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服從多數 爲清真寺制定管理制度
大家將火撲滅後都建議我,說:“現在都回去睡覺吧,明天每家一個人,再來收拾男攤子。”
聽了這句話,我覺得有道理,畢竟這裡還有很多的小孩和婦女,心想這樣也行,反正明天也是星期天,於是就這樣答應了。
第二天早上9點鐘我讓寺師傅去挨家挨戶到們上去叫人,寺師傅當場就拒絕了。
說:“我不去並不是不尊重你,只是我覺得很丟人,你說,作爲一個寺師傅,竟然將整個寺的一半燒了,自己卻還不知道。”
我說:“這個這個不能完全怪你,剛這樣說完。大家都已經拿着鐵鍬、钁頭、掃帚。自覺的做了起來。寺師傅臉色蒼白無力,不敢用正眼看人,只是默默的做着事,將剩下的半間房子用土塊堵成了圍牆,沒想到難攤子經過一天的時間在下午16點鐘已經收拾完了。
因爲阿訇不在,宋金念綁克,我帶領大家禮拜,拜禮完之後。
我說:“現在大家先別走,咱們制定一種制度,大家怎麼看?
大家異口同聲的說:“好啊”。
那就請大家說說,如何制定這個制度,遇到難題如何處理,我將大家所說的記錄下來並整理,到最後再公佈大家執行就行了。怎麼樣啊?
村委會書記說:行,爲了公平,咱們實行抓紙團排順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於是大家就開始了抓紙團,記得紙團抓過之後,第一個是一個就老米的老漢,這個人平時不愛說話,臉很黑,一雙特別有神的眼鏡,好像神話裡的妖怪很相似。脾氣也不好,不過對我還是很客氣的。他提出的建議是:
1.給阿訇管飯每家一天,挨家挨戶,如有要緊的事可以讓你們的鄰居替你管,第二天必須打回來,管完之後再通知下一家。寺管每天也要做好記錄,如果不管飯的有事也不必請阿訇了。
2.每家每戶每年按照一定的標準上交糧食,不許缺斤少兩,上交長出的可以拿回去,糧食賣掉之後作爲清真寺的日常開支。
3.清真寺的一切都有寺管負責,任何人都沒有說話的權利,如果寺裡有事,必須每家每戶都要來人。
……
最後經過大家的建議我將所有的建議都記錄下來,然後進行了討論,大家都覺得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的。
我說:“我認爲老米伯伯說的第三條似乎有些不妥,清真寺的一切都有寺管負責,但大家都有建議的權利,不許大家在背後說我壞話,我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大家在桌面上說清楚,請大家考慮,畢竟這不是我家,我們兩個人畢竟會有所疏忽”。大家覺得怎麼樣?
大家異口同聲的說:“絕對沒有問題。”
緊接着就是對寺師傅的失誤做了批評,由於意見不太統一,因此花費了很多的時間討論這件事情。由開始的賠償10元、20元、30元、……到最後的1200元、1300元,進行了多次討論之後,建議賠償1000元的佔總人數的69%,500元的和1300元的分別佔20%和11%,最後我認爲,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來處理,大家誰有不同的意見現在可以提出來,這樣大家也不會有太多的閒話。這樣一說時,整個大殿裡頓時變得鴉雀無聲了,突然一個老人發話了。
他說:“我看現在咋們誰有意見也沒有用了,因爲認爲賠償1000元的人數已經佔總人數的一半以上了,按照咱們制定的管理制度應該可以,少數服從多數了”。然後對我說:“你現在可以宣佈決定了,一切的難題我們替你解決了,現在是你挑大樑的時候了”。
我說:“這個符合我們剛制定的制度,少數服從多數,那就賠償1000元吧”。
他說:“行,這是大家說的,按照咱們剛制定的制度,這次我沒有說話的權利我承認,請問下次寺裡有什麼活動我也不能參加”?
大家都很驚訝的看着我,仔細的聽着我的回答。
我說:“不,下一次你可以參加所有的活動,但這個寺師傅你還必須得當,因爲這是大家對你的信任,同時也是我們制定的制度裡最重要的一條,你要知道,根據第2條規定:寺裡有4個寺管,一個主管,一個副管,兩個候補的,一個寺師傅,每一任阿訇一任負責人,如果這個阿訇走了,另搬個阿訇來6個月以後才能交接”。
宋金說:“是啊,每個人從小到大都會犯錯誤的,但是知錯能改,就是天塌下來也不算什麼,你不要有什麼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