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門是虛掩的,一直就沒有鎖上。
巴隆走進敞開着門的客廳,不大的客廳和當時巴隆在的時候的佈置一模一樣,櫥櫃上的餐具都是翻轉蓋着得,櫥窗緊閉,一把鏽跡斑斑的老鎖鎖在上面;火爐旁還有幾個紅薯,有一個已經被烤糊了半邊。
芳芳家的房子除了不大的客廳之外就只有兩個房間,芳芳的已經她父親老吉姆的。
正在巴隆思考要不要走進臥房看看究竟時,門外傳來一個聲音。
“喂,是誰再裡面麼?趕快給我出來”
巴隆聽這聲音怎麼覺得這麼耳熟。
從房門邊挪開步子,巴隆出了房子,還隨手將房子的門關好。
來到外面,巴隆看見一個老人模樣的男子在芳芳家門前大樹正向這邊望着自己,還是不是觀察着自己的馬。
巴隆眼力很好,一眼就認出來這門外叫自己的正是這裡的村長老仲馬,曾經還在這裡的時候,巴隆隨着芳芳一起去老仲馬家道過謝,對於老仲馬的模樣自己也沒有忘記。
不過現在巴隆並不是爲老仲馬這個人而覺得驚奇,反正等會兒就算沒有遇見他自己也會去找他,此刻巴隆驚奇的是大樹邊上的狼牙,這門外看樹邊的狼牙,怎麼狼牙的大半邊身成了紅色?
不僅狼牙,巴隆還發現自己的雙手,褲腿上居然均是呈現紅橙之色。
巴隆壓制住心中的驚訝
,走到樹下。
老仲馬見巴隆走了過來,後退了一步,怒視着巴隆,十分警惕的問道:“你是誰,你去房子裡面幹什麼”。
原來他把自己誤會成擅自闖入民居的賊了麼?巴隆心想。
“是我啊老仲馬村長,你不記得我了麼?”,巴隆上前一步道。
見面前的陌生人張嘴便說出了自己的名字,老仲馬狐疑的盯着巴隆上下打量,不過他確實不知道面前在的這個對自己知名道姓的士兵是誰,還有身邊的這匹馬,老仲馬知道這馬也絕非簡單。
見老仲馬認不出自己,巴隆摘掉了腦袋上的頭盔,用手梳理了一下遭亂的頭髮,又將兩鬢的長髮往後挽着,露出一張硬朗又俊俏的臉來。 ωwш ●TтkΛ n ●c○
巴隆將臉往前送,對着老仲馬道:“您忘了我麼,三個月前我隨芳芳去你家裡道過謝的,您還送我雞腿吃”。
老仲馬又打量了半天,才半信半疑的道:“這麼說來,你就是芳芳救回來的那個巴隆麼?”
“恩,就是我”,巴隆將頭盔又戴回腦袋上,勒緊了盔甲的腰帶,“怎麼,我不像自己了麼?”
老仲馬一笑,說道:“比三個月前不知要強壯了多少,只是你一出門看見你的穿着,我有點……”,老仲馬說道這裡沒有繼續說下去。
巴隆低頭看了自己身上的衣着,這身鎧甲是隨維多利亞小姐護送假商隊前往奧斯都時穿的,但這不
是關鍵,關鍵是這套盔甲和那些一般西羅馬士兵的盔甲大致規格差不了多少,遠遠的觀看,老仲馬難免會誤會。
現在聽老仲馬這麼一說,巴隆也覺得下次去往奧斯都的話一定要去比爾鐵匠鋪選一副好的盔甲,樣子絕對不要與西羅馬人的鎧甲想象的。
“原來是衣服的問題啊”,巴隆笑道,不過又問老仲馬,“您知道芳芳一家去了什麼地方麼?屋裡的樣子像是很久沒人居住了”。
聽了巴隆的問題,老仲馬原本淡然的臉上悲傷起來,他嘆了一口氣道:“還不是這個亂世搞的,你不知道啊,就在你離開的一個月之後,不知道怎麼回事,落葉城的巴根就帶了一隊人來到村子,向村裡的人詢問芳芳家的位置,村裡的人沒有告訴他們,跑着前來將這件事告訴了芳芳一家,那天恰好我也在芳芳家和老吉姆聊天,從吉姆口中得知,一次吉姆和芳芳進城購物的時候,芳芳的美色就被巴根給盯上了,所以那天夜裡,我就召集了村子裡的人們,大家一起向芳芳家捐了一些小錢糧食,讓他們連夜搬走了”。
“搬走了?”,巴隆聽到這裡心中涼了一大截,剛剛還爲見面不知說什麼而犯愁現在倒好,連見面都免了。
“他們搬去什麼地方了?您知道麼?”,巴隆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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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