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機給放下的時候,洛央發覺自己果真失去了寫作的思路了,哪怕是對着電腦很久很久,卻也是一個字都想不出來。
心裡,總不知道在想些什麼,和自己的文章差的十萬八千里遠,就是硬扯,也扯不到上面。
這不是個好兆頭。
太久了,她都沒有發生過這種情況了。
她清清楚楚地記得,上一次發生這種事情還是在很多年前。
那時候的自己尚未學會將自己隱藏,那時候的自己如果不開心就想全世界知道,那時候的自己……
想到這裡,她冷笑:而如今,早就不是“那時候”了。
如今的她,已經二十五了,什麼,都回不到當年了。還比如沈銘森和劉蕊,雖然在一起了,可是那就真的是從前嗎?
只怕就是說出來,就是他們自己,也只是冷冷一笑吧!
長舒了一口氣,想以此來緩解自己心中的煩悶,可是一切都是徒勞的。
讓人反感的狀態。
就連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爲何要這麼做,要說一句帶着假面的“恭喜”。那般地虛僞惹人嫌。
是的,虛僞!
那是不同於自己以往的。
並非她要說自己沒有一般人的劣根性——她也只不過一個普通人罷了,只是她不想那件事兒再繼續下去了。
雖然沒有想到沈銘森真的會和劉蕊在一起,但這事兒真的出現了,除了祝福,她並不想、也不會做別的什麼。
其實,挺好的,不是嗎?
有情人終成眷屬吧!如果當年沒有自己的存在,那麼他們是不是早就該那般幸福了?
未及她回神,手機忽然響了:那是來短信的聲音。
定了定神,將自己從自己的想法裡拔出,拿起手機,打開蓋子,上面顯示的是一個陌生的號碼:至少記性一貫不差的洛央不記得有自己認識這個號碼。
打開那短信,上面寫着這樣的話語。
“您好,雖然您不知道我是誰,但我卻幾乎每天都在關注您,而這事兒,我已經堅持了月餘。我是您的書迷,我和喜歡您寫的書,因此希望能和您成爲朋友。如果不介意的話,今天晚上七點,我會到您家門口接您一起去吃個飯聊一聊,到時候我一定會到。請您放心我不是壞人,但您有選擇的權利,如果您因爲某些個人的原因無法與我一起去聊聊的話,我並不會介意。希望您做個好夢。”
看完短信的瞬間,洛央腦子裡浮現出來的,就是這些天來那些莫名其妙的玫瑰花。
實在是事實擺在自己眼前,她沒辦法將這兩件事兒分開。
不過,說句實話,她希望這個人就是給她送花的人,因爲至少這樣的話,自己和他說清楚,以後自己便不用應付那些花了。
“好的!”
兩個字外加一個標點符號的短信被髮到了李珣的手機上。
他的嘴角,再也抑制不住地輕揚了起來,弄地在一旁的沈銘森都有點兒摸不着頭腦。
“怎麼了?”
“沒什麼……”
沈銘森卻看出了李珣那話中的不同,也是笑了,“還說我呢你……說實話,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沒……在追!”難得的,李珣說了實話。
倒不是說他有意在沈銘森面前炫耀洛央答應了和他的聚會,而是他想過了,以現在這種情況,如果自己真的可以和洛央在一起的話,沈銘森是無論如何都要知道的,他瞞不住、也不想瞞着他。
畢竟,不管過去的事情是怎樣的,沈銘森都是他最好的哥們兒,毋庸置疑的,他不會瞞着他什麼。
哪怕這件事兒有可能關係到他們之間的情誼,他也覺得隱瞞總的來說纔是最不好的行爲。
也許是太過驚奇,沈銘森竟一改自己往日的冷靜,剛喝在嘴裡的那口咖啡都差點兒沒有給吐出來,“你說,你在追女朋友?”
不是他不冷靜,而是因爲這事兒被放在這兒,他確實沒有辦法平靜:李珣是什麼人,他們兩個人成爲鐵哥們兒已經有三年的時間了。這三年的時間裡,李珣身邊也總是女人不斷,可是他卻是很潔身自好。沈銘森曾經問過他這究竟是爲什麼,還旁敲側擊地告訴他自己的妹妹喜歡他,可是他都拒絕了。後來,沈銘森才知道李珣這是因爲中學時候發生的事情,纔會有這樣子的心態的。而如今,他忽然告訴自己他在追女朋友,這不得不讓人驚奇。
“是誰,我認識嗎?”
拋開自己的妹妹不談,沈銘森也是希望李珣可以早些走出當年的陰影的。
“你……認識,當然認識,而且說不定還很熟呢!只不過我現在不能說,什麼時候追到手了,我再告訴你,行吧?”李珣這話說的,像是忽略了追洛央的難度一樣。
不過,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那不過是在沈銘森面前的面具罷了:追一個女生,對於他來說並不是什麼難事兒,只是這個女生是洛央,這事兒才變得難了起來,甚至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而自己,卻根本不能說這是洛央的錯,因爲錯的,確實是他。
沈銘森知道李珣也是和自己一樣好面子的人。
其實在很多方面,沈銘森和李珣都是很一樣的,關於這一點,他們兩個人都是知道的,不然他們也不可能成爲關係這麼好的朋友。
得到了這樣的回答,沈銘森便不打算接着問下去了,而是半開玩笑地說到,“那你要速度了。要是時間來得及的話,咱們的婚禮一起舉辦了,也是好的。”
李珣卻什麼都不說,只是笑了。
時間總是走地不快也不慢的,晚上七點的時候,李珣開着車來到了洛央的家門口。
而此時,屋子裡的洛央,心裡卻是說不清楚地一種亂的感覺!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麼了:那個人既然會給自己送玫瑰,那麼一定是個男的,而且擺明了要追自己。而自己,竟然爲了這個人打破了自己一貫的規則——自己竟然答應了!
天啊!現在,連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不久之前自己看那短信的時候腦子裡想的究竟是什麼了。
可是既然已經答應了,便沒有反悔的道理,生活,不是她碼出的一個一個的字,沒有backspace健。
哪怕那個人真的有那樣的心思,自己唯一能做的,也不過是硬着頭皮上罷了。
因爲沒有將這次的見面當成一次約會,也不想讓此次的見面變成一次約會,洛央不過是平常裝扮就決定出門,只是素顏,並未化妝。而她身上穿的,也不過是最普通的衣服。
一出門便見那裡停着一輛車,洛央便認定了那是那人的車了:平時,這裡一般都是不會有人來的。
輕輕地敲了敲車窗,車窗便慢慢降了下來……
當心愛子人時隔多年再一次出現在自己面前的時候,李珣無法找出任何一個詞來形容自己心底的那種奇妙的感覺。
心跳加速?明顯,那已經不夠來形容這種感覺了。
“小央,我……”他急急地,就想着給洛央解釋當年的事情,以期求得她的原諒。
可是,他卻沒有注意洛央早已變了的臉色。
“李羽塵?”有些不確定的語氣,表達出來的卻是確定的語氣。
只不過是三個字而已,李珣便再也說不下去了:現在,他的腦子裡忽然想到的就是沈銘森的那句話——洛央,真的變了。
“你找我有事兒?”一瞬間的震驚之後,洛央並未掉頭離去,而是冷靜地向來人詢問,就好像李珣不過是一個最最普通的拜訪者一樣。
“我,我是想告訴你,當年的事兒,我……小央,我一直都愛你,哪怕這些年你都不在我身邊,我也再沒有和別的女人在一起過。這麼多年,我都是想尋找你,找回你愛我的那顆心,哪怕很苦,我都沒有放棄過。我本來以爲有生之年,這都只不過是一個奢望而已,沒想到上天還是眷顧我的,它讓你再次出現在了我身邊,這一次,我再不會對不起你,我會對你好,讓你忘記當年,然後我們一輩子在一起,好嗎?”
因爲激動,在說話的時候,他的喘息,很是劇烈。
然而反觀洛央,卻是那樣平靜,“你說完了嗎?如果說完了,可不可以聽我說兩句?”
“好!”他慌忙應了。
“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覆水難收?羽塵,你我今年都已經二十五歲了,該長大了吧,將近十年前的事情,該忘了你就忘了吧!何苦爲難自己?你有時間在那裡傷懷,還不如大哭一場之後向前看。”
“可是我忘不了!”他緊盯着她的眼眸,“你太美好了,我一直都在愛着你?我如何能將自己心愛之人忘記?給我一個機會,小央,我就要一個機會,不多……可以嗎?”
“這就是所謂曾經的代價,懂嗎?”
再也不想多說什麼,她轉身,徑直向着自己的房子走去,然後進去,從裡面關上了門,那防盜門發出的巨大的響聲在這個空曠的地方竟然是有了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