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琅邪王自己派了人在管理,什麼賬目,冊子之類的,都是他一手代勞,順便過目了。不過,甘甜懷疑,這是他自己的私房錢了——反正他是皇帝,不好意思給自己封地,就把老婆的私房錢當成自己的私房錢,如此,也是名正言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她也不得不承認,琅邪王,對自己其實真的很不錯。本質上,他做出的誠意,比夏原吉還要強大,真正是一個丈夫對妻子該有的態度。
但是,但是……
人生最怕的就是但是。
無論多好,無論多少的理由,無論有多少的迫不得已……一遇到這個但是,先前的一切,就代表被徹徹底底推翻了。
無論琅邪王多好,她都不可能留在他身邊了。
如果她最初就是素女,從來沒有被他識破身份,從來沒有後來的政治聯姻……二人之間,是完全可能的。
但是,甘甜畢竟不是素女。
那是兩個人。
便是兩種不同的結局了。
她想,這一次自己真的要離去了,是不是應該順理成章帶一些財富走?
就像那些和老公離婚的女人一樣,千方百計,都要多分一點錢走。
但是,新的婚姻法還不許現代女人多分丈夫一分錢呢,何況古人。
古人離婚,妻子是一個錢也沒有的。
當然也不是說一點兒財產也不能分割,但較爲有限,比如自己當年嫁到夫家時陪過去的嫁妝、衣服什麼的,就可以名言正順地帶走。這樣允許帶走嫁妝的“條例”,在歷代婚姻法規中幾乎都是不變的。如清律:“離婚之日是,無論何原因,其妝奩應聽攜去。”這一條規定,大清也曾作過司法解釋。
不過,也有的朝代規定,離婚後妻子不能帶走一點財產,連嫁妝也不能拿走,元典章就有這麼一條,“不許似前搬取隨身。”如果因女人原因,離婚改嫁的,可能連嫁妝也別想走,如現代女性一般移情別戀了,甚至要給前夫以經濟賠償。
對於平分夫妻財產,在古代也有特例。據宋洪邁撰《夷堅志》所記,宋代夫妻離婚後便曾有“中分其資財者”的說法。丙捲上有個“王八郎”條上,要“出妻”的江淮大款王八郎,便讓妻子分走了一半的家產。男人身上有錢了,就喜歡包***、養小三什麼的,古今都有這現象。當時,王八郎與與一個***搞上了,回家再自己的黃臉婆就不順眼,要“出”掉老婆,娶這個***小三。
當時,王八郎與與一個***搞上了,回家再自己的黃臉婆就不順眼,要“出”掉老婆,娶這個***小三。王八郎老婆很有心計,不能便宜了丈夫和小三,於是悄悄變賣家產,把值錢的東西也藏了起來。
王八郎知道後,自然更生氣,鐵了心要與老婆離婚。協議離婚不成,最後鬧上了衙門,縣太縣判了“仳離”,並且允許妻妻平分家產。古代離婚後,孩子都是夫家的,但這個妻子連小女兒都要帶走,王八郎強烈反對,但妻子的理由更充分:王八郎沒有做爸爸的資格,整天與***鬼混,如果讓他帶孩子,對孩子成長不利,甚至無家可歸,淪落爲孤兒。最後,深明事理的縣太爺將小孩也判給了妻子。
宋代這個離婚事例很“現代”,離婚後財產夫妻各半。
……
當然,這樣的例子也只限於開明的宋朝了。宋朝經濟發達,文化藝術繁榮,連賣燒餅的武大郎都可以靠一己之力把潘金蓮養在家裡什麼都不幹,可見當時的生活水準之富庶繁華了。
當然,這樣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現代女人老口口聲聲認爲自己地位高,請問,美女您地位高在哪裡?
在外要像男人一樣拼搏廝殺,回家後你要做家務洗衣服,生兒育女,還要伺候公公婆婆……您還要來大姨媽,這一生中還可能遇到:懷胎,墮胎,流產,順產,難產,剖腹產,清宮,大出血,胎盤遺留體內再取出,餵奶,人工取奶,身材走樣,不顧形象……
對不起得很,您天生就比男人弱了一大截了。這些危險,男人都是沒有的。
這些危險,幾個女人敢打包票,說自己從來就不會遇到過?????
所謂的平等,必須建立在前提平等的基礎上,前提都不平等了,這個國家的婚姻法和元朝政府有什麼區別???
難道,您認爲元朝的法律,代表了這個世界上的先進文明程度麼???
在那些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女人受教育的程度還是就業機會,都比內地女人要大得多。但是,這些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諸如歐美日韓加拿大澳洲等國都有規定:保護婦女兒童權益,一旦涉及離婚,70%的家產必須歸妻子所有。
正是因爲男女天性性別上的差異,這些國家纔有如下的法律保護。
當然,他們是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他們傻,他們很蠢,跟我們的優越性不同。
他們太落後了,我們太先進了。
所以,我們這個民族的男人,生怕自己的妻兒沾了他們一點光。
瞧,他們比老外精明多了,對吧?
更懂得保護自己的財產,對吧?
…………
離婚成本那麼低,男人一有幾個小錢就******找情人,如果你氣不過,要離婚,好了,家產沒你什麼事情。
當然,您可以說,這世界上,有錢的女人也很多,我就不受男人那個氣——可是,從絕對數量上來說,男人掙錢的數量和工作晉升的機會,總是遠遠高於女人的,您承認這是事實吧?
您是特例,不代表天下大多數的女人都是強者吧???
對於大多數女人的利益來說,受到了莫大傷害,那是不爭的事實。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還規定,婚前個人按揭所買房屋,離婚時歸個人,但應對參與還貸的配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按照這項規定,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男方婚前按揭買房付了首付,婚後夫婦兩人月薪各有7000元,男方每月花5000元還房貸,只剩下2000元用於家庭生活開支,女方沒有參與還房貸,但她的7000元月薪都花在這個家庭的生活開支方面(包括育兒費用)。離婚的時候,房子是歸男方的,這對女方是很不公平的。
一對男女,婚前購買100萬房,男首付30萬,餘下70萬,20年,每月還款5000。女方產後在家操持家務,男方一人還貸。婚後10年雙方離異,房產增值到300萬,產權歸男方,男償還女4萬貸款,並酌情補償10萬。40歲人老珠黃女方帶着14萬現金默默離場,40歲一枝花男人坐擁豪宅滿面春風迎娶下一任20歲美嬌妻——這就是《新婚姻法》!。”
…………
本來,甘甜那麼貪婪的性子,還想着拿點珠寶首飾離開。畢竟,人在江湖飄,不能不吃飯,能多帶點金銀珠寶防身,走到那裡都會安全一點……而且,她還想去自己的封地走走看看,在這個國家的名勝古蹟都遊走一圈……要想舒舒服服的完成一次長途旅行,必須有足夠的錢財。
但是,她由此及彼,覺得帶着珠寶潛逃,罪加一等。
萬一被抓住了,更是了不得。
算了,哪怕是用性命換來的江山,無論現代古代,但凡中國女人,都不要指望沾丈夫的光。
還是不要拿琅邪王的錢財爲好。
她打開一個包裹,裡面有簡單的衣服,銀兩,金葉子……都是路上便於攜帶和花銷的。這點錢,很微小,只能算是一點盤纏。
她本來預料過他和琅邪王的告別——那是一場真正的私奔,生死對決。
但是,現在已經用不着了。
她只是自己離開。
瀟灑地遠走。
夏原吉這一番刺殺行爲之後,她的結局只有2個:一是老老實實地死了那條心,從此死心塌地地跟着琅邪王,乖乖地做皇后,抓緊時間生幾個兒子穩固自己的地位;另一條路,便是作爲夏原吉的同黨,等琅邪王睡醒之後,思考如何處理。
可不可以有第三條路呢???
琅邪王的鼾聲還是那麼激烈。
他實在是太困了。
困得連提防她都不曾。
他很酣然地睡着,就好像身邊的女人真的是他多年的恩愛妻子,他壓根就不用提防她似的。
她也很驚奇,這個男人的神經真不知道是什麼鑄造的,何以如此強大??剛剛纔遭遇了火攻,刺殺……他居然還能睡得着。
而且睡得這麼熟。
甘甜看他一眼,慢慢地把發動機拿出來。
這時候,她悄然地對準了他的腦門。
只要一按動手裡的按鈕,他就死定了。
這個不可一世的琅邪大帝,就再也不會有半點退路了。
這時候,她悄然地對準了他的腦門。
只要一按動手裡的按鈕,他就死定了。
這個不可一世的琅邪大帝,就再也不會有半點退路了。