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珍惜生命的,即使我生來命賤。越有人想我死掉,我越要活給他看,而且活得比他精彩。雖然到頭來每個人都非得一死,但至少也得等到活膩了的那天才不會遺憾,可是,人真的會活膩嗎?對我來說,那些放棄生存的權利,主動選擇死亡的人,比我更可悲,至少我的悲劇在我活着的每一天裡不斷地變爲過去,而他們的悲劇卻已經被載入歷史,無法改變了。
但現在看來,人是會活膩的,當他們已經身不由己的時候。
可是若秋呢?
她有理由爲我流淚,卻沒有理由爲我死去。她有權利好好地活着,去享受屬於她的每一個燦爛的明天。
我知道,是到了和她說再見的時候了。然而當我看到她依然動人的眼睛,我卻什麼也說不出口。當我想到從此以後只能將這樣明亮的記憶從腦中抽離時,我竟有一絲難過。也許還不是時候吧,畢竟我從沒嘗試過被迫離開一個尚未厭倦的女人,即使我知道這種事遲早會來。
我努力說服自己,離開她,結束這段本來就是錯誤的相遇,對我對她都是件好事,她可以找到更好的歸宿,比和我在一起幸福百倍,而我呢,呵,不過是暫時失去自由而已,但有另一個女人爲我如癡如狂,我也應該知足了。
可是,任我用自己擅長的語言來指引自己,駁斥自己,我卻還是陷入深深的憂鬱之中,彷彿自己已經命不久矣。不過是換了一個溫柔港灣而已,至於嗎?
那段日子,我偷看她的時間比以往所有的還要多,也就是這時,我才發現自己對她百看不厭,可惜,已經沒多少時間可看了。不知道是我太善於掩飾,還是她太粗心大意,總之,我們相安無事,讓告別默默地進行着,直到有天我喝得酩酊大醉,並且在她身上找回了男人的雄威之後,我才一鼓作氣,像個罪人似的徹底地逃離。
我始終說不出“再見”二字,只能依靠這樣的方式,在漆黑的夜裡用強烈的身體語言替我訴說對她的抱歉與留戀。她被我突如其來的熱情嚇壞了,哭得很厲害,那一刻,我的心像被撕裂般地疼痛,如果沒有遇到我,她會不會好過一些?
第二天,我辭去了工作,退了租,匆匆收拾好一切,離開了這座本不屬於我的城市。
回到杜娜那裡,她興奮異常,馬上爲我安排好了一切。
“從今以後,你可以專心地寫你的小說了。我纔是那個可以讓你夢想成真的人,感動吧?”
我親了她一下。這樣的待遇,我沒有理由不接受,與我昂貴的自由相比,物質算什麼。她賺到了。
“你不可以愛上其他的女人,只能逢場作戲,否則不用我說,你也知道她們的下場吧?”
“那你呢?”
“我?呵呵,儘量吧。以後的事情,誰都說不準,我可不想讓你
失望。”
“這麼說,你我只是僱傭關係,遲早會結束是吧?”
“何必說得這麼難聽,我只不過比別的女人更坦白更尊重現實一點,這正是我的可愛之處呀,對吧,親愛的?”
我又親了她一口,表示認同。
我實在沒必要跟她計較些什麼,事實上,我已經喪失發言權了。呵呵。
從那天開始,我一步登天,過上了上等人的生活。有車有房,揮金如雨,即使每天遊手好閒也可以衣食無憂,主動獻身的美女排成了長龍,只可惜好景不長,面對如此盛宴,我竟然消化不良,沒了胃口。更多的時候,我把自己關在家裡,將腦子裡掠過的美妙文字一字不漏地記錄下來,賞味自己滿溢的才華。這就是我想過無數次的愜意人生,在此之前,我需要中規中矩,謙卑奉獻才能換回一些零星的享受,而現在,我只不過是履行一個男人的職責就已經擁有了一切,這一點,我真得感謝杜娜的偏愛。
我們重新回到了大學時代那段讓我們身心皆宜的日子,不同的是,她對我有了至高的指揮權而我卻沒了說話的權利。在我的生活中,她必須是被放在第一位的,也就是說,即使我的身邊還躺着別人,即使我正在和那位美人共赴雲雨,只要她一聲令下,那人也得馬上滾蛋。而只要她願意,她可以十天半月的對我不聞不問,我也不能因爲想念她的溫度而去打擾她的自由生活。也許在別人看來,這樣的模式是畸形而不道德的,但對我來說,這卻是最好的選擇。
思想上的自由遠比身體上的自由要偉大得多。活着並且無所牽絆,只做與自己的夢想有關的事情,如此的效率,無人能及。如果能力的積累是可以量化並且像加法法則一樣必定會得出一個準確而質變的結果的話,那離我夢想成真的日子,也許已經屈指可數。
杜娜是我的忠實讀者,就像我是她的忠實粉絲一樣,在對藝術的領悟力上,我們默契十足,這也許是爲什麼她幹盡了讓我厭惡的事情之後我卻依然可以與她坦然相處的真正原因。拋開她的偏執任性獨裁專制不說,她的確是我現在唯一一個可以與之分享成就感的人了。在這之前,還有若秋。只不過,她唯一能給我的精神上的支持所發揮的功效遠比杜娜給我的物質支持遜色得多。生活就是這麼明目張膽地現實着。
自從離開若秋以後,我便再也沒有提到過她的名字,只有這樣,我才能最快地讓她遠離我的生活,做一個與我無關的陌生人。所謂的安全距離,沒有比這更形象和具體的了。
我曾經無數次地想象過她知道我已經離開之後會有什麼樣的反應:放聲痛哭,直到泣不成聲,或者悲傷至極到無淚可流的境界。想到這裡,我就會嘲笑我茂盛的自戀體系,好像自己真有多重要似的。她會用多少時間來忘記我呢?三個月,半年,還是一
年?不過她那麼傻,光讓她接受我已經離開的事實,就得花上好些時間吧?有時候我又會想,也許她已經身爲人婦,說不定已經是孩子他媽了,這個時候,我的心裡就會五味俱全,喜怒哀樂噴涌而出,說不出到底是什麼滋味。
可是無論我的腦子多有想象力,我也無法預料到從我親愛的妹妹口中說出的事實。若秋找到了我的家,在我離開她兩年以後。
那天,當我看到手機來電顯示的是若秋的號碼時,我愣住了,要知道,即使這串數字已經刻在我的心裡,我卻從沒想過它們還會一起出現在我的眼前。手機的鈴聲就像是追魂的魔咒一般,攪得我心緒不寧,不知所措。
在身體系統尚未癱瘓之前,我回拔了電話。
電話裡海浪翻涌,卻沒有若秋的聲音。我只好先開了口。我知道,無論我說什麼都不能改變已經發生的一切,更何況,比起不能說的,我能說的話實在少得可憐。但是我欠她一個交待,無論如何,我都得還她。我只說我們不合適。這是一開始就擺在我們面前的事實,現在才說,實在太晚。她笑了,笑得很陌生,很恐怖。
我大概猜到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於是打電話給妹妹,果然,她告訴我有個從赤金過去的美女姐姐要在我的房間裡住一晚。我問她這個美女姐姐現在在哪兒,她告訴我她一個人去了海邊。想到若秋那個傻瓜有可能做出的傻事時,我忘了自己曾經是如何愛護這個有恩於我的妹妹,大聲地訓斥她的無知與大意,直到她連聲抱歉,答應我馬上去找她回來,我才平息了怒氣。直到她告訴我,若秋已經隨她回了家,我才放下心來。
之後,我去看了若秋的博客,兩年的時光,裡面竟然發生了那麼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原來,她一直在找我,她始終沒能放下。如果當初我鼓起勇氣,坦蕩蕩地跟她揮手告別,也許不會害她這麼辛苦。這個傻女人。
博客裡面放滿了這兩年來她行走江湖的足跡,照片裡的她依然那麼迷人,只是笑容裡多了些苦澀的味道。她不僅去了我曾經去過的地方,甚至把我想去的地方也走了個遍,比起我,她更像一個行動者,沒有虛僞的口號,更沒有退縮的藉口。她以爲她可以遇到奇蹟,在奇蹟裡見到我,這是她兩年來一直懷有的信仰……曾經擁有過她,實屬幸運,而失去她,卻是我能爲她做的唯一正確的事情。什麼都不能給她的我,至少可以給她遠離是非的自由吧。
這樣想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很偉大,我覺得自己已經成爲具有犧牲精神的英雄,她的英雄,並且是不求回報,無私高尚的英雄。這樣的話,無論我帶給她的痛苦有多少,都應該一一扯平了。
事實真是如此簡單就好了。然而就像我久聽不厭的那首命運之曲一樣,我和她,就是那種隨手一按,便會在地球儀上按住對方的關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