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了兩聲,然後說:“其實你只是發音不準,語調不對而已。我還是聽得懂你講的英文。”
開口說英文,除了發音和語調外,還能剩什麼呢?
我們各買了二十元的紅豆餅。
一拿到紅豆餅,她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來。
“你剛剛沒吃飽嗎?”
“有呀!剛纔吃得好飽了。”
“那你怎麼還吃得下?”
“女人如果能夠抗拒美食的誘惑,就不會有那麼多間瘦身中心了。”
我點點頭,算是附和。
“還有一塊錢……”她低頭沉思一會兒,然後說,“我乾脆給你電話號碼好了,你待會兒打公共電話給我。”
她拿出紙筆,寫了8個數字,遞給我。
“我怕一塊錢不夠用。”我笑着將紙條放進外套的口袋。
“是嗎?”她看了我一眼,冷冷地說,“敢跟我打賭嗎?我絕對不會讓你投第二塊硬幣的。”
說完後,她轉身向前走。
她又恢復冰封狀態,原來南極就算會出太陽,也仍然有黑夜。
我跟在她身後走着,彼此沒有交談。
在一個路口等紅燈時,她又摸了一下右耳垂。
我突然發現,她摸耳垂的動作和水晶耳環的淡藍光彩一樣,都有點刺眼。
“很晚了,你怎麼回去?”
“我在這附近租房子,走着去就行。”
“需要我送你嗎?”
“不需要。我不喜歡讓人知道我住的地方。”
“嗯,那麼再見了。”
“你還是可以用英文說bye-bye的,不要怕被我笑。”
說完後,她又笑了出來,拿出一塊錢硬幣:“記得打電話給我,路上小心。”
我回到家,隨手把揹包和紅豆餅擱在餐桌上,立刻再出門打公共電話。
“請問……”
“不用問了,這裡只有我。”她很快地打斷我的話,“你到家了沒?”
“已經回到家了。你呢?”
“廢話!你電話打假的嗎?”
我打了一下腦袋,暗罵自己的愚蠢,然後思考着要怎樣繼續。
“那你幹嗎還跑出來打公共電話?”
“不是說好要打公共電話嗎?”
“那麼你身上也一定只有一個一塊錢硬幣囉!”
“對啊!”
“真笨!我們又沒打賭。給我你的電話,我十分鐘後打給你。”
我不假思索地念出電話號碼,連該猶豫該懷疑該興奮或該婉拒的考慮時間也沒。
“嗯,是我。”十分鐘後,她在電話那端的開頭就是如此簡單。
“你的電話只有你,我的電話可未必只有我哦!”
“我相信你一定會乖乖地待在電話旁等我的,不是嗎?”
她的笑聲透過話筒,反而有種稚嫩的感覺。
“你說對了。”被她的笑聲感染,我也輕鬆多了。
不曉得是因爲電話線可以提高她聲音的溫度,還是電話中的她原本就不冷,我覺得跟她在電話裡聊天是很安全的。
所謂的安全,是我不必擔心我脫口而出的任何一句話,會引她射來一支冷箭。
曾有那麼一段時間,我忘了我和她只能算是不熟的朋友,或甚至連朋友也談不上。
有點像是入了戲的男主角,當他情不自禁地摟住女主角併發誓一生一世愛她時,卻忘了在導演喊Cut後,她可能只是別人的黃臉婆,擁有與他無關的喜怒哀樂。
也許她甚至會抱怨剛剛男主角的擁抱太緊。
我只記得她打電話來時,剛過午夜十二點。
這時的Cinderella應該已經換去一身的華服,脫掉那雙玻璃鞋。
沒有華服和玻璃鞋的僞裝,Cinderella才叫灰姑娘,而不是她自以爲的高貴公主。
當我掛上話筒時,仙女的魔棒失效,我才知道已經發生了什麼事。
“早上十點整,臺北火車站西3門口見!”記得她是這麼說的。
我卻忘了我是如何答應的。
我甚至忘了我是否有答應。
我只是看看牆上指着四點的鐘,然後計算着還剩下幾個小時的睡眠。
我知道她不喜歡等人,所以我提早到西3門等她。
但不喜歡等人的人通常會有個壞習慣,就是會讓人等。
就像會嫌飯不好吃的人通常都不會煮飯的道理是一樣的。
十點十五分,她出現了。
“嗯,你好。”我打聲招呼。
“喲!這麼客氣?好像我們是陌生人一樣。”
她歪着頭微笑着。
“去哪?”我問她。
“你聽我的,還是我講你聽?”
“那還不是都一樣。”
“當然不一樣呀!一個是請求,一個是命令。”
她煞有介事地說着,好像很認真地在區分兩件容易混淆的事。
“不過不管是請求還是命令,只要讓我當家就好了。”
她笑得有點狡猾。
“好吧!當家的,您做主就行。”我也笑了。
所以,我發現跟她在一起的好處:我永遠不必擔心要去哪裡殺時間。
她總是可以臨時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後挑選出當時心裡的第一志願。
事實上,她似乎永遠只有第一志願,而沒有第二、第三志願。
如果第一志願可以如願,那她會興奮莫名;如果不能如願,那麼即使我遠在十米外,她的神情和身影也會讓我感到62蔡智恆文集寒冷。
俗語說:萬事起頭難。
起了頭後,以後似乎就不難了。
從那天起,上至看電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們都會在一起。
這樣算約會嗎?有時我心裡會閃過這個問題。
如果從旁人的角度來看,我們可能像是不做肢體接觸的戀人。
除了我們的肢體一直沒有交集外,其他情侶們約會時應該會出現的現象我們都有。
唯一缺乏的是,我們從不爭吵。
理論上,爭吵是不好的。
但矛盾的是,人們的感情通常要累積到一定的程度,纔有資格爭吵,也纔會爭吵。
我常懷疑,是否應該說是我們根本吵不起來,而不是沒有爭吵的機會。
她講話的語氣像冰,脾氣也像冰,生氣的樣子更像冰。
即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無法使冰塊燃燒吧。
每當早上起牀後、深夜睡不着、下午無所事事時,我總是會很理所當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時會想拿杯子倒水來喝。
如果愛情的本質像口渴的,那麼她是我解決的過程,還是我滿足的方法?
換言之,她是杯子,還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話:“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緣造色爲情生。”
爲何你會對她產生感情呢?那是因爲她的樣子已經深印在你腦海。
爲何你的腦海裡會有她的樣子呢?那是因爲你已經對她產生感情。
原來生命的本質是個迴圈,連愛情也是。
而當我驚覺時,我已陷入了迴圈。
唯一可以拉我跳出這個迴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環,或者說是她撫摸耳垂的動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裡所唱的:“愛與不愛都需要勇氣,於是我們都選擇了逃避。”
她逃避心裡對他的思念,我則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實。
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黃義交,那麼“他”就是我們之間唯一的忌諱。
有一次,她模仿了電影《流氓大亨》中鐘楚紅的角色對白:“愛過一次,元氣大傷。”
這是她最接近忌諱的一句話。但也只有這麼一次。
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爲她也忘不了撫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歡我的話,你會告訴我嗎?”
“假設,只是‘假設’,你沒有男朋友的話,你會喜歡我嗎?”
“‘如果’你喜歡我,‘假設’我又沒有男朋友。你會告訴我嗎?”
“‘如果’我喜歡你,‘假設’你又沒有男朋友。你會喜歡我嗎?”
在如果與假設之間,我們同時堅持着嘴巴的最後一道防線。
也許,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場男女一樣,誰也不願意先鬆口。
好像先鬆口的人會揹負先沉淪的恥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風險。
就像傳說中的鷸跟蚌,互不相讓的結果,便是等着漁翁來造成兩敗俱傷的場面。
可惜情場上永遠只有鷸跟蚌,從來就沒有漁翁。
所以我和她不僅都不是贏家,連輸得一敗塗地的權利也沒有。
不知道是第幾次我們同坐4∶55那班的火車,我只記得那天仍是個週末。
那次她的話似乎特別多,多到竟然還泄露出她的腰圍。
在火車快到桃園,我正準備等她頭殼壞去也泄露出胸圍時,她突然轉移話題問我:“聽過《4∶55》這首歌嗎?”
“我沒聽過。是中文歌嗎?”
“是英文老歌,它是《愛你一萬年》的西洋原曲。”
“哦,好像有印象了。”
“想聽嗎?”
“好啊!”
她拿出CD隨身聽,把耳機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準備好了嗎?要注意聽哦!”
我點點頭。
她用食指貼近嘴脣,比了個“噓”的手勢。
然後按下了PLAY鍵。
YesIsawyouatthestationLongdistancesmileYouwereleavingfortheweekendCatchingthe4∶55Withyournewfriend……“好聽嗎?”聽得正入神之際,她拔掉了我的耳機。
“很好聽。爲什麼突然想到這首歌?”
“你很聰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聰明,而不是通靈。”
她彷彿故意忽視我的抗議,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後來我才知道,她要表達的是歌詞中的第三句和第四句。
因爲兩天後,她從桃園中正機場離開臺灣,去了美國。
那是我最後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號。
她沒有說再見,也沒有說bye-bye。
當然更沒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雖然這是可以預期的結果,但這種結果發生時,我還是66蔡智恆文集無法接受。
我想莫名其妙的開始,勢必要伴隨着莫名其妙的結束。
甚至用“開始”來形容我和她之間,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爲我們可能未曾開始。
也許,我跟她不是不能開始,也不是不想開始,而是不敢開始。
她在美國的日子,我仍然口渴。
每當用杯子倒水喝時,我都會想:她是杯子,還是水?
曾經認爲她只是杯子,於是想換杯子來喝水。
但後來發覺,即使她只是杯子,我還是會固執地當她是水。
因爲如果換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
我想,我將會因爲這種變態似的堅持而枯萎很久。
“喂。訝異嗎?”一星期後,我卻又聽到她的聲音。
“當然訝異!你一切好嗎?”
“還好,快適應了。”
“你走時怎麼沒告訴我?”
“告訴你幹嗎?你又不會跟我一起出國,那麼何必知道。”
“起碼我可以去機場送你啊!搞不好我們可以在機場來個灑淚而別。”
“少無聊了。快把筆拿出來,我念電話號碼給你。”
三天後,我撥了通電話給她。
“MayIspeaktoCinderella?”
這是我第一次打國際電話,我練了好久。
“ThisisCinderellaspeaking.MayIhaveyournameplease?”
“YoucancallmeNumberone!”
“Whatdoyoumean?”
“你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說!”
“你聽不出我的聲音嗎?”
“你的英文那麼爛,誰聽得出來!”
雖然我們仍能很輕易聽到彼此貼心的問候,但我們的距離,已經不僅是空間,還有時間和氣候,甚至是心情。
“我們真的離得好遠,遠到足以讓你聽不到我的心跳聲了。”
“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
“喂!你知道嗎?其實下雪時沒想象中冷呢!”
“偷偷告訴你,臺灣同鄉會會長好像很喜歡我哦!你該加油了。”
“我發覺我有梅花性格哦!梅花是愈冷愈開花,我則是愈冷愈興奮。”
與電話相比,我比較喜歡收到她的信件。
不管是貼郵票的信,還是E-mail。
除了說些生活學業上的瑣事外,她最常重複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號火車。
因爲她一直很懷念跟我同坐4∶55火車的時光。
她還說她曾在紐約火車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車,不過是68蔡智恆文集在第九月臺。
“管他的,我就上了車。反正在美國,到哪裡都是陌生的。”
我似乎能感覺到她在電話那頭聳聳肩:“So,whocares?”
不知道爲什麼,我總覺得隻身在國外唸書的女孩子,是不該沒有眼淚的。
起碼在碰到端午節或中秋節之類的節日,總該象徵性地流下幾滴眼淚意思一下。
可是不管是在電話或信件中,我從未聽見或看見她示弱。
她總試圖去“證明”她是快樂且不孤單的,並儘可能炫耀異鄉新鮮有趣的生活。
即使述說她的車子在雪地裡拋錨也是如此。
有一句俗話是這麼說的:“帥哥跟美女一樣,你愈證明你是,你就愈不是。”
那麼,她愈證明她快樂,是否代表她愈不快樂呢?
畢竟真正的帥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證明。
“聖誕節有一個月的假期哦!我回臺灣找你。”電話中的她興奮地說着。
“好啊!需要我去接機嗎?”
“不用了。我到家會call你。”
“嗯。”
“幹嗎反應這麼平淡?你應該要雀躍萬分呀!”
“是是是。我真是高興到無盡頭啊!”
“笨蛋!”
“嗯,是我。”回到臺灣的她,聲音聽起來是如此的近。
“嗯……”我有點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畢竟九個多月沒見面了。
“明天出來見個面吧!”
她沒變,邀約總是用驚歎號,而不是用問號。
“When?Andwhere?”我說。
“假裝我們要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們第一月臺見!”
“我能認得出你來嗎?”
“廢話!”
我很輕易地認出她,即使火車站裡仍然擠滿了檸檬。
但讓她像蘋果的,不知道是那熟悉而遠遠的微笑,還是青色白色紅色的裝束?
“你好像沒變。”我走近她。
“會嗎?你不覺得我變漂亮了?”
“不,應該說變得更漂亮了。”
“你倒是變得會說話了。”
“去哪?”我也是沒變,習慣讓她當家。
“我特地出來讓你看我一下而已,只有十分鐘。待會兒我爸媽要幫我洗塵。”
“我已經看到了,那麼……”
“那麼你就可以瞑目了。”
“你的幽默感還是沒變。”我嘆口氣。
“很好,你仍然可以欣賞我的幽默感。我先走了,晚上再call你。”
可能是巧合,她剛轉身離開,火車汽笛聲也響起了。
4∶55的莒光號,還有她跟我,同時離開臺南火車站的第一月臺。
那天晚上我等電話響起,一直等到凌晨一點。
“嗯,是我。”
她的開場白沒變,但聲音哽咽了。
“你怎麼了?在哭嗎?”
“難道笑會是這種聲音嗎?”
“爲什麼哭呢?”
“我看到了一樣東西。”
“什麼東西?”
“你很聰明的,應該知道。”
這次我突然通了靈,我猜她看到了那副水晶耳環。
“然後呢?”
“我在想我以前爲什麼那麼傻?爲什麼不讓我先認識你?”
“於是?”
“於是我氣自己的無能,連忘掉一個人也做不到。”
“因此?”
“因此我更氣了,我把它丟到窗外。”
“然而?”
“我發覺我好心疼。”
“結論是?”
“我……我好像根本忘不了他,尤其在知道他也到了美國以後。”
我第一次聽見她哭,她的哭聲讓我聯想到杯子破碎的聲音。
我想,已經破碎的杯子,再也無法盛水了吧。
耳畔彷彿又響起那班4∶55火車離站的汽笛聲……“Cinderella,放那首《4∶55》的歌來聽吧。”
“你現在要聽?”
“嗯,請把CD音量開大聲一點,我才聽得到。”
“爲什麼突然想聽這首歌?”
我沒回答,只是叫她也一起聽。
就像我們第一次在火車上共用耳機來聽《4∶55》一樣。
與其說是她不能掙開那副水晶耳環的枷鎖,倒不如說是我無法忍受水晶耳環的刺眼光彩。
所以,再見了,欣蕊。
不,你說過我仍然可以說英文的。
Sobye-byeCin-CinderellaEverythingjusthastochange……你也是很聰明,應該會知道這句《4∶55》歌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