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凌晨兩點,在一座古老的北方小鎮,鎮中心的地下停車場裡,一輛銀白色轎車的燈始終亮着。然而它並沒有任何想要開動的跡象,只是像一個黑夜中的獨行者一般,靜默的,彷彿只是在思考什麼問題。
這已經是第二個夜晚了。連着兩天,車裡的那個身影都未曾下車。這樣想來,倒是有些嚇人了。連停車場素來號稱勇猛的“大熊保安”都不敢輕易靠近。
然而這些,沈銘森都不在意。他只是有這個習慣罷了:一旦投入思考,必要想出一個一二三來,否則他是什麼事兒都不會幹的。所謂的“死心眼”,不管是不是毛病,她都是不用改的,更何況,他也並不想改。李珣說這是“死要面子”的文人脾氣,於他這樣一個馳騁商界的人來講,實在是有些不搭調。這些,他是知道的——七年前的他,也曾是一個很圓滑的人。只是,在那個人離開他之後,七年了,他一直都在有意無意地學着她當年的行爲舉止。他只是想弄懂一件事,如果再有一次機會,他會不會改變當年的選擇。
他終於在一片死寂中打開了車門——平生第一次,他在自己還沒有思考出答案之前,踏出了自己的腳步。
02.
七年,究竟是一個怎樣的概念了?兩千多個日日夜夜,真的已經不少了,多到她一步一步實現了自己的夢想,多到她可以攢錢在異鄉買下一座房子,多到那個人已於她的心中模糊。
人並非麻木的,只是,時間永遠是麻木的伴侶,那些苦痛,痛的久了,便感覺不到了吧!
夜很沉寂,擺鐘忽然劃破了夜的寧靜。洛央從自己的電腦前擡起頭,軟綿綿的擡起左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努力讓自己變得清醒一些,其實,她並不慣於在夜半趕稿,而更喜歡在窗外人羣息壤的時候看人來人往尋找生活中的故事。窗戶臨街,二樓,既能讓她看清楚街道,也可以聽得清。有的時候,她深知覺得她已經遠離塵世了,而只是一個看客,心境,不被那名爲“醜劇”的塵世牽引,獨是冷笑罷了。
電話忽然響了,;洛央卻並不看來電號碼,直接就將它放在了耳邊,“喂……”
劉蕊好不容易纔有勇氣打這通電話,如今,聽見洛央的聲音,她還是被驚出了一身冷汗:洛央的聲音冰冷,若不是她們相識,她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覺得洛央不過才24歲的,更別提她是寫出那麼多當紅網絡小說的“妖子”了。“小央……”她握着電話的右手不自覺又緊了緊,“我能和你見個面嗎?”
“原因?”雖然知道劉蕊看不見,洛央還是有些無奈地聳了聳肩:她並不想和劉蕊見面,但她不得不,甚至她還要對此事感恩戴德——誰叫她只是一個靠文字吃飯的,而劉蕊則是著名出版社的老大呢!
“原因?”劉蕊只是愣了一秒鐘不到的時間,便笑到,“小央忘了嗎,蕊姐一直都是站在你這邊的啊!”
還是這種哄小孩的語氣,洛央忽然覺得有些煩躁,連一貫的假面都拋了去,直接放了狠話,“劉蕊,以前是我敬你,不願惱你才叫你一聲‘蕊姐’,如今……早不是幾年前了,你當我是蠢了還是瘋了……”洛央不是不會控制自己情緒的人,只是這一次,她只覺得自己多年的委屈都一股腦涌了上來,好像那噴發的火山,源源地收不住。
“小央,你聽我說,當年,銘森的事……”
“我不想聽!”洛央大叫,歇斯底里地。
“小央,你還是沒長大……”劉蕊笑了,笑的如地獄般美好,“現在,懂了嗎?銘森那樣的人,能接受一個妹妹般的情人,卻不會想要一個不通人情世故的女友。而你,當年的你,恰恰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孩子。”
洛央此時倒是平靜了,平靜地聽劉蕊話中的每一個字,平靜地聽她話語間的每一個停頓,然後平靜地笑着。平靜,與幾秒鐘之前歇斯底里的她完全是兩個人的平靜,這,也許就是她與七年前的不同吧!“可是,你也失去了他,不是嗎?”當他同樣決絕的撒開你的手離開時,你的心,是否如我當年那般冰涼?
“小央,你忘了,當年,是我先提出的分手……”
“我知道,我知道你一貫有自己堅持的驕傲,我沒有那個心情揭開你那張僞善的面具。只是,他,你終是不懂的。”沈銘森,那樣一個如謎一般的男子,又有誰能懂呢?他的身上,似乎總有一種淡淡的香味,如迷迭香,一不小心吸入,便再也誡不了了。可他的心,彷彿那遙遠天邊的月亮,總有一面,是你無論怎樣也看不到的。深吸一口氣,洛央問到,“說吧,找我,什麼事兒?”
“請你寫書。”
“你該知道網絡寫手‘妖子’爲人孤傲,是從不答應出版商的約稿的吧?”洛央冷笑一聲,“還是說,你有那個信心可以打破我七年來的原則?”
“我不行,但有一個人可以——沈!銘!森!”
一瞬間,洛央大腦一片空白……
03.
有時候,劉蕊甚至會覺得命運給他們三個人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當年,他們都無法給自己心中所愛的那個人承諾,卻愛了;如今,他們都擁有了自己想要的東西,當初的那份情,卻就那麼跟着歲月的腳步走了。
劉蕊還是銘森心中的那個樣子,從容大方又不失魅力,從二十一歲到二十八歲的這一段時光長河,她輕易地淌過,沒有沾泥帶水。
“你好,博森國內公司總裁沈銘森。”
“你好,初蕊出版社總裁劉蕊,歡迎您的到來。”
時光在這一刻彷彿都回到了八年前:
“你好,我是商學院學生會主席沈銘森。”
“你好,我是文學院學生會的劉蕊,我……”她調皮一笑,“不是主席,就是部長而已啦!”
一年後,洛央闖入了他們的生活:洛央並不是個自信的人,。她就像夏達畫筆下的哥斯拉,總是低着頭,不說話,每天安安靜靜地挎着自己的書包,在教室和宿舍之間慢慢地走着。
“我好像見過你,你是文學院的對吧?”銘森嘴角半抹笑容,看着面前的洛央。
“啊?我……是!”慌亂之下,她猛地擡頭,不經意就對上了他的雙眸。洛央覺得自己被吸引了,那雙眸子,實在太像那個他一直深愛的男孩。
“羽塵……”她叫出了聲,痛苦的淚水溢滿眼眶。
“我知道你曾經經歷過什麼……”銘森並沒有像傳言中那麼紳士地爲她抹去淚水,而是冷笑到,“劉蕊說你是個極有才的人,是文字的精靈,可我實在是不懂,爲什麼回到了現實世界,你就變得這麼傻了?”
“我……”洛央慢慢低下了頭,咬着下脣,並不打算說什麼。是啊,該說什麼呢?劉蕊說的沒錯,她一直都很傻:傻傻地愛上羽塵,傻傻地願意做他見不得光的情人,傻傻地接受着那個女生的巴掌,傻傻地在這麼久之後依然愛他……
洛央還是決定親自去一趟,也許電話總歸是說不清楚一切的。雖然劉蕊的存在曾打破了她十八歲那年剛剛出現的夢幻泡泡,但畢竟她曾經那麼保護關心過自己。
初蕊出版社是一家還算有規模的出版社了,所以按照地址尋找,很容易就找到了,幾乎是不費吹灰之力的。
在出門之前,洛央特地換上了白色的衣裙,那燦爛的芳華,竟像是一場獻給青春的祭禮。
“你適合紅色,穿着白色的衣服,顯得有些不符合你的年齡了……”當年,沈銘森如是說。
可是如今,她不是七年前的那個洛央了。
不管我們是否承認,很多事情,都在時光的消磨中漸漸離我們遠去了。那大學時代的美好,如同一本被放在牀底的青春紀念冊,落得滿是灰塵。
如今,洛央要做的事情,就是將那灰塵抖掉,從容的,將那相冊塵封。
其實,早就該這麼決絕的,不是嗎?
如果七年前的自己就能有如今一般的強大,那麼何苦讓自己的心苦了七年?
“你好,沈先生!”她伸出手,面上,笑靨如花。
沈銘森有些驚奇地看着洛央,恍然,如失去了什麼最重要的東西一般,心頭,竟滿是傷痛。
自己究竟是怎麼了?
他是不允許自己的猶豫被別人看到的,於是他也笑了,伸出手,與她的相握,“你好,洛小姐。”
“不客氣,你叫我妖妖就行!”這從容的話語……果真,什麼都忘了嗎?
沈銘森努力地想從她身上尋求一些過去的痕跡,可是直到她那燦爛的笑容刺入他的心裡,他才發現,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當年的小央,早就不復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個被世人所熟知的“妖子”。
這是不一樣的,至少,在劉蕊親切地叫她“小央”,而她卻告訴他叫她“妖妖”的時候,他就知道,在她心裡,自己也不是當年的那個沈銘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