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之後,一行人決定出外逛街,因爲李奇家中實在也沒有什麼好玩的東西,而且又有四個女孩子,總是這樣泡在男生家中始終不太好。
逛街可是高中女生最喜愛的一種運動,雖然她們的身形還沒有發展到匹配一切漂亮衣裙的地步,但是常常塗抹媽媽口紅的她們,也想接觸一下所謂的“美”。
——李芸如此,林星如此,就連長相帥氣的於虹,以及不拘小節的趙曼也是如此。
“”
李奇當然一百二十萬個不願意,但這也是“民主”表決決定的,所以去打乒乓球的建議也被無情的駁回,取而代之的,是陪同女生們逛街這個義務,於是他心中暗自發誓,下次一定要多拉幾個男生過來。
而羅傑呢?心甘情願。
從來沒有見過他這麼順從的男生,女生說到哪裡,他就去到哪裡,這倒不僅僅是因爲他暗戀其中一個女孩子的緣故,這是他本身的性格使然。
“走吧,Roger。”
李芸第一次用這樣的方式稱呼羅傑,使得羅傑有點受寵若驚,自從午飯之後,她對羅傑的態度就開始改觀,這大概是因爲和傲慢的李奇比起來,逆來順受的羅傑也有着獨特的紳士風度的緣故。
“芸芸,好樣的!”
趙曼開始起鬨,不過無所謂,這種在休假的時候聚集在一起的男女朋友,通常會做一些在學校的時候不敢做的事情。
“走吧,芸姐姐、虹姐姐、曼姐姐,”
一口氣叫了三聲“姐姐”的林星絕不是年齡最小的女生,
“還有,奇奇!”
林星挽住了李奇的手,這使一直把校風校紀掛在嘴邊的於虹十分的惱怒,還好身旁的趙曼勸住了她,不然她又會嘮嘮叨叨一大堆。
——出門的情形大致如此——
兩男四女來到市中心最繁華的街道,這裡高樓林立,人流穿梭不息,無數的專賣店矗立在街道兩旁。
“這邊這邊,”
林星拽住李奇,就往一家專賣店裡面鑽,
“看看看,有最新款的春裝也!”
大家跟着兩人來到一家名爲“Fairyfair”的專賣店,林星好像看中了一件粉紅色的羊毛衫,羊毛衫的做工十分的精細,勾着秀氣的花邊。
“這件衣服不錯哦,班長大人!”
唯恐天下不亂的趙曼慫恿着於虹。
於虹看看這見羊毛衫,好看是好看,但是似乎小了一點,於是她問店員:
“有沒有大一點的,我想試試。”
誰知根本沒有人搭理她,四五個店員全部圍在林星周圍,說長道短,比劃過來,又比劃過去——
“小姐長得真是太可愛了!這件衣服一定很適合你!”
“是呀是呀,臉長得可愛,身材又豐滿,像個洋娃娃一樣。”
“不知道你想不想試試這條裙子,是本店剛到的貨。”
“來來來,快來試試。”
說着說着,林星同學就被強行拉進了試衣間,被要求試穿各種各樣的衣服,所以也就沒有人理會名叫於虹的那名女生了
“羅傑,你看這件怎麼樣?”
李芸挑中了一件天藍色的小披風,不過好像並不適合她這個年齡的女生穿着。
“很好看。”
對於羅傑來講,一切都是無關緊要的,能夠和心中愛慕的女生這麼近走在一起,就好像是做夢一樣。
(如果是夢的話,就永遠不要醒來。)
“要是喜歡的話,我”
似乎有些進入狀態,羅傑要扮演一個掏腰包的男朋友的角色,便默默估算着自己今年壓歲錢的餘額,送一件衣服給李芸,總比讓自己老媽奉獻在麻將桌子上要強。
不過,當他看到那價格
(天啊,還差20就到1000了!)
羅傑終於明白到身爲男人,尤其是身爲貧窮的男人的悲哀,想想自己可憐的父親,總是被髮妻硬性要求購買一些超出他購買力的東西,以至於連一根菸都要切成兩半來抽。
“我”
變得不知道應該怎麼將自己說的話接下去了。
“笨蛋,”
李芸回了一句,
“我只是問你這件披風好不好看,又沒有說要買。”
羅傑終於鬆了一口氣,但同時也有些懊惱,如果自己足夠富裕的話,就不會那麼尷尬了。
這邊是善解人意的女孩,另一邊卻是又一名女孩頑皮的要求——
“奇奇,買給我。”
當林星從試衣間裡面出來,穿的早不是她最先看中的羊毛衫,而是一件有些不合時宜的桃色公主裙,這樣的衣裙可能只有穿在像她這樣嬌小的女生身上纔好看。
“不要。”
——說這句話的,是在金錢面前萬分不解風情的男生李奇,當他看見這條裙子價值2000多的時候,就打算回絕掉林星關於這條裙子的一切要求了。
“奇奇!”
林星拉着李奇的手央求着。
“是呀是呀,你女朋友這樣漂亮!”
店員們跟着一起鬧騰起來。
這樣的場面激怒了從很早開始就被晾在一旁的於虹:
“喂,你們兩個,到底有完沒完?只是高中生哪有錢來買這麼貴的衣服!你們以爲父母掙錢很容易是嗎,敗家子們!”
——於虹的這一番說教,倒是替李奇解了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