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琦上書篇

韓琦上書篇

歷史證明司馬光得逞了。直到王安石第一次罷相前,呂惠卿從沒任何污點,可他“奸邪”之名卻早早就蓋棺定論了…

本來,韓縝與西夏議定:以綏州交換安遠、塞門2寨。但聖旨下到邊境,命郭逵將綏州焚棄。郭逵抗旨不從“此即張儀所謂商於之600裡地也!一州既失,二寨又不可得。中國爲夏人所賣。我還守什麼邊防”此時,樑太后的使者也已入宋交涉此事,並提出西夏要先得綏州,再還2寨。郭逵則派出趙禼交涉“二寨本是宋土,爲李元昊所侵。當年二寨之北有36堡,以長城嶺爲界。你們的西平王李德明在大中祥符年間的文書上寫的清楚明白。事實俱在。本是爾等渝盟,如今還想要綏州嗎”最終,以安遠、塞門2寨換綏州的方案沒有達成。綏州從此永屬北宋疆土,在此築成綏德城。

5日,折繼世被任命爲忠州刺史。嵬名山被賜名趙懷順、任命爲供備庫使。

11月2日,新黨的重要成員、日後被稱爲“傳法沙門”的樞密副使韓絳被任命爲同制置三司條例。

中旬,緊接青苗法之後,王安石又推出了第3項新法——農田水利法。

農田水利法很簡單,它允許任何人,不管官還是民,都可去開荒、修堤、挖渠、蓄水等等對農業有利的事。民間辦不到的可提請官方去做。官方除配合外,更主要的是要把本轄區內的荒廢土地調查清楚,讓朝廷知道該地的農業還有多大潛力可挖。

組織人力開荒種田、擴大收入有什麼不好嗎?更何況王安石只是在原地方、讓原住民去開墾因歷史各種原因造成的荒地,這有什麼錯嗎?呵呵!不管是什麼,只要你是王安石、只要你是新法,在老混蛋司馬光眼中,就是有錯、而且錯大了!

在雪片般的彈劾反對奏章裡,王安石保持着鎮靜,冷眼旁觀等待着最重要那個人的出現。那個人的才學和威望,纔是他深深忌憚的。幾乎處處與他相反。是生來的死對頭!

17日,邇英閣,司馬光給皇帝講授他的《資治通鑑》那天他講的是西漢初年的事,大家都知道的那句成語“蕭規曹隨”就是西漢開國宰相蕭何死後,曹參接任。可這人上任後吃喝玩樂、萬事不管。當時的皇帝漢惠帝急了,派曹參的兒子去問。結果曹參把這兒子一頓海扁。幾天後,漢惠帝親自召見曹參。曹參問皇帝:我與蕭何比怎樣?皇帝答:你不如他。曹參再問:您與開國之祖、您的父皇劉邦比怎樣?皇帝臉紅:差遠了…於是曹參說:我比不上蕭何、您也比不了高祖,那還變什麼法、做什麼事?一切照老規矩來不就得了?

趙頊立即就聽出了話外之音,問“漢朝一直守着蕭何定下的漢律不變,能行嗎”

司馬大師的回答超級雷人“何止漢朝!如讓夏商周三代君主始終恪守夏禹、商湯、周文、周武王的法度。那麼直到現在。仍還是夏商周。絕不會改朝換代!我們大宋根本不會出現”

針對司馬光這番高論,新黨選擇反擊。由剛上任的崇政殿說書呂惠卿負責實施,方法也是給皇帝上課。只是同樣是上課,待遇不一樣。司馬光講課時可不被打擾。呂惠卿講課時,臺下坐滿了大臣,其中也包括了司馬光…這是講課嗎?這是公開辯論會!

19日,呂惠卿上臺說:根據《周禮》,先王之法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宮庭外的大門上公佈法律),有不合適的當場就要改!有數年一變的,如周王巡遊天下、到處視察。有一世一變的,如刑法的輕重緩急。有數十世而變的,如各地的貢賦、學校。還有百年不變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倫秩序。

接下來請看司馬光的答辯“布法象魏,那是公佈舊法(都是嗎?)周王巡遊天下、到處視察,爲的正是檢查諸侯們誰變更了禮樂、改動舊法的,發現了一律處死。刑法,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這只是輕重不同,並非法律本身的變!改革就像修房子,定得有良工美材才能動工。可現在變法的這些人,兩者都談不到,臣擔心朝廷會露雨”接着開始發動羣衆“陛下,現在大家都在這,您可問問他們,國家秩序己敗壞到了什麼程度!本朝規定由三司管理天下財賦,不稱職可罷免,但宰相不可過問它的運作。現在設立的制置三司條例司是怎麼回事?宰相要用道德來鋪佐人主,怎可用“例”?如用“例”宰相豈不成了胥吏?聽說最近又要成立設置看詳中書條例司,這又是爲了什麼”

底下衆大臣歡聲雷動,異口同聲:頂司馬光,頂司馬光…

呂惠卿對此準備不足,百忙中回了句“司馬光譏笑朝廷,譏笑臣是條例司官員”

截止到這,拋開各自道理到底誰對誰錯,先看交流的誠意。呂惠卿不管以後什麼名聲,他開講以來一直都在說道理。司馬光呢?先是攻擊國家職能部門的合法性,進而否定同僚們的工作能力。

請問一政府公務員,有什麼權力說別的同志是廢物?大家都是人,你憑什麼高高在上,認定別人不是“良工美材”註定了辦不成事?回到大家都是人類這基本衡量點上,這是人身攻擊!

說到人身攻擊就有趣了,宋史裡記載是下面輪到呂惠卿發言,未來的“無恥奸邪”變得惱羞成怒,他氣急敗壞用別的言語來詆譭司馬光,其惡劣程度讓皇帝都看不過去了“相互辯論是非而已,何必如此”

想必呂惠卿真的說了特別不要臉的話了?但爲什麼史書裡半點都沒記錄他到底說了什麼呢?以後來所有人對呂惠卿打壓鞭笞的程度,這都是最重要、最生動、最切實的證據啊!怎能忽略呢?

唯一解釋只有一個——呂惠卿根本就什麼都沒說,或說出的話是司馬光等舊黨們沒法面對、無法解釋的難題,他們“爲尊者諱,爲賢者隱”都給隱去了…

接下來,司馬光與呂惠卿又針對青苗法的利弊,在皇帝面前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熙寧3年(1070)1月,範鎮上疏,以歷史爲證,要想從根本上否定青苗法。他說常平倉法起源於西漢鼎盛時期。於農於商都有利。青苗法起源於唐朝衰落時段,急徵暴斂,製造不安,本身就是個邪法!

2月1日,河北安撫使、前首相韓琦加入了反對派的行列。這位3年前還獨領朝綱的大宰相從大名府寄來了份奏章,這份文件力量是天翻地覆級別的,一舉把宋朝當時的政局攪亂。

韓琦在奏章中說青苗法的執行走樣了,和發佈時原文件嚴重不符、有嚴重硬攤派行爲!且韓琦強調之所以有硬攤派,毛病就在法令本身裡!如城鄉居民裡的上等戶,本身就是所謂兼併之家。人家有的是錢。根本就用不着借貸。管你青苗黃苗。與人家無關。於是問題出現:他們不借,國家利息就會少得,爲增加利潤,只有硬攤派給他們。可這公平嗎?

接着。強硬兇狠了一輩子的韓相公突然間毫無徵兆的慈悲了起來。他說小民們借錢,借時容易還時難,到時肯定要皮鞭子蘸水死勁地抽,那會出人命的!皇上,那都是您的子民產業,不能這樣兇殘啊!

這兩點把年輕的神宗皇帝給震住了。他信心開始動搖,開始懷疑起王安石各種法令的妥善性。手捧這份奏章,他一連串感嘆“韓琦,真是忠臣。身在外地。不忘王室。我本以爲青苗法是利民的,誰成想害民到這種地步”接着他自動順着韓琦的思路滑了下去,成了韓琦的代言人——朕想起來了,青苗法還有個大毛病。青苗法只針對農業,關城市什麼事?爲何在城市裡也放青苗錢?

應該說:韓琦說的是對的。本來嘛。上等戶有錢,爲何硬攤派?城市不種田,你搞什麼青苗錢?還有動用國家機關去追債,那註定了要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

可恨的是王安石居然還不服,他面對一臉憂愁悔恨的皇帝,還怒了“如能滿足借錢者的需要,就算城市居民又怎樣”一腦門子的錢!

但請大家注意韓琦是什麼階級?他家世代爲官,至他達到頂點,各種明暗收入多到不可思議,曾有篇文章計算過,以包拯爲例,他一年的官方工資就摺合現在人民幣數千萬元!請想像韓琦的收入…吳晗先生曾計算過宋朝和明朝官員的收入。據他的計算,宋朝宰執大員的年收入相當於他當時的人民幣3000萬(明朝七品縣令的收入摺合吳晗當時的人民幣14000元)再參照韓琦在家鄉買田置地,莊園大到無邊無沿,韓家的府邸叫“晝錦堂”取“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之意。連未來的武穆王岳飛的第一份工作都是晝錦堂的保鏢。知道爲什麼反對了吧?青苗法在砍他和他這類人的樹根!

再說追債。這真能讓人氣樂了,國家以一年4分的利來追債,就能達到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慘狀,那麼請問民間一年72分利的高利貸能追到什麼程度?爲什麼那時不見你韓琦出來說話,這時面對4分利就鬧得不共戴天?

一句話!不是國家追4分利的債有多狠,而是斷送了他們每年追72分利的大油水!這幫兇殘成性的大官僚,根本就是在爲自己的利益搖旗吶喊!

可憐年輕的神宗皇帝還是太年輕了,他每天坐在金鑾寶殿上遙控全國,根本就不知底下有這麼多鬼花樣,也根本不知韓琦的真面目是什麼!他只知道韓琦是他父親的大恩人。沒韓琦,就沒他父親、也沒他現在的皇位。於是天下如還有一個人可相信的話,那就只有韓琦…

面對皇帝的猶豫搖擺,王安石又不顧一切展示了他的強勢:立即請病假回家,不再上班!

王安石告病,就讓宋神宗徹底倒向了保守派。他隨即作出2個決定:1任司馬光爲樞密副使;2罷青苗法。

第一個決定在司馬光連上9封辭章和21日,王安石‘病癒復出’後無果而終。

而老混蛋在這件事上的反應是很好玩的。他非常珍惜這次機會,爲了完美的形象,他像每一位大佬上任前那樣上表請辭。另一方面,更珍惜馬上就要失去的翰林學士的身份,那是能擬旨的啊!

於是王安石請病假不上班,神宗下旨勸他回來。寫這份聖旨的差使就落在了司馬光手裡,司馬光是這樣寫的“今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乃欲委還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謀,固爲無憾,朕之所望,將以委誰”一看就懂:司馬光在用皇帝的身份這樣教訓王安石——現在士大夫們沸反盈天、怒不可遏。老百姓們騷動不安、想入非非,這種局面下你王安石還要辭職回家,抽身走人,躲清靜。以你自己來說,這是非常合適了,多幸福。可朕的國事,己形成的爛攤子,由誰去收拾!

這弄得神宗皇帝也得替他擦屁股,請王安石‘病癒復出’時得親自道歉“詔中二語,乃爲文督迫之過,而朕失於詳閱,今覽之,甚愧”堂堂一國之君,以官方文件向臣子道歉,這是兩制官的奇恥大辱,換誰都得自動辭職!

可司馬光不,他寫得非常來勁,還要繼續。神宗實在沒法了,派人通知他:你現在是樞密副使了,主管軍事,這些民政條例與你無關,趕快閉嘴!司馬光仍不:臣現在還沒去上任,還是翰林學士,這是份內的事…

皇帝的第二個決定則令反對派們歡聲雷動。新法被打敗、秩序恢復了!截止到此時,新法只出臺了3項: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而青苗法是重中之重。只要它倒臺,其餘的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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