒讓沈旭躍去看排練,擔心自己演的不好,叫他笑話,也擔心他現在就看了,等正式演出的時候就沒了新鮮感。

趙明月說:“嗯,肯定會讓你大吃一驚的。對了,這周晚上你就別過來找我了,我還得去做衣服,我們劇組的服裝都還沒有做出來呢。”趙明月不僅是女主角,也是劇組的服裝設計師,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做的。這一次學校舍得花成本,撥了一筆款子,大家就可以訂做一些比較像樣的服裝了,就是辛苦了趙明月。

兩人在香山玩了一整天,享受着優美的風景,佳人(良人)相伴,在沒人的樹林裡,沈旭躍還能牽着趙明月的手一起散步。這種事,在之前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趙明月發現,時隔半年多而已,以前那種男女大防的狀態已經鬆懈了許多,像他們這樣大膽在外約會的青年男女是越來越多了,可見被禁錮的人性都在被解放出來。

回到學校,趙明月嘴角還是上揚的,甜蜜陶醉的感覺一直揮散不去。沈旭躍的狀況也差不多,眉梢都帶着笑意,他吃過晚飯,又陪着一起上了會晚自習,這纔回自己學校。趙明月送他走後,也不回圖書館,乾脆回了宿舍。

舍友們都還沒回來,都在圖書館學習呢,屋子裡亮着燈,桌邊沒人,只有李春梅一個人趴在牀上,不知道在幹啥。趙明月心情好,便開玩笑:“三姐,又在偷偷地回味你對象的信呢。”

李春梅破天荒地沒有回話,只是吸了一下鼻子,然後坐了起來:“他孃的姓王的,個王八蛋,居然敢甩老孃,等老孃回去非抽死他不可。”

趙明月嚇了一跳:“怎麼了,三姐?”和對象鬧彆扭了?

李春梅氣呼呼地擦了一把眼睛:“哼,男人真沒一個好東西,都他媽是陳世美!姓王的有什麼了不起的,不就考個大專嗎,居然敢甩老孃,還說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說什麼配不上我,不耽誤我的前程,跟我和平分手。十成是在那邊重新找了女人。我呸!要甩也該老孃甩他纔是,真不要臉,當初怎麼死皮賴臉追的我,生怕我甩了他,現在居然敢甩我,早知道我就先踹了他了。”

看樣子李春梅是真氣壞了,一口一個老孃的,以前從沒聽她這麼自稱過,趙明月安慰她說:“三姐,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啊,你們這麼多年的感情,不會說分就分吧。”

李春梅冷笑:“什麼誤會,我倒是想着他是因爲患了絕症不久於人世,不想拖累我高風亮節地跟我分手呢。要說他得絕症假裝跟我分手,這個軟蛋絕對做不出來,他不拖着我給他守節就不錯了。他明明就是和那個小賤人湊一起去了,暑假的時候我還見過那個賤女人,我同事告訴我說他們兩個成天泡在一起學習,我還沒把她放眼裡。現在兩個人在一個學校,你說那會兒是在學習還是在做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我真是瞎了狗眼了,居然看上了這麼個東西,真是浪費我的感情!他孃的王八蛋,我不找個比他強一百倍的我就不姓李!”

趙明月只能安慰李春梅:“三姐,你將來肯定會找得到比他強的,別生氣了,氣壞了身體客是自己受苦。”趙明月真不知道說什麼好,感情這東西太脆弱了,尤其經不起時間和空間的消磨,書上說的那種堅若磐石的愛情,到底是不是真實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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