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講,大一統的官僚帝國是排斥貴族化的。因爲它必須保證擁有最多的納稅平民,同時要使得官僚體系的大多數成員是流動性的,而非世襲的。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中央集權國家的實力,才能使得社會精英不斷地被吸納到管理階層來,更重要的是確保帝國的皇帝對管理層的人事權。
所以,只要還維持這種郡縣制的君主體制,貴族化發展就不僅要受到其制度內在邏輯的抑制,也會受到制度外殼的限制。門閥政治說到底,只是官僚政治的一種畸變,只要官僚政治的邏輯還存在,遲早會糾正這種畸變。自東漢以來,豪強門閥與皇權之間的爭鬥,實際上反映的是制度的內在邏輯與貴族化因子的衝突。從某種意義上說,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豪強門閥,是一種不完全形態的貴族。他們雖然可以實現身份地位的世襲化,但卻難以恢復西周時大小宗的宗法制度,難以堅持嫡長子繼承製。據陳寅恪先生的考訂,南朝士族社會不重視嫡子,“不諱庶孽”(參見《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200~201頁。)。不堅持嫡長子繼承,貴族的地位就不穩定,總是處於內部動盪之中。即使只有幾十個望族,如果嫡庶不分的話,國家也不可能保證所有望族子孫都有足夠的好位子。更何況,魏晉南北朝的貴族門閥,多數要憑藉做官這一途徑,才能成就地位。這樣勢必難以脫離皇權的束縛。有這樣的先天不足,在跟官僚帝國體制的鬥爭中,貴族門閥實際上是難以取得最後勝利的。
北朝的制度基本上是南朝的因襲,門閥政治也不例外。但是,北朝基本上是少數民族統治。雖然這些少數民族多數都存在漢化趨向,但這是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這個過程中還有反覆,就是說有反漢化甚至胡化的可能出現。所以,北方遊牧部落的文化,難免會對北朝政治產生影響,影響到北方士族“辨氏族,明人倫”的努力。同時,北方遊牧民族作爲統治民族的存在,使得北方士族不可能像南方的那樣,佔據政府高位,少數民族出身的軍事貴族,纔是真正的統治者,漢官最多也只是一種補充。雖然北方也有皇帝認可的名門大姓,但更多具有招牌意義。況且,自北魏朝以崔浩爲首的士族被殺後,北方士族的地位實際上一直處在下降線上。到了北周時期,北方士族中的名門已經墮落到要靠與低等家族聯姻,收取鉅額補償費來牟利的地步了。
從制度演變的角度看,隋唐兩朝像是一對扣得很緊的鎖鏈。前一個創制,後一個繼承,珠聯璧合地完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二次大的制度轉變。在這個時期,大一統的官僚帝制走向了成熟。
隋2唐制度轉變的一個關鍵環節,就是實現了官僚體系的考試錄用制度,即我們常說的科舉制。這個制度是一個利器,削平了士族的殘餘,保證了官僚羣體的不斷更新,也保證了國家編戶齊民的穩定。從此以後,不管形勢有多大變化,土地兼併有多劇烈,國家的主要納稅對象自耕農都能保持在總人口的半數以上。社會的等級制也被適當地限制在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而且圍繞着現任官員的官階伸展自己的梯子,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世襲化的趨向。 小說.中國政治制度史導論(第2版) 最新章節第25章 考試帝國——隋唐 網址:http://www.xoyo100.com/html/5/5157/2535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