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好了一切事情,李珣坐在自己新買不久的車裡,微微地有些失神。
他在念叨着那個讓他變得不正常的名字:洛央,洛央啊!
這個名字,沈銘森可以記住這麼多年,而他,也是從未忘記。
他曾經是那般對不起她的,所以,他改了名字——李珣,從此以後,她便不會找到他了吧?
李羽塵,早就該從這個世界消失了!
他本以爲只要這樣,他們便不會再有任何交集了,可是他沒想到,沈銘森竟也和她有過那樣一段過往,那樣一段因爲兩人眼眸的相像所引起的過往。
洛央應該還是愛着他的不是嗎?不然她爲何要從別人身上去尋找自己的影子?
可是現在呢?
他不知道洛央去了哪裡,就連沈銘森,也不知道洛央究竟是消失在了何處。
他一直相信洛央是不同的,她心裡的秘密,不是任何人都能看得懂的。所以,如果她想躲起來,那便是這世間本領最高強的人,怕也是找不到她的蹤影吧!
這麼多年,他都在瞞着沈銘森,瞞着沈銘森他與洛央的那段過往,因爲他不想他們兩個人的心裡都苦。那麼,不如就只苦了他一個人好了!
至於那個多年前在自己懷中膩着的小央,就當作是一場夢吧!當做是一場名爲成長的夢!
“珣,有沒有發現我們倆的眼睛長得很像?”曾經,沈銘森這麼問過他。
“啊?”他只來得及這麼驚歎一聲,話頭就再次被沈銘森接走。
他說,“小央告訴過我,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的眼和我的很像很像,他叫做李羽塵……”
沒人聽得到那一瞬他心碎的聲音。一片一片的愛戀,宛如摔碎了的水晶球,再也無法拼湊地起來。
後來,他發了瘋似的,用盡全力讓洛央以爲沈銘森不愛她,用盡全力告訴她自己當年的無奈,只是期望她能回頭看自己一眼,哪怕只是接受自己的一句“對不起”。
可是,沒有,所有這一切他所盼望的,直到她消失的那一天,都沒有。
他很想知道她究竟去了哪裡,可是卻又怕聽到這個答案。說他自欺欺人,他也認了,況且他一貫都是不在意這些的。
愛情,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呢?
李珣迷茫了:雖然他從不覺得在愛情的世界中有贏家和輸家,可是,一旦真愛了,便就是輸了吧!
付出了太多,收到的回報又能有多少呢?
怕是每個正在深愛,又或者是曾經深愛過的人都講不清吧!
謎一樣的存在着,愛情,是惟一這般美好的。
李珣辦事的效率是很快的,當天晚上,博森的領導人物就聚在一起吃飯喝酒。
衆人都在誇耀着沈銘森的厲害,他面上也是笑容,可是隻有李珣看得出來,他似乎並不開心。
爲什麼呢?讓妖子在新作品裡幫博森背書,這不是他一直所期望的嗎?如今如願以償,他爲何這麼失態,而且,還是整整一天!
在他的記憶裡,沈銘森從未這般放縱過自己的神經。
除非……
一個認知忽然跳入他的腦海中,他有些不敢想了。
一個人藉口透氣從房間中出來,手上拿着剛剛從已經醉酒的沈銘森袖中摸出的手機,朝着那個叫做“劉蕊”的名字將電話打了過去。
他是知道劉蕊的,所以,他覺得,會不會劉蕊是知道一些什麼的?
電話很快就通了,他彬彬有禮,“喂,你好,請問是劉蕊小姐嗎,我是沈銘森的朋友李珣。”
“哦,你好,我是,請問你有什麼事兒嗎?”
“我想知道一件事兒,妖子,到底是誰?”沒有猶豫,問出了自己心裡的話,可是沒人知道,此刻,他的心跳,是在加速的。
連他自己都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希望妖子就是洛央,那樣他至少可以知道小央的存在;另一方面,他又不希望妖子就是洛央,因爲如果是那樣的話,就說明小央和沈銘森再次有了接觸。
這是他害怕去想的。
“不好意思,李珣先生,妖子的身份我確實知道不假,可是做我們這一行的,總還是要有職業道德的,所以,請原諒我,沒有辦法回答你的這個問題,不好意思。”
聽到這個回答的時候,李珣微微鬆了一口氣。
那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就連他自己,都覺得是那麼矛盾。
只是,很多事情,不是你不親耳聽到,它就不會存在了的。
更多的時候,我們只是在欺騙自己,不是嗎?
劉蕊的話,他不是聽不出來畫外音:妖子的身份是一個秘密!而自己,是用沈銘森的手機打過去的,劉蕊不想讓自己知道那所謂“妖子”到底是誰,也是應該的。
他現在迫切地想知道洛央是不是真的回到了沈銘森的視野中。
和屋子裡的人告別,不動聲色地將手機放回沈銘森的口袋,他就離開了,直奔書店。
妖子出名不過才一年,真正出版印刷的書,不過只有兩本,加起來也不過五十萬字,李珣很快就將那文章讀完了。
可是真的讀完了那些書,他卻開始懷疑自己心裡的想法了:是自己太敏感了嗎?或許,那“妖子”和洛央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
因爲從那五十萬的文字裡,他看不出任何自己所認識的那個洛央的痕跡。
即使是改變,也不會這麼徹底吧?
翻到書的扉頁,按照那上面留下的微博地址輸入電腦,查詢出來的結果還是讓他一頭霧水。
因爲是網絡作者,妖子堅持不泄露自己的照片,因此,那微博上面的信息,並不能給李珣帶來什麼頭緒。
不過是零零散散的關於生活的文字,卻也難覓當年的影子了。
他承認,當年,輸的是洛央,因爲是她先愛上了自己,可是如今,輸的那個人是誰呢?
沒人說得出來了!
哪怕是當事人,都無法看透自己的內心,更何況是別人呢?
人,就是這樣一個矛盾的動物,總是矛盾着存在……
很多年前,李珣就知道了這一點,只不過一直不願意承認罷了!
時間轉眼而過,又是一個星期,除了開始的幾天,沈銘森和以往沒有任何區別,依舊是上班嚴肅,下班瘋狂,就好像一個星期之前的那次與洛央的相見不過是夢中的場景一般。
那日,在洛央到達之前,劉蕊曾告訴他當年她選擇和他分手的原因是因爲她一直都看不透他,看不透他的心。
他笑了:他的心嗎?就連他自己都無法掌握的那顆心,又豈是別人能看透的?
“今天是什麼日子?”這樣問着自己,沈銘森並不想讓別人回答他什麼。
“三月二十……”說出這個日子的時候,李珣的語氣有些不快。
三月二十,洛央的生日,那個他一輩子都無法忘卻的日子!
如今,卻被另一個男人這般親暱地念着,不舒服的感覺從心底升了上來。
看着遠方泛白的天空,沈銘森沉默了,彷彿剛纔的那句問話不過就是閒來無事的隨口一問一般,沒有絲毫獨特的意義。
現在的她,在幹什麼呢?
這個時候,沈銘森才發覺,那天,他一直都沒問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是不是已經結婚。
自己什麼時候也變得這麼傻了!
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腦袋,沈銘森顯得有些有氣無力地說到,“今兒晚上有約沒,一起去吃飯?”
“抱歉,我有約了!”無奈地聳聳肩,表示着自己的無奈。
“哦,沒事兒,我找別人!”
不知怎麼的,沈銘森就是覺得今天是不適合一個人度過的,至少該有一個人陪他共進晚餐,至少應該有一個人願意聽他講那些不知道該用什麼詞來形容的過往。
他的手指,已經將電話薄上的名字,劃了一遍又一遍,最終,也沒有撥通一個電話。
倒是劉蕊的電話先一步來了,接了電話,便聽見那邊的聲音,“喂,今兒晚上有時間嗎,一起吃晚餐?”
“好!”就那麼爽快的,他答應了。
其實,劉蕊是個不錯的傾訴對象,這一點,這麼多年來,他都是相信的。而且,當年的故事,她也是知道的很多的,自己將一切告訴她,也許比對別人傾訴好吧!
甚至,比李珣還要好!
想到這句話的時候,他的心內,忽然升起了一種久違的無力感:這幾日,李珣的改變,他不是沒有看出來。只是因爲他從心裡是相信李珣的,覺得他應該有什麼自己的事情不便講出來,便也什麼都不問。
可是不問卻並不能代表他就什麼感覺也沒有。
或者說,他早就察覺到了什麼……
他不希望那是真的!
這個故事,跨越了這麼長的時間,如此紛繁複雜,已經夠亂了,他不希望,這件事兒變得更加複雜。
最好,那些過去的都只會成爲回憶,讓人緬懷,卻在也不會在現實中出現。
最好,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樣,最好不是!
他的腦袋中,忽然就跳出了李珣那與自己那般相像的眼眸的影像。
不自覺的,沈銘森就那麼嚥了一口吐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