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到一邊去,還要動手是不是?”伊恩訓斥完想對丹尼爾動手的奧蘭多,揉了揉後腦上那腫起的包,對着丹尼爾問道:“你們所謂的比鬥,就是生死相拼?”
丹尼爾點點頭,道:“我以前的主人就是這麼教我的,在鬥獸臺上決一生死。”
“教一個孩子做戰鬥工具,怎麼會有這些人,他們都喪心病狂嗎?”不僅是伊恩驚訝,他身後的幾個和他差不多的士兵,還有那些小孩都驚訝不已的問道。
“可憐的孩子,你以後跟我們一起練吧,既可以強身健體,又可以增強實力,甚至可以煉成鬥氣術。”伊恩道“練武是爲了增進雙方的友誼,並不是仇恨。你要改,知道嗎?”
奧蘭多被打了,自然不服氣。聽着伊恩要把丹尼爾加入這個大家庭,立馬站出來怒聲說道“我不喜歡他進來,除非他能真正打贏我。”
“閉嘴,你的脾氣再不改,遲早要收拾你。”伊恩訓斥道。
丹尼爾不知道什麼是鬥氣什麼是魔法。他只知道以前的世界識字就能到財主家當管家,或者有很好的體力,只要不是奴隸就可以到財主家裡當下人。因爲下人和奴隸的身份不同,雖然或多或少會被財主剋扣工錢,相比奴隸而言,卻是天壤之別。稍稍考慮之後,道“只要不影響我讀書,我會來跟你們學習。”
“你……如果你還跟他們學習這些無謂的東西,誰陪我玩?”史密斯瞪着丹尼爾問道。“我是你的什麼人?你是什麼身份?你記得是什麼原因才能讀書識字嗎?”
聞言,所有人已經跑到一里外的地方,似乎覺得這點距離還不夠遠,想要再跑遠一點。畢竟他們和史密斯也不是一兩天的認識,這番話的意思是自己又要倒黴,難道在這裡任史密斯魚肉?
丹尼爾看着史密斯,回想起之前在後院,爲了把剩餘百多個單詞全部寫完,大言不慚地說“等一會兒,好嗎?等會兒你讓火火燒我,我也不叫一聲。”吸了一口氣,一雙懼怕的眼神緊盯着史密斯,聲音變得幾分顫抖,道:“您是少主人,我是您的玩伴,我的任務是陪着您玩。您現在該不會想要燒我了吧?”
“你是我的玩伴,自然沒那麼快對你下手。”史密斯一副陰險的嘴臉笑道。轉過頭看着遠處的近千名害怕自己的人,又把頭轉了過來,裝作一副沉思苦想的樣子。過了片刻,道:“你去和奧蘭多打,你贏了,我燒他,你輸了,我燒你。”
丹尼爾一副難堪的樣子向前走了兩步,回過頭看了看史密斯,見他並無取消這個決定的樣子,便繼續向前走。
奧蘭多被丹尼爾打了兩拳,早想報這個仇,但沒機會。現在他自己主動讓自己打,怎麼不報仇?大步向丹尼爾跑去,跑到距離丹尼爾幾米的地方,一副必勝的樣子看着他。
後面近千名小孩不敢上前,站在原地爲奧蘭多高聲歡呼。一來可以看奧蘭多教訓別人的樣子,二來又多一個光頭。管他是誰勝誰敗,只要有人倒黴,他們就開心。
“開始。”史密斯高聲叫起,丹尼爾和奧蘭多卯足全力向對方衝去。
兩人大喊一聲,四拳相擊,同時倒退兩步,甩了甩兩個生生作痛的拳頭。
兩人不敢再貿然出手,小心翼翼地繞着圓圈移動,生怕自己又被打中。
“怎麼還不打?”史密斯一腳跺在火火的頭上叫道。
火火微微生氣,一道火焰噴出,直追兩人,差點把丹尼爾的屁股燒着。
奧蘭多趁着丹尼爾分心,上去就是一腳,踹中他的腹部。緊追着兩拳過去,把丹尼爾打到在地,架在丹尼爾身上,如同當時丹尼爾架在魯伯特的身上一樣,一拳一拳地打在他臉上。
“你敢打我的玩伴?”史密斯怒道,“火火,燒他。”
火火噴出一道火焰,奧蘭多及時往一邊滾去才躲過一劫。可火火沒打算就這麼放過他,一道又一道的火焰緊追奧蘭多而去,使他無處可逃。那羣孩子正哈哈大笑,眼見火火過來,哪還有心情嘲笑奧蘭多?現在逃都來不及,一個個你爭我搶地向後逃去。
丹尼爾站起,摸了摸兩邊原本白皙卻被自己的鮮血染紅的臉龐,往地上吐了口帶血的口水。道“少爺,讓我和他打,我不能白白被他打。”
史密斯轉過頭,朝着丹尼爾笑了笑,乘着火火走回去。
沒有火火,奧蘭多自然不怕丹尼爾。望了望遠處的火火,昂頭挺胸,大步走到丹尼爾面前,鄙視地嘲笑道:“需要讓你休息一下嗎?”
“不用,現在就來。”丹尼爾雙眼自信且有神地看着奧蘭多。
兩人相視許久,沒有動手。
史密斯急了,又一腳跺在火火的頭上,比先前一腳要用力得多。
對火火而言,這腳不是很痛,但它知道主人心情不好,全身魔力聚集,“吼”的一聲,火焰噴得足有近十米遠,火焰從丹尼爾和奧蘭多的頭上燒過,長長的頭髮散發出焦臭味。
“救火,救火。”兩人一邊用手拍打着頭上的火焰,一邊無序地亂跑亂叫。遠處圍觀得數百人又是抱腹大笑,那些光頭笑道“又有光頭同胞加入了。”
史密斯只是想找樂子,沒想到這次火火擅自把所有發力聚集,噴出不能控制的火焰,把兩人的頭髮又燒着起來,急叫道:“救火救火,還看什麼?救火呀,燒死人怎麼辦?”
一個光頭像唱山歌一般叫道“急什麼急,我們還不是這麼過來?剛剛下過雨,死不了,把頭埋在溼潤的土地上就是。”其他小孩又是一笑。
而丹尼爾在那光頭說話之前已經一頭磚進土地上,火焰與潤土發出“哧”的聲音,熄滅了。留了八年得長髮瞬時變成幾毫米大的焦粒,甚是難看。奧蘭多聽見那光頭的話,也學着丹尼爾把頭埋進土地。這纔沒有把頭給燒着。
孩子們大着膽子走上來,一個膽子較大的女孩墊着腳摸着丹尼爾那焦發,嘿嘿地笑了起來。
史密斯意識到自己玩得過火,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匕首丟給丹尼爾,道“把你那焦粒給剃了吧。”
丹尼爾這才意識到爲什麼整個小鎮有那麼多男男女女的光頭。用小刀把頭上那和“如來”一樣的焦粒給剃地一粒不剩。在陽光的照射下,光禿禿的頭把太陽光反射到史密斯的眼睛,讓他不能直視自己。
看着史密斯不能睜眼,望向天空,太陽差不了多少便到頭頂。
“現在什麼時候了?我想回去讀書,可以嗎?少爺,我可以回去嗎?”丹尼爾不敢生史密斯的氣,生怕他不讓自己回去讀書,於是用乞求的眼神看着他,語氣中還有三分焦急。
史密斯現在也沒有心情玩,看着新增的兩個光頭,不耐煩地揮了揮手,道:“奧蘭多,我家丹尼爾明天還會來,如果你輸了,就燒你屁股。丹尼爾,我們走。”
貝克漢姆宅。
老師激動地說:“知道嗎?你家的那個小童,擁有傳說中過目不忘的能力,半小時內把百多個單詞全部記住。你一定要好好的教導他,他一定會成爲奇才。”
“你說得是真的?他真的有過目不忘的能力?”格雷不信地問道。他激動的情緒並不比老師少,甚至比老師還激動。“那,我要怎樣?他擁有過目不忘的能力,我是不是要和他攀什麼關係?”
“當然是收他當義子,這些還用想嗎?你把他養大,我們能教什麼便教什麼,能給他什麼就給什麼,他成名了,全鎮都會沾到他的光啊。”
“對,對。”格雷哈哈地笑着,一手拍着大腿。“我應該收他做義子,以後他出名了,我這個做爹的也會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