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凱實施他的計劃
中午,他打電話給母親。尤凱上班後解菊青已經回自己家了。
“媽,家裡的手錶,給一隻我吧,我的壞了。”
“壞了?怎麼壞的,能修嗎?” 尤凱的表是百達翡麗,二十幾萬。
“你總是不相信我。作興是冒牌的,假貨。”
“不會,我在香港實體店買的。”
“家裡還有幾隻表,給一隻我。”
“那些是留着給客戶的,做生意要用的,你的看看能修不?”
“摔壞了,報廢了!”尤凱提高聲量,發火了。發火不在他的事先計劃內。但發火有用。人總是對最親的、對其最好的人發火,最典型的是現在的情形,兒子對娘。
解菊青就沒轍了。想到近來尤凱狀態安定,就依他吧,別再生事就好。再說馬上就要告訴他身世,這個時候要對他好點。
“行,給你勞力士。你要當心點用的。”
“我要江詩丹頓,勞力士是土豪。”
“勞力士好的,什麼土豪不土豪的,別的沒有了。”
“不是有江詩丹頓嗎?”
“已經給客戶了。”
“是李坤興吧?”
“爲什麼這麼說?”
“那天在家裡桌子上看到的,今天看到李律師手上戴着,我問,他承認了。”
解菊青想,有這事?李坤興會承認?不大可能。“不是的,你別問了,這種事情要不是你是我兒子能跟人說嗎?快點別問了,只當不知道。說出去是行賄,聽話,別說這事了。”
“好吧。給勞力士。”有勞力士也行。土豪就土豪,換着戴。
尤凱心裡嘀咕。果然是給李坤興的!他是什麼人?一年 30萬律師費,原來的律師纔給8萬。他來公司有那麼多事幹?
是當探子!探我來了。今天被探出血型!
我要反偵探。
我也有律師。
下午,尤凱不上班了,他是五洲最自由的人。他約了他的律師劉朝傑。
他開着寶時捷跑車到陽溪劉朝傑的律所去。
這個劉朝傑律師,正好也想找他。
劉律師有好多事要探尤凱。他認定尤凱是他的金主,是他砧板上的肉。
去年尤凱以陌生人身份諮詢,碰巧他接待。問的是給股權了,不是出資,是白給,能收回不。還有股權怎麼變現。第二次來諮詢婚姻問題,婚前別墅離婚的話女方能分不。尤凱兩次都沒說自己的身份和名字,劉朝傑也沒問。聽他的提問,看他的手錶,和穿着,是有錢人。就要求加微信,說隨時可諮詢,一年諮詢費五千元。尤凱二話沒說當即轉款,還說便宜。劉朝傑沒後悔少要錢,但也是要先穩住客戶,今後看業務情況和客戶實力下狠刀。
劉律師迫切需要錢,他投資虧損,官司又失敗,倒大黴了。尤凱可能是個機會。尤凱未講名字,但看他的朋友圈,能看出與五洲關係密切,有五洲電纜得什麼獎啦,獲什麼榮譽啦,五四演講啦,基本能確定他是五洲人。再去查工商資料,這人可能是記載資料裡的尤茂昆公子尤凱。
他們父子在鬧股權糾紛?
就關注五洲特別是尤家父子的事。而這時候,又聽聞同行李坤興到五洲一年拿30萬顧問費的事,又瞭解到李坤興可能與尤茂昆有血緣關係!
這李坤興是插入尤家父子間的一根楔子?
這些事尤公子知道不?他與父親有矛盾是大概率的事。讓我來幫他。李坤興能一年掙五洲30萬,我劉朝傑從尤凱那一年起碼也要掙個20萬。
這一切,要感謝上蒼讓他知道了李坤興的事。
話說被李坤興擠掉的五洲法律顧問,是五洲所在鄉鎮的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並不具備律師身份,但可以代理刑事之外的案件,也能做企業法律顧問。鄉鎮法律工作者近水樓臺地做到了當地好多企業的法律顧問,日子比城裡的好多律師還好過。這回這個法律工作者的五洲業務被李坤興擠掉了,一年8萬的,心裡自然不舒服。碰巧與劉朝傑熟,讓劉朝傑知道了這事。劉朝傑對李坤興一年30萬也是羨慕忌妒的,而且曾經一隻官司與李坤興是雙方代理人,爭得傷和氣了。劉朝傑向弘義所的律師打探,知道了李坤興與五洲的事。弘義所的律師那天看到無錫司法鑑定所的人來所裡——他也與鑑定所打過交道認識來人的,又聽到鑑定所的人離開律所時與李坤興的對話,說五洲離這不遠20分就到之類的話,不久李坤興就拿到五洲30萬的顧問費。這些“客觀事實”與劉朝傑一說,劉朝傑腦洞大開,把這些事聯繫起來,以律師的推理,猜想出李坤興與五洲老總做了鑑定有血緣關係。他想最大可能是李坤興是尤茂昆的私生子。
相比李坤興,劉朝傑認爲自己夠倒黴的。此時他才最需要蹦出這樣一位富豪父親。當然這是幻想,只能希望於從別人的好運中分一杯羹。
劉朝傑比李坤興和尤凱大一歲,做律師一年也能有三、四十萬,按理日子也好過的,但他貪心不足,涉足他行,身背了鉅額債務。
十年前劉朝傑剛做律師兩年,一年才區區三四萬,像個打工仔。律師剛出來時最難,沒案源,沒經驗,不像單位有給工資,全靠自己。但堅持下去,辛苦積累,會好起來的。可他沒走尋常路。一次跑案源到一個同學那,同學做資金生意的,俗稱放水,法律上叫民間借貸。這同學原來不起眼,不在他的潛在客戶裡,做律師兩年沒光顧過這個同學。最近聽說這同學發大了,豪宅豪車變戲法一樣變出來,像中了幾千萬大獎。聽他說,他做世界上除了販D外來錢最快的生意:錢生錢。月息4釐起,蠻結棍,年息50%了,一年一半本金來了。同學有心與他合作,讓他投點錢,風險歸同學,給他每月3釐息。他小投50萬,每月拿到了一萬五,再幫同學做風控、完備協議、發律師催款函,打官司——總有違約的,金融常識嘛,沒一定比例的放貸出險說明業務太保守沒到資金效益最大化。這樣,他一年拿到了30萬,比做律師掙得太多,雖然律師收入也升到一年7萬,比起放水還是慢。
劉朝傑得意,認爲自己與同學是絕配,一個猛一個穩。一起喝花酒,一起嫖個娼,成好兄弟了。同學就把一些單子給他做,不賺中間差價。這樣劉朝傑就缺少放貸資金,於是向親友借,自己的房子抵押,有千萬週轉資金了,算算,一年能入帳500萬,世界上確實少有這樣的生意。一年下來,付掉親友利息和銀行利息也有300多萬淨收入,又都出借出去,錢生錢了。
百萬、千萬富翁指日可待!
可2012年,開始不對勁了,原先收利息順利,現在總拖。趕緊催還本金,原來一個電話的事,借款人自己沒錢再一個電話向別人借就能調到錢,現在不行了,還不上了。以律師之便打官司,損失比別人小,也只要回一半。那個同學上億資金收不回,他的債權人又逼債,就跑路了,不知去向。劉朝傑勉強對付着還掉了親友的錢,銀行的錢還不上了,只能推磨轉。銀行利息不愁,因爲有律師收入;而且,還有一筆出借款他不愁借款人不還,因爲有價值700萬的房子抵押,而借款只有350萬。
這本是眼下最穩最輕鬆的生意。有房子抵押,原先月2.5%,現在根據國家法律調整爲年15%,一年有52萬利息。雖然這一年借款人不按時付,一年也能收到20多萬息。一邊催息,一邊任由其利息疊上去,過幾年連本帶息五、六百,再打官司,到執行時房子差不多就是他的了。一套連排別墅!
這是他的如意算盤。可最近落空了。最高院出了司法“新政”。
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釋,對套用金融機構信用借款轉貸牟利的定性作從寬解釋。原先抵押貸款不算套用轉貸之列,理由是抵押貸款自己承擔風險,轉貸是正當理財,現在他媽的與無抵押的貸款同樣看待。真是深文周納!
這後果太嚴重了!這樣一來,劉律師的出借合同無效,抵押合同作爲從合同也就無效,這造成兩個嚴重後果。一,無效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無效,只能依照銀行間間拆借利率,只有區區年5%。原先多收的利息夾抵本金,這樣算下來借款人只欠他30幾萬了。二,抵押無效,沒有拍賣房的優先受償權,而借款人已經被銀行起訴,房子被查封,保全額有800萬,超過房子價值了,要先歸首封人即銀行了!
這一進一出,相差至少400萬!
真是要了劉律師的命。
還丟臉,律師自己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
劉朝傑恨得直咬牙。
他今後要不仁不義地掙錢!
眼下,他不能放過尤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