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聽到後回過來罵,顧寧你他媽的死出去不許看!
我沒聽反倒大力推開門跑去牀邊掄起拳頭打魏叔叔,他氣得吼叫滾出去!
媽放開姐的腳,跳下地大巴掌扇我兩下,然後一手抓住我裙領口拖回隔壁房間裡扔到地上,她又把我鎖住,任憑我怎麼哭怎麼踢門都不理。
過了好一陣子纔沒再聽到姐的聲音,我聽見門外媽這樣說,老魏我第一次不是你的可我把大女兒的第一次給了你,現在你總可以跟我結婚了吧。
魏叔叔嗤了一聲大着舌頭說,我這年紀還結什麼婚,給你一萬塊了事好不。
媽沒出聲好久,才很不情願地說好,錢拿來我帶她們回去。
魏叔叔說,我現在走不穩,等我睡一覺之後去拿了錢給你,還有啊我倆不結婚但還照常來往不會變,你要什麼儘管跟我提。
媽嘟囔了一句什麼,接着我這邊的房門打開了,媽厲着我說,顧寧你去隔壁陪姐姐睡!你倆不許哭不許發出聲音!不然我連你的嘴也塞一毛巾!
他們下了樓我趕緊去隔壁,看到姐縮成一團面朝牆壁,半長的頭髮亂成雞窩樣,身上的裙子好好穿着不像剛纔被掀得老高。
我走近去,發現她露在外面的雙手雙腳還有脖子上都是青紫瘀痕,特別是牀單上有一灘灘血漬!
姐!姐你疼嗎?我喊着撲到她身邊搖她。
姐轉過頭來,嘴巴紅腫,臉上慘白得像鬼一樣掛着一條條淚痕,她有氣無力跟我說顧寧去關門,別出聲。
我見她那慘樣禁不住抽抽噎噎哭着,可也不敢發出太大聲音,照她話做關上門,回來坐在牀邊抹眼淚,姐嘆了口氣去拉來堆到牀尾的被子,兩姐妹縮在裡面低低聲面對面哭起來。
這一刻我已經不是害怕了,而是深深恨起魏叔叔和媽!
不知道過了多久,矇住我倆的被子一下子掀開,牀被大力踢了兩腳,媽喊道,喂!起來回去了!
我和姐驚醒了,看到媽叉着腰站在牀邊雙眼瞪着。
還是魏叔叔開車把母女三人送回了媽跟人合租在縣城裡的房子前面巷口,媽帶我倆進了她房間栓上門,再三低聲警告別亂說話,不許對任何人說出昨晚的事情。
週六週日兩天都被關在房間不讓出門,媽煮了好些熟雞蛋讓姐消減身上瘀痕,還讓我們看魏叔叔給的一萬塊紅票票,興奮地說顧寶顧寧這些
錢夠你們唸到高中了,再從魏叔叔那裡多掙點錢興許夠念大學的費用呢。
週日下午近傍晚,媽才送我們去客運站搭班車回村,臨走前還是搬那些話來警告不許亂說。
回到家的時候已經烏燈瞎火,外婆問了幾句見我們回答說吃了麪條纔回來的就放下心去睡覺。
這次之後,媽有兩個星期沒回來,我和姐鬆了口氣還以爲她不會再帶我們去縣城,可從第三個週六開始她又要姐跟她去,但沒有要我去。
晃眼過了兩三個月,入秋開始媽又要我兩姐妹一起去,有時候我是和姐一起被迫看魏叔叔跟媽在牀裡滾來滾去,有時候媽會將姐留在房裡,帶了我到賓館接待處跟櫃檯裡的服務員嘮嗑半天才叫我出門外等着,她領了姐出來再打發我倆回村。
日子就這樣過着,很快又過一年。
那天週六,我媽照舊將姐先帶進賓館裡,讓我留在後門等着,她幾分鐘後出來跟我說去買點東西,要我別亂跑在這裡等姐出來。
初夏了天氣有點熱口渴得很,我左等右等都不見姐和媽下來,便走去前面大路邊的小店買甜筒吃。
媽從魏叔叔那裡拿到不少錢,平日裡總塞點小錢給我姐妹倆,我口袋裡剛好有錢夠買甜筒,美滋滋吃着慢悠悠往賓館後門走回去。
後巷髒得要死,平常大白天也沒人會來那裡,可我一拐角就被眼前的場景嚇到了連甜筒都掉地上!
我姐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一年輕男人扒掉她褲子就趴她身上!
我撒開喉嚨大喊,救命啊快來人啊!喊着就衝過去撲打那男人!
怎麼回事啊?男女雜亂喊聲加腳步聲從巷口傳來,三四個男人衝上來扭住那男人,女人們喊着快報警。
顧寶顧寧!我媽大叫着分開人堆跑過來,緊接着兩個警察叔叔也跑來了,亂七八糟之間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已被帶回到派出所。
那男人戴着手銬口口聲聲對警察叔叔狂喊冤枉,說自己纔打暈我姐並沒來得及怎樣就被抓了。
我姐被送去醫院,我和我媽要跟去,警察叔叔卻先要我倆留下來問話。
我媽先被帶進去問了一會兒話纔出來,輪到我被帶進去的時候她對我猛眨眼睛,我想問她有什麼要說的可警察叔叔不許我倆對話。
關上門,兩個警察叔叔坐在那裡,一個拿筆在本子上寫着,一個看着我問爲什麼會去
那個後巷,我不敢跟他眼睛對上,因爲他的目光很深利,我小小聲說媽要我在那裡等姐姐。他繼續問姐這是去哪了要你等?我猶豫了,媽之前一直警告我們不要將魏叔叔和她在賓館裡的事說出去的。
警察叔叔放軟了聲音哄我別害怕,說我是好姑娘要照實情說實話。
我只得硬起頭皮說媽將姐帶進賓館房間裡所以要我在外面等她出來。
兩個警察叔叔迅速對望一眼,再追問我,你姐去賓館裡面幹什麼?
我覺得自己不說不行了,低下頭回答,媽要姐陪魏叔叔在賓館房間裡。
他們反覆問了我很多問題,我越發不安,終於忍不住流着淚將媽和魏叔叔怎樣對待我們兩姐妹的那些事說了出來。
從那時開始,我很長一段時間沒見到媽,後來我和姐是被趕來的外婆和村長領回村的。
姐沒再上學,一天到晚躲在家裡不出門,跟我和外婆也不怎麼說話,半夜裡常常縮在被窩裡抱着我哭。外婆哀聲嘆氣早出晚歸幹農活,也不大跟我兩姐妹說話。
我再見到媽的時候是在縣法院,聽法官一審宣判她跟魏叔叔有期徒刑分別是十年六個月和十年。
庭審結束後,外婆癱在椅子上喘大氣,姐和我撲過去跪在媽面前,媽也跪下哭着求我姐妹原諒她,我們母女三人抱成團失聲痛哭。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事傳得縣城和附近鄉鎮還有各村的人們都知道了,原本聰明又漂亮的姐更不願意出門,後來竟然留下紙條離家出走足有半年之久。
外婆熬不住病倒了,我又上學又侍候她,在學校裡在鎮上村裡常遭人指指點點說我是災星出賣家人。
姐是被村裡人找回來的,聽說她跑到遵義市每天擺地攤賣小日用品,她之所以肯跟着回來是因爲外婆病得快不行了。
不久,民政局撤銷了媽的監護權, 06年的3月外婆死了,我們兩姐妹去探望媽打算告訴她這消息,媽拒絕接見,只送出一張寫有地址和電話的紙條交給我們。
我們找到村長按電話號碼打過去,聯繫上我爸的遠房表妹夫妻倆。
他們千里迢迢趕來,見到我姐妹二人直說長得很水靈,跟村長表示願意帶上我們去廣州讀書重新開展新生活。
他們在縣城裡住了幾天,在村長的幫助下辦好了收養我的手續,那時我13歲,姐已過17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