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爲了配合格雷好下臺,也爲了前來赴宴的兄弟朋友可以安安穩穩地吃完這頓晚餐,大膽走到面前,問道:“16324985972165218,我隨便讀的這些數字,你能記得住嗎?”
“16324985972165218。”
那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讀了哪些數字,只是爲了爲難丹尼爾罷。
只聽丹尼爾十分順口地背出來,便認爲他是隨口亂造的。尷尬地轉頭細聲問了問身邊的人,“你們記得嗎?我只記得1632498,其他的都忘記了。”
“你自己說的都不記得,我們怎麼肯能一下子記住?”
“我記得249857。”
“我記得後面幾個,721685。”
“後面是65219。”
“白癡,是218,我記得清清楚楚。那是我結婚的日子,二月十八日。”
提問的那人疑惑地問道:“那,他真的一字不錯的背出來了?”
不知誰說了句:“或許這些數字連起來比較順,容易記,他剛好記得。其他東西,他不一定能記得。”
“那,你說有什麼辦法能證明他記不得太多?”他身邊的人問道。
“唔……”那人想了許久,道:“有了。”
他一副胸有成足的樣子走到丹尼爾面前,客客氣氣地問道:“二公子,容我問你個問題,可以嗎?”
丹尼爾沒說話,格雷已經興奮地幫他回答:“沒問題,什麼問題,丹尼爾都能記得住!”
“1)貝克漢姆家族、2)無上高手、3)火焰、4)無鱗龍、5)魔杖、6)丹尼爾、7)冰晶、8)火火、9)刀、10)大魔導。這十個無關聯的字詞,您記住了嗎?”那人笑了笑,道“那,我隨機抽問,可以吧?”
格雷對丹尼爾的記憶力是絕對有信心。丹尼爾先前口誤只是一個意外。再次搶在丹尼爾之前回答:“沒問題,丹尼爾肯定準備好了,你就問吧。”
“第三個。”
“火焰。”
“第八個。”
“火火。”
那人開始緊張了,他原本的自信和胸有成足的樣子不知道跑到哪去,額頭上的冷汗都流了出來,用手擦了擦冷汗,回頭看見那些對自己不屑而對丹尼爾充滿好奇的眼神。
“第一個。”
“貝克漢姆家族。”
“第九個。”
“刀。”
“怎麼他真的能聽一次就背出來?”下面的人充滿疑惑,“要是讓我把毫無關聯的詞組聽一遍就背出來,我可做不到!”
丹尼爾伸手讓那人不用再提問,“我把你先前問的和還沒問的倒背一次給你聽吧。”
他清了清嗓子,把這些一口氣背了出來。看他們還是不信,“大魔導、冰晶、丹尼爾、魔杖、無鱗龍、無上高手、刀、貝克漢姆家族、火火、火焰。你回憶看看,有沒有錯。”
格雷自然記不得這些又長又臭,且聽起來毫無關聯的字詞,但他相信丹尼爾的記憶能力,確信丹尼爾是一字不錯地背了出來。雙手使勁地拍掌。
其實這十個聽起來還無關聯的詞組可以按照某些方法接連起來,這便可以容易記憶。別人不能聽一次就把這些單詞全部記住,可提問的那人自有他的辦法記得。他一臉頹喪的樣子,如同行屍走肉般一步一步地走下臺。
珍妮在貝克漢姆宅外和朋友說說笑笑,原本沒注意到丹尼爾。聽到他兩度把那些自取其辱的人都擊敗,好奇地站起,想看看丹尼爾究竟是怎麼樣的人,讓伊恩抱着自己越過前方的鎮民,看看丹尼爾究竟是何方神聖。第一次見丹尼爾,她被他身爲格雷的義子卻沒有史密斯那公子哥兒般自以爲是的架子所吸引,眼裡彷彿只有丹尼爾一個。
“二公子真的能背出來?”一個小孩仰着頭問伊恩。
“嗯,除非他和那兩人一早串通好得。不然,他真的可能擁有傳說中的過目不忘之能。”伊恩道:“他出拳的方式心狠手辣,他的性格多多少少會因爲之前的教導而影響;若不糾正過來,將來的性格只會和他出拳的方式一樣。若他能糾正過來,真的有可能利用那能力在宮殿中混到一個很高的官職,造福我們這些平民百姓。”
“就他丹尼爾能當上高官職的文臣?”奧蘭多對丹尼爾的記憶能力很吃驚,但他一直仇恨着被打的兩拳,不停地詆譭丹尼爾。
“誒,哥,你怎麼出來了?”丹尼爾悶的發慌,那顆頭肆意亂轉,只見史密斯扶着牆壁慢慢地走出來,連忙上前扶着他。
看見史密斯,這頓飯八成是吃不了。許多人連忙喝上幾杯威士忌,吃上六分熟的牛排,戰戰兢兢地看着史密斯。
“沒事,只是在房間裡太悶了,出來走走,順便祝賀你而已。”史密斯對丹尼爾這恭恭謹謹的態度很滿意。
“哥,我們去坐吧。”丹尼爾扶着史密斯走到格雷面前,道:“爹,你們大人在這坐,我們小孩到外面去。”
丹尼爾畢竟還是個八歲的小孩,即使這八年來的生活很慘然,可從今天開始轉變了,他也想有一個美好的童年,這裡沒有鬥獸場,不用擔心自己被派上去打死別人或者被別人打死。
“你是主角,怎麼能不在主席座上?不要過去了,乖。你看,這位置就留給你哥的,和你哥在這坐吧。”
“纔不要和你坐,到時候又在我的腿上按幾下,我的腿還要嗎?”史密斯毫不給面子地說,然後讓丹尼爾扶着走出去。
看見史密斯而不見火火,小孩們自然沒那麼怕。況且今天還看見他這麼努力的練功,許多女生都讓開了一兩個位置,讓史密斯和丹尼爾坐在自己身邊。
不是珍妮讓位,那羣男生一點也不介意,還十分樂意史密斯和那些女生混在一起。“史密斯,你就和她們坐吧,我們這裡可沒有位置給你坐。”
“唔,怎麼不見珍妮?”史密斯支着丹尼爾的肩膀,墊高了腳四處巡視,仍然不見珍妮的身影。對着不遠的伊恩問道:“伊恩,你該不是沒有告訴珍妮要來吧?”
“你小子就爲了找我女兒。你腳不疼啦?”伊恩笑着走來戳了幾下史密斯那痠痛地無法正常行走的腿幾下。
“痛痛痛……不要再碰我的腳!”史密斯擺着一副臭臉,帶着幾分痛苦的表情叫道。無視伊恩,忍着痛繼續巡視。“懶得和你廢話,珍妮在哪?”
“叫你對我爹的態度好一點,怎麼老是不聽?”不知道哪傳來的聲音。
別人傳來的聲音,史密斯肯定聽不見。但是這把嗓音他必定會聽到,沒兩下功夫就從女生堆裡找到了珍妮。
史密斯讓丹尼爾扶着自己走到那堆女生旁,推了推坐在珍妮身邊的女生,道:“給我坐行不行?我想和珍妮坐在一起。”
誰也沒有留意到,珍妮的雙眼望着近在咫尺的丹尼爾。
“我幹嘛要理你?你叫我讓我就讓?”
“不讓?你不讓,我也要坐。”說着,史密斯強行把那女生拉開,坐在珍妮身旁。“珍妮,我爲你練功,練到腳都沒力了。”
珍妮對另一旁的女生道:“別人是主角,不能讓他沒位置坐。你坐過去點吧。”
“很高興認識你,你是哪裡來的?以前怎麼沒見過你?”珍妮舉着還沒喝過的果酒向丹尼爾敬酒,問道。
“唔——”丹尼爾極不情願提起這件事情。
“不方便說嗎?不要緊,我們做個朋友吧。”珍妮很大方地伸出手和丹尼爾握手。
“誒,我呢?怎麼就和我弟說話,把我忽視了?我可是你未來老公呀。”
“對,不過,要等你成爲真正的戰士再說。現在,你連朋友都不是。”
“你——”史密斯氣呼呼得叉着雙手,背對着珍妮。
圍着史密斯附近那幾張桌子的人,害怕他隨時會把氣出在自己身上,連忙拿着酒杯,端着盤子,走到較遠的桌子旁,和自己的朋友坐到一起。
格雷走到這張桌子旁,強行把丹尼爾拉走。
“你看你,就因爲你,我和他還沒能成爲朋友呢。”珍妮把史密斯拉過來,抱怨道。
“是嗎?明天我把他拖去練功就是,你不就可以和他成爲朋友。但是,不許超越朋友的界限,你是我未來老婆。”
“老貝,你該把你兒子介紹我認識了吧?這麼好的一個兒子,做我乾兒子怎麼樣?”霍普一副早有預謀的樣子問道。
“孩子要那麼多爹做什麼?一個就夠了嘛。對不對?”格雷當然不肯讓剛收的義子再給霍普當義子。“要是,你認我做大哥,這倒是可以考慮的。到時候,你和別人說,你是丹尼爾的二叔,這不也大有名聲?”
當叔的,哪有當爹的那麼有風光。霍普眼球不住打轉,心想“暫時當二叔,到時候把他接到家裡住,他格雷向我要人,我不給就是。別人會知道我是二叔還是爹嗎?”笑了笑,道:“二叔就二叔,今天我們來個雙喜臨門。大哥,我敬你一杯。”
“好,好個雙喜臨門。二弟,大哥回敬你一杯。”說着,格雷拿個盛滿威士忌的酒杯回敬霍普。
“怎麼,一下是認義子,現在又多個結拜了?”一人問道。
“他們家的事,我們也管不着,吃完這頓趕快散吧,不然又弄幾個複雜的關係,那不是更麻煩?”
晚飯過後,格雷道:“這裡的餐具你們各自帶回去吧,留在這裡,我也用不了那麼多。”
大部分人散了之後,霍普道:“大哥,我今晚就睡在這裡了!”
“當然,你不睡這裡,還能睡哪裡?”貝克漢姆道,“伊娃,快點過來,帶二老爺去休息。”
丹尼爾站在格雷身旁,輕聲道:“爹,我還不知道要睡哪呢。”
格雷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自己的額頭,道:“對,今天顧着高興,沒給你安排房間。走,我帶你去新房間。”說着,拉着丹尼爾的手,穿過庭院,來到一間房門前,推開門,道:“這就是你的房間,你以後就睡這裡吧。”
丹尼爾原本以爲會和以前當奴隸的時候一樣,和大堆奴隸緊密得睡在一個小房間裡面。哪知道,映入眼簾的是一間寬敞的房間,裡面應有盡有。
他不信這些高貴而華麗的東西是屬於自己,愣了好一會兒,問道:“爹,這些東西真的是我的嗎?我真的能睡在這間高貴的房間裡?”
格雷笑了笑,拍了他的肩膀,道:“傻孩子,當然是你的房間。去睡吧,明天還要讀書練字呢。”
丹尼爾走進去,看見這些從未見過的東西,以爲自己搖身一變,就變成了小財主。撲到牀邊,摸了摸那柔軟順滑的被子,又摸了摸舒適的大牀,他還不相信自己真的擁有這一切。
跳到牀上,那感覺無法形容,如同到了天堂一般。
他告訴自己“這是夢,一場很美妙的夢。夢醒了,這一切就會消失,不能從夢境中醒過來。”
說着說着,眼皮緩緩閉上,進入了夢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