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蜜送唐弈琛離開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鳳凰山這邊,環境本來就清幽的很,比起蔚藍香庭那些平民小區不知道要安靜多少,尤其甄宏遠的這棟別墅靠裡面一些,就在山腳下,天一暗下來,基本就沒什麼人,四下裡靜悄悄的,都可以聽到山風的聲音。
比起白天來說,夜裡稍稍有些涼,甄蜜下午睡覺的時候,換了身家居服,下樓吃飯的時候,她想換,唐弈琛說不用,牽着她的手就出門了,到現在,她也沒換。
這邊靠郊區,再加上兩面環山,這裡的氣溫比起市區來說,相對要低一些,而且風也會更大一些,甄蜜一出了門,夜裡的涼風吹來,她就忍不住打了個寒顫,甄蜜正想回去取衣服,身上一重,唐弈琛的西裝就披在了她身上。
甄蜜低頭,看着肩上多出來的西裝,抿着的嘴脣,不自覺的向上劃出幸福的弧度,她轉身擡頭看着唐弈琛,微笑着關切的看向唐弈琛,“你不冷嗎?”
唐弈琛搖頭,“以前在B城部隊的時候,天氣比這還冷,我就穿一件,大冷的冬天,我們都還洗冷水澡,這點冷算什麼。”
唐弈琛一副我身體很好的架勢,那口氣淡淡的,就好像這並沒什麼了不起似的,不過甄蜜卻覺得這其中有炫耀的成分,她笑笑,臉上掛着甜美的笑容,心裡卻是對唐弈琛的疼惜,唐弈琛他似乎過的也很辛苦,他和他爸爸,還有他家裡人的關係都不好,肯定很孤單吧。
唐弈琛稍稍整理,替甄蜜將披在她身上的西裝穿好,然後極爲自然的握住了她的手。
唐弈琛的手很大,差不多是甄蜜的兩倍,他的掌心滾燙,充滿了力量,甄蜜的小手則軟軟的,有些冰涼,因爲這三年在外的獨立生活,和那些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千金大小姐比起來,她的掌心並不是那麼的柔滑,但是這並不妨礙唐弈琛的喜歡。
甄蜜看着兩人緊緊交纏在一起的手,這不是唐弈琛第一次這樣握住她的手,但是兩人確定關係後,這樣手牽着手卻是頭一回,甄蜜總覺得有什麼東西不一樣。
被唐弈琛這樣握住,她感覺到安心,踏實,溫暖,就好像一直在海上漂行的船舶找到了停靠的碼頭。
唐弈琛的車就停靠在甄家別墅的門外,兩人走幾步就到了,唐弈琛站在車門口,遲遲沒鬆開甄蜜的手,絲毫沒走的意思,甄蜜任由他牽着,擡頭看着夜空。
中秋節已經差不多過去一個星期了,懸掛在夜空的月亮彎彎的,已經不那麼圓了,但是卻依舊讓人覺得明亮,而且漆黑的夜空,還能看到一閃一閃的星星。
“我現在一點也不想回去,蜜蜜,你帶我四處走走吧。”
唐弈琛用手肘輕輕的撞了撞甄蜜,甄蜜收回目光,看着他,點頭。
甄宏遠搬來這裡沒多久,甄蜜就和裴耀陽結婚了,她在這裡住的時間並不很長,而且也就最近半年,她回來的話,會經常陪甄宏遠爬爬山,出去鍛鍊運動,偶爾陪王媽去超市或者菜場逛逛,對這個基本只有別墅的富人區,她根本就談不上有多熟悉瞭解,但她還是沒有拒絕唐弈琛,因爲她心裡也捨不得就這樣和他分開。
兩個人出了門,沿着鳳凰山登山入口的方向走,沿途走了幾分鐘,一個人都沒碰到。道路兩邊都安了夜燈,比起蔚藍香庭那邊,燈光要明亮許多,但是因爲靠山,兩邊的樹都挺茂密的,樹葉遮擋住了一部分的光線,比起蔚藍香庭那邊,看起來還更暗一些。
道路兩邊的樹木在正中的路上投下斑駁的影子,在夜風中搖曳,唐弈琛和甄蜜就這樣手牽着走着,踩着斑駁晃動的樹枝,看着自己投在地面上的影子,倒是有一種說不出的浪漫來。
唐弈琛時不時回頭看向甄蜜,輕笑出聲,四下無一人的安靜路上,他輕笑的聲音極爲清晰,甚至有些突兀,甄蜜不由回頭看他。
“甄蜜,感覺好不真實,就像做夢一樣,你居然答應做我女朋友了,我終於有女朋友了。”
唐弈琛說話時,嘴角上揚,清冷的聲音也含着笑意,感慨很深的樣子,但但是那興奮的樣,卻像個孩子。
名勝飯店,唐弈琛對她說喜歡,讓她做他女朋友的時候,甄蜜也有那種感覺,就好像天上掉餡餅,被大獎砸中似的,完全不敢相信,但是讓她疑惑的是,唐弈琛怎麼會有這種感覺,像他這樣優秀的男人,想要女朋友,開口的話,什麼類型的會沒有,像她這樣的女朋友,值得這麼高興嗎?
唐弈琛是真的激動興奮像做夢似的,他想了十多年,盼了十多年,一直出現在他夢中的公主,終於成了他的女朋友,他們吃飽了飯,兩人牽着手,在林中散步,這樣的心情,甄蜜自然是不明白的。
“今天我當着你舅舅舅媽還有伯父面前說的那些話都是真的,蜜蜜,今後我會慣着你的。”
甄蜜看着唐弈琛如宣誓般認真的神情,轉身走在他的前面,面對着唐弈琛,後退着走,抿脣笑出了聲,“不怕把我慣壞?”
唐弈琛放慢自己的速度,跟着她的步子,也笑,“就是要把你寵壞,知道我的生日願望是什麼嗎?把我的女朋友甄蜜寵的無法無天,最好全天下就只有我唐弈琛一個人能受得了,再不會有其他人和我搶。”
像她這樣的女孩,有誰會搶呢?倒是唐弈琛,她需要防着別的女人吧。
甄蜜覺得唐弈琛一定是在說笑,但是朦朧的燈光下,他認真的神色卻未改分毫。
她看着唐弈琛,聽到他繼續認真道:“在我面前,你只需要做你自己,你可以撒嬌,你可以發脾氣,甚至可以提你認爲無理取鬧的要求,你有任何任性的權利。開心的時候你就笑,我陪着你一起,不開心的時候,你可以哭,也可以鬧,隨便怎麼樣都可以,你哭,我哄,你鬧,我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